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八闽|拒不腾房,大田的这名被执行人被判刑啦!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如心存侥幸,隐匿财产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
后果hin严重!!
10月11日下午,大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涂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网同步直播。
案件详情
法院判决
2016年7月,大田法院判决涂某向某银行及李某分别偿还借款本息人民币216249.52元、423765元,并判决该银行及李某对涂某名下位于大田县均溪镇福田大道的某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所得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申请执行
该判决生效后,因涂某未履行判决,该银行及李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田法院于当日立案执行,并向涂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失信决定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作出裁定查封上述房产。
拒不执行
为执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大田法院执行干警于2017年9月13日到被查封房产处,因家中无人,执行干警遂电话通知涂某限期搬出房屋,并在该房屋门口张贴限期腾房公告。
随后,涂某在限期内并未迁出。2018年4月8日,该房屋被法院依法拍卖成交,执行干警又多次与涂某电话联系要求迁出,但涂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致使法院无法向买受人交付房屋。
移送公安
同年5月31日,法院将案件移交大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局受理该案后,涂某于2018年6月15日主动迁出该房屋,并到大田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罪行。
审理判决
大田法院经审理认为,涂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拒不迁出房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涂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关于打击拒执
2017年以来,大田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涉执犯罪,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案件线索7件9人,已宣判3件3人。
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
已进入最关键时期,
大田法院早已吹响决战决胜的号角,
多重措施齐显威力,
失信被执行人们,
放弃抵抗,
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吧!
文稿来源:大田法院
编辑:饭饭、何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