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坐过站,情绪激动,击打司机;司机情急之下,反手回击女乘客,是造成此次重庆公交坠江的直接原因。
虽然同车乘客没有及时劝解制止,是引发公交坠江的间接原因,但同车乘客没有制止争吵的义务与责任。
如果那位女乘客能够稍微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至少不要出手打司机;或者,司机能够容忍一下女乘客,打不还手,都不会酿成这次惨剧。
对这类坐过站的芝麻小事,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就是最好的诠释。充分说明那句俗语说得好:冲动是魔鬼。 ...展开全文c
我是@笨鸟大大 这个问题过去很久了!既然邀请了,我还是来说说!#笨鸟有话说# 祈福!愿人世间不再有伤害!愿天堂不再有纷争!🙏🙏🙏每次看到这个问题或者是相关话题的时候,心都感到刺痛刺痛的。
1.人的素质要提高!这是毋庸置疑的!人世间的很多因果都和人的素质有关吧?如果人的素质不提高,必将弄出更多的悲剧!忍一忍就过了,否则留给自己的就是伤害,留给别人的就是遗憾。
曾经,在公交车上,一小朋友忍不住了嘘嘘,流在地上的尿水把我的行李弄脏了,那个年轻的妈妈拼命滴说对不起。那东西比较贵,当时很气。但想想我曾经也是孩子,自己也有孩子。就报之以尴尬的笑脸。我发现孩子脸上的恐惧慢慢在消失!真好!
2.职业道德教育也有待加强!虽然也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是,一想到自己会因为自己的不理性,无端搭上性命就划不来!有些事情又不是在捍卫主权,捍卫尊严的前提下发生的!何必那么恼羞成怒呢?
3.对那些无端生事的人要加大惩戒力度吧?过分着追究其法律责任也要吧!有时杀鸡给猴看,也是有必要的吧!
不当之处,仅供参考!谢谢! ...展开全文c
纵观重庆公交车坠江的悲惨事故,其直接原因故然是女乘客无理取闹、司机违规操作互殴造成的,但主要原因却是全车乘客、特别是前面前座乘客的麻痹大意、麻木不仁,没有及时制止司机乘客不当行为。
行车时,司机不能与乘客谈论争辩,乘客不能影响司机驾驶,这是行车安全守则,在这个事件上,女乘客已处于极度冲动、失控状态,本来作为司机坚守非站点不随意停车的公车驾驶规范无可厚非,但是将违规一次与整车乘客包括自己生命安全对比,孰轻孰重显而易见,可悲的是司机也进入失控状态,竟离手方向盘与女乘客互殴。当两个处于失控状态的司机和女乘客打架,决定了行车事故一定会发生,如果在正常的道路上,可能会发生撞车事故波及其他车辆、司乘人员乃至路人,而恰恰车辆行驶在过江桥上而坠江。
但是,在事故发生的萌芽状态,女乘客开始失控时,前排前面的乘客就应当及时禁止,以确保司机能安全并集中精神驾驶。保障乘车安全,不仅是司机的责任,也是乘客的责任,在有乘客违反安全守则的前提下,其他乘客不能置身度外、麻木不仁,相信当时如果前面前排的乘客能明辩是非、及时制止和劝解,在舆论和正义面前,女乘客的嚣张气焰、失控情绪必然会受到控制,悲剧也可以避免发生。
从此例安全事故,应该吸取的教训:其一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车安全守则,当有人违反时,必须扬正气压歪风,正义的群众力量是行车安全的重要保障;其二公交公司必须加强司机的安全和道德修养教育,并设立免责条款,当出现乘客失控状态,司机为确保安全临时违规停车予以免责处理。 ...展开全文c
公交车坠江事件与其说道德缺失,莫不如说是中国社会认知的进步。主要体现如下4点。
1.更关注于事件真相。
事件发生后,各种消息扑面而来,但,这次中国人其实也在等待着事件最后的真相。
2.问题思考更有深度。
相比以往,国人更注重了人性教育,心理状态,专业知识方面进行了炒作,而不是仅限于道德绑架。
3.处理危机更客观理性。
国内主流媒体报道更客观理性,没有跟风热炒,且能最终跟进结果。...展开全文c
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这是一起值得每一个反思的不幸事故。如果这个坐过站的女乘客,有一点社会公德心,老老实实在下一站下车,什么事也不会发生。如果司机师傅记得自己的职责,记得安全第一,不受外界干扰,专心开车,或者先停车再理论,或者把车开到站再论理,也什么事也没有。如果当时车上的乘客,哪怕有人大喊一声危险,事故可能不会发生。问题就出在闹事者无法无天,只顾自已,司机没有责任心,没有安全意识,一心二用,边开车边打架,乘客也缺乏公德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这样,在数秒之间都得了报应,付了生命的代价!醒醒吧,责任心,公德心是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有的! ...展开全文c
面对不文明行为,我们要大声指责、坚决抵制;发现不合理、不尽如人意的法律规定,我们同样要发声、呼吁!只有如此,我们大家所处的社会才能越来越好,也才能更好地传播正能量、震慑坏想法、弘扬正义美好、打击歪风邪气!
最近有些地方,类似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犯罪行为,没有得到严惩,不能把板子打在执法者的身上,应该反思刑法制定中的漏洞。
行为无价值结果至上论是历史形成的立法原则,没发生严重后果就看不到此行为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性,处罚轻也就是必然的;另一方面,对于他人及公共利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社会呼唤见义勇为,但刑法却要根据不法侵害人的损伤程度(是否重伤或伤亡),判定见义勇为者是否存在防卫过当,事后诸葛亮们总能找到见义勇为者紧急状态下采取行为中的瑕疵,而无原则、和稀泥式地去维护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受正当防卫而造成的损失。
最高法沈德咏大法官在去年于欢案后发表长文,详细探讨了正当防卫的话题,承认司法实践中存在将本属正当防卫的行为,认定成了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追究了刑事责任。

至于产生执法偏差的原因,沈大法官认为有两点:1、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主观、对象、限度等五个条件,刑法规定较为原则,理论上众说纷纭争论不休,执法实践中认识和把握无法一致;2、案件裁判面临集体闹访的压力,案外因素考量多。“死者为大,死了人就占理”,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压力。
如何才能真正激活正当防卫制度呢?不法侵害人的生命权和重大健康权如何在正当防卫制度下受到保护呢?...展开全文c
公交车坠江事件与其说道德缺失,莫不如说是中国社会认知的进步。主要体现如下4点。
1.更关注于事件真相。
事件发生后,各种消息扑面而来,但,这次中国人其实也在等待着事件最后的真相。
2.问题思考更有深度。
相比以往,国人更注重了人性教育,心理状态,专业知识方面进行了炒作,而不是仅限于道德绑架。
3.处理危机更客观理性。
国内主流媒体报道更客观理性,没有跟风热炒,且能最终跟进结果。...展开全文c
纵观重庆公交车坠江的悲惨事故,其直接原因故然是女乘客无理取闹、司机违规操作互殴造成的,但主要原因却是全车乘客、特别是前面前座乘客的麻痹大意、麻木不仁,没有及时制止司机乘客不当行为。
行车时,司机不能与乘客谈论争辩,乘客不能影响司机驾驶,这是行车安全守则,在这个事件上,女乘客已处于极度冲动、失控状态,本来作为司机坚守非站点不随意停车的公车驾驶规范无可厚非,但是将违规一次与整车乘客包括自己生命安全对比,孰轻孰重显而易见,可悲的是司机也进入失控状态,竟离手方向盘与女乘客互殴。当两个处于失控状态的司机和女乘客打架,决定了行车事故一定会发生,如果在正常的道路上,可能会发生撞车事故波及其他车辆、司乘人员乃至路人,而恰恰车辆行驶在过江桥上而坠江。
但是,在事故发生的萌芽状态,女乘客开始失控时,前排前面的乘客就应当及时禁止,以确保司机能安全并集中精神驾驶。保障乘车安全,不仅是司机的责任,也是乘客的责任,在有乘客违反安全守则的前提下,其他乘客不能置身度外、麻木不仁,相信当时如果前面前排的乘客能明辩是非、及时制止和劝解,在舆论和正义面前,女乘客的嚣张气焰、失控情绪必然会受到控制,悲剧也可以避免发生。
从此例安全事故,应该吸取的教训:其一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车安全守则,当有人违反时,必须扬正气压歪风,正义的群众力量是行车安全的重要保障;其二公交公司必须加强司机的安全和道德修养教育,并设立免责条款,当出现乘客失控状态,司机为确保安全临时违规停车予以免责处理。 ...展开全文c
重庆公交车坠江从表面上看是司机和某个乘客的冲突,实际上则是整个社会的缩影。首先是法治体系的缺失和教育的失败,遇到问题不能依靠法律体系解决而首先必须用肢体冲突去解决,做事情完全凭情绪波动而不考虑事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其二是国民性的冷漠,不管这个社会发生什么,只要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就当做没看见,除非事情发生到自己身上,这样坏人可以逐个击破,不断作恶,直到社会体系遭受到重大损失。当然,这与社会制度有关,民众基本上没有参与社会的管理,民众基本没有处理社会事务的意识。可以说,事故的发生,是错误的行事方式反复执行必然出现的结果。 ...展开全文c
2018年10月28日10时许,一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在重庆万州区长江二桥上,突然越过道路中间实线与对面驶来的小轿车相撞后坠入长江,导致包括司机在没的10多名乘客溺水而亡。
从这件事中,我们要知道,我们永远不要和“三季人”争辩。古时,有一个人和孔子的弟子争论一年有四季还是三季,孔子弟子说有四季,那人不服,最后找来孔子,孔子让弟子承认有三季,这才结束了一场争论。那人没见过四季,我们就不要和他争,往往争得到道理,却失去了更多。在公交车上刘某女子多次和司机吵闹,司机也做出反击,到不如退一步想不和这个女子争吵,而是紧急停车,把她赶下车或者报警,也许悲剧可以避免。但是,可悲的是,他们两人都没有意识到这样的争吵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多大的危害。
所以,以后我们出门在外永远都不要和不可理喻之人争吵,这样可以避免好多不好的事发生! ...展开全文c
谢谢
对我来说,是个很大提醒,不管是在桥上还是陆地,
首先,坐公交车,先找好线路图,随时听车内广播,把到站少至少两站都记住,防止没有听清楚广播,坐过站。
其次,没有线路图,可以问问车上的乘客,保持警觉,不在车上看手机。
第三,一旦发生乘客和驾驶员争吵,力争劝阻,帮助乘客想办法,不分散驾驶员精力。
第四,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或者在马路边散步,不看手机,注意道路上人和车的轨迹,发现异常,远离。
谢谢。...展开全文c
大众都注意到,闹事女乘客不该闹事、司机不该受怨气生怒火、车上另十三名乘客不该以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冷漠无所作为。大家都嗟叹十五个亡灵,都不该就此陨命,这是不该发生,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也认为是不该发生的。哪怕是那位怨妇辱骂休息一会儿,哪怕是司机换个方式如停车后再去对阵来泄露怒火。哪怕是十三位中出来一位相劝。

但,不应该的,该了;该的,没该。悲剧已然发生!

其实,还有大家看不见的更多" 原因 ”,一切果报都是三世业因造就,悲剧中的个体,没有一个是真的" 不该 ”之怨枉者,没有一个是牺牲陪葬者,都是悲剧的作者。
愿此悲剧中十五位,能够值遇阿弥陀佛光明照射,早脱苦海。更愿幸有人生众位,能信愿持名南无阿弥陀佛生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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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坐过站,情绪激动,击打司机;司机情急之下,反手回击女乘客,是造成此次重庆公交坠江的直接原因。
虽然同车乘客没有及时劝解制止,是引发公交坠江的间接原因,但同车乘客没有制止争吵的义务与责任。
如果那位女乘客能够稍微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至少不要出手打司机;或者,司机能够容忍一下女乘客,打不还手,都不会酿成这次惨剧。
对这类坐过站的芝麻小事,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就是最好的诠释。充分说明那句俗语说得好:冲动是魔鬼。 ...展开全文c
重庆公交车坠江的原因在乘客、责任在司机。
原因在乘客。网上已有共识。因为,司机驾驶公交车,履行职责义不容辞。乘客应理解并尊重。乘客在不尊重司机职守、明知会影响安全的情况下,主动挑战司机,影响了行车安全,应当担负事故的原始责任。
但作为司机的职责是将乘客安全运达到目的地。这是任何一名司机应尽的责任。乘客挑战不对,但作为司机有两个方法应对:一是化解矛盾或停车处理,二是及时应对乘客挑战。前者是司机责任处理,后者是情绪处理。司机应毫不犹豫选择前者。
因此,重庆公交车事故的初始原因在乘客,职业职责原因在司机。 ...展开全文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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