#遗弃罪获刑# 全世界只有中国有这种政府甩锅的法律,强迫子女为父母的晚年买单。每个人难道不应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吗?
我在这里预言:30年以后,大部分老年人都是老两口互相照顾,小部分请保姆或者进养老院。而那些盼望成年儿女接自己一起住、床前伺候、付医药费的老年人,会失望。所以我一直在劝告读者朋友们,攒够你们的养老金和医药费,为一个体面、有安全感的晚年而奋斗。
要求成年子女为自己的晚年付账单是不切实际的。首先,他们的经济压力很大,养孩子还房贷,可能连自己的养老金都攒不够;其次医药费越来越贵,他们没有医保的话,自己也看不起病。
医疗服务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比如心梗,上世纪做搭桥手术,用自己的血管移植到心脏表面,替代堵塞的冠状动脉,来给心脏增加供血。21世纪,三甲医院建立了心梗抢救的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做心脏血管造影,在堵塞的血管放入支架,撑开,恢复供血。今后,心梗治疗会越来越微创、个体化。可能会有纳米机器人进入冠状动脉,清理堵塞部位的斑块,可能会在实验室培养自己的血管甚至心脏,再移植。
医院就像是天堂和地狱在人间的分水岭。如果存款充足,在医生的帮助下,您的生活质量会很高,更年轻、更健康。反之,看着子女签字放弃治疗的感觉会很凄凉。
别惦记中国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法官按照居住地的最低生活标准判决,那点儿钱,只能买菜,看不了病。
请记住我的经典语录:靠山山倒,靠娃娃跑,只有你能给自己安全感。老了以后,你的尊严与存款同在。...展开全文c
自古“忠孝不两全”,当今社会是个快节奏社会,很多因劳累悴死的人并不少,而子女们工作压力大,生活压力也大,导致顾得了外头就顾不了家头。70年代的人兄弟姐妹较多,孝敬父母没有多大问题,但80年代和90年代的人大都是独生子女,要孝敬好父母还真是个大问题。 ​
在中国封建法律中,不孝是一种独立罪名。《唐律·名例》规定,
不孝罪包括:"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供
养有缺;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
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就是:检举告发祖父母、父母犯罪行
为的;骂祖父母、父母的;背地里诅骂祖父母、父母的;祖父母、父
母生存期间自己另立户口、私攒钱财的;对祖父母、父母不尽最大能
力奉养,使其得不到生活满足的;父母丧事期间自己娶妻或出嫁的,...展开全文c
分享图片#遗弃罪获刑# 首先并不否认这个说法确实有一定依据可言,但是我觉得这个回答真的很片面,如果换做是你的话,估计就不会这样说了, 现在社会风气越来越偏离了中华名族“孝”为本的传统初衷。不乏还是有一部分人还秉着孝为先的品德。也许在将来,有可能会出现夫妻相辅相成,跟子女分开,自己安度晚年生活的情况。说不定到时候国家还会出一些专门的政策来丰富老人晚年生活。但那都是将来的是事。存不存在不一定。就算存在,也只是一种制度。而“孝” 是发自内心的。父母生你养你,难道晚年真的不该给他们一点关心和关爱吗?对于这个案件,我觉得判得好。不光是惩罚了这一家人,更多的是给现在已经走偏的社会风气敲一个警钟。如果说大家心里面已经不存在“孝”了。那么网络上抖音里那些不尊重老年人的种种事件就不会成为舆论焦点。受大家的关注,而是都觉得很正常了。可见。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并没有把“孝”抛在脑后。 ...展开全文c
我曾经做法援帮助过一位独居老人,他一个人住在老家的老房子里,他老婆因为瘫痪被女儿接到城里。女儿女婿拒绝父亲去探望,老夫妻关系很好,生生被分了开来。在我们的疏导下,女儿女婿终于同意父亲定期探望,但是一年后老人还是在老屋去世了,死后一个多星期才被发现,手里还攥着药瓶。得知此事后,我感到特别难过,老人生前对我说最怕就是碰到这一天。或许老人身上有很多问题导致与女儿的疏离,但是我们都有老去的一天,百善孝为先,孝,不仅仅只是物质上的赠予,更多的是一种陪伴和理解。这样的例子太多了,然而今天我们却抛弃了孝文化,连乌鸦反哺都不了解。难道我们连本能的东西都忘却了吗?还需要拿出来讨论? ...展开全文c
该事件中子女被判刑的关键是,给其子女联系后,子女没有相互交流安排诸如轮流照顾的基本职责。该案判刑也较重,除了上述原因外,就是有这么多子女,而且老人年事已高等因素属于比较恶劣行为。

此判决对有能力赡养和照顾老人而没有尽力尽到责任的,会起到一定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少子化老人社会问题。日本每年有成千上万的老人孤独老死驻地,化作尸水臭到邻居才被发现。老人养老是个世界性社会问题。在强化子女赡养义务之外。国家、社区等要形成一定的,相对完善的养老体系。现在有的地方的公家办的养老院品质需要提升,也要解决不接受有子女、只接受鳏寡孤独的问题。

鼓励民间参与长照事业,提高品质、降低收费。国家给予指导和补助。毕竟不是每一家都有四、五个子女。有这么多子女也同样可以不孝顺。所有,只有这些才是在少子化老人社会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本之道。 ...展开全文c
#遗弃罪获刑#
法律并非万能,尤其是在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案件中,因为人是活的,法律不可能随时跟着一个行走的人。

而且法律的这种事后处罚行为,对于死去的老人而言,也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法律应在老人生前为保障其生活发挥作用。

农村普法的道路任重道远。很多年迈的父母无论是出于对法律的无知还是碍于情面或者其他,宁愿饿死病死也不会将子女告到法庭。主张赡养费的案件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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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获刑#不孝子女确实也有,如何定义不孝这个真是没有办法去定意,有的父母确实没有生活能力,确实需要子女的照顾,不管怎么样,都得尽子女应尽的孝道,不管不顾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我觉得尽孝道,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被动到用法律来约束你,你说你就不想想你以后也有老的一天,你得子女会怎么对待你,因为在小的时候受到你不孝顺父母的影响,他长大了也未必能孝顺你的,给自己的孩子做个好榜样吧! ...展开全文c
看了许多的评论,有说老人应该自己买单照顾自己,儿女没有义务,有说挣够钱入养老院雇保姆。如何定义孝字,这是千百年中华传统文化所传承的,"百善孝为先"一个不孝顺父母的人如何是一个良善的人,一个道德有亏的人如何立于人前,或为官(为官不仁)或为富(为富不仁)或为师(己身不正,如何正人)乌鸦尚且知道反哺,羊羔跪乳,身为万物之灵的人如何还不如一只扁毛畜牲,又有何脸面在此夸夸其淡不赡养父母,法律就应该从重从严判处遗弃罪,让这些不孝子孙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能丢,如今这个现象都是道德教育的缺失造成的,忙和穷不是不瞻养父母的理由,父母二人能养大一群子女,一群子女养不了两个老人,说来你信吗? ...展开全文c
这个判罚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能震慑一些不孝之子,但并不能真正意义上解决“孝与不孝”的问题。试想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会面对四个老人和几个孩子,从精神压力,工作压力,经济压力,社会竞争压力等都会让他们喘不过气来,当然这还要在自身身体状况良好的前提下,但这也并不能成为他们不赡养老人的借口,更不能用一个“孝”字单纯性进行道德绑架。如何做到老有所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力量来完成,从物质需求到精神需求,人都会年老,都会体弱多病到走向死亡,国家也在出台一些相关政策,比如赡养年假等等,正在一步步完善,而每个公民都应从自身出发,合理安排好生活,有时间去社区或养老院或孤寡老人处帮忙为自己积攒养老积分,使整个社会形成一种风尚,那么老人孤死家中的现象会慢慢减少直到没有,从而也不会因为“孝”字而起动法律来约束。 ...展开全文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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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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