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必读:毒品犯罪辩护攻略
2013年至2017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502688件619402人,起诉558171件692684人。
其中2017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85791件102895人,起诉102284件123399人。
诚然,作为有良知的公民,我们希望毒品犯罪活动越少越好,但从上述数据来看,作为执业律师,毒品犯罪辩护又是个巨大的市场。
什么是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毒品通常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毒品犯罪主要包括: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当有毒品案件找到你时,作为律师的你,是否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接下这桩案子?
如何灵活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毒品案件中出现的立功、技侦、特情等问题,怎样合理开展举证、质证?
被告人如实供述并协助抓获上、下家的是否可认定为立功?
律师可以核实技侦监听录音的原声吗?
特情介入与特情引诱的区别?
特情介入的案件中,对被告人该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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