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新丰村个别村干部强占村民耕地 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

130****0029
2018-10-19 14:14
点击数:

陕西省咸阳市岳书记您好!十分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到我的举报。

2018年6月份雷丁电动汽车项目落户咸阳市纺织工业园区,兴平市阜寨镇新丰村个别村干部各组代表和在外公职人员在没有任何政府部门审批下强占村民耕地200余亩,破坏耕地永久性使用用途栽树挖鱼池来套取国家征地赔付款。

从八月份开始将200余亩快要收获的玉米用旋耕机旋掉挖鱼池栽树,将新丰村一组200余亩水浇耕地破坏,国庆假期又将三个占地10亩地的鱼池挖好放水。

截止目前现在还在继续占地栽树村干部同流民无人敢说!新丰村1300多口人雷丁电动汽车项目已经把本村700多亩征了,剩下为数不多的口粮耕地都给强占挖鱼池栽树等拆迁征地赔偿,严重破坏了现有的耕地使用用途。希望咸阳市政府有关部门前来实际调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8-10-19 14:14
已转交 2018-10-24 17:50
已反馈 2018-10-29 15:26
已反馈 2018-10-29 15:26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新丰村个别村干部强占村民耕地 兴平国土局回复
兴平市
2018-10-29 15:26

兴平市国土资源局回复:兴平市阜寨镇新丰村位于兴平市阜寨镇东部,目前被规划为咸阳新兴纺织工业园区。今年6月份雷丁电动汽车项目征用了该村的部分土地,文中所称的这宗地位于该村村南,今年7月份至8月份,该村一组村民刘建怀和张丰陆续和本组村民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协议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1份,以每亩一年1200元的价格承包土地47.026亩,承包期限为20年,用于种植苗木。

至于说挖鱼池一说,经我局现场调查,该宗地位于该村村南,马段路西的沟壕地,原属本村一组老砖瓦窑场地,后因经营不善停产废弃,面积约12亩。该宗地低于周边耕地约2.5米深,属本组村民张丰的责任田,其本人向村委会申请整平莲菜池备案,并有保证承诺书,于8月份开始进行机械整平。

目前上述地块位于该村村南,暂不涉及征地拆迁,所以不存在套取国家征地赔偿款的事实。

综上所述,新丰村村民不存在强租土地、挖鱼池之说,也不存在套取国家征地赔偿款一事。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村耕地的监管,防止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