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施宇翔
9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任命朱新力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接受朱新力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个人履历
朱新力,男,汉族,1964年12月生,浙江桐庐人,民革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民革浙江省委员会副主委、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副院长(挂职)、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温州市龙湾区副区长(挂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省政府参事等职。
浙江天平 整理发布
综合自浙江新闻客户端、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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