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类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方向和申报要求
(一)企业两化融合重点投资项目
1.支持方向
工业企业使用先进信息化手段实现生产制造智能化、数字化或信息系统综合集成应用的两化融合重点投资项目。省级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实施单位或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项目优先支持。
2.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周期应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之间。
(2)项目与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投资额必须达到300万元以上。
3.申报材料
(1)福建省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提供项目与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投资额的专项财务报告。
4.相关要求
每个设区市推荐上报的项目不超过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每个省属控股(集团)公司推荐上报的项目仅限1个。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培育
1.支持方向
行业骨干企业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和创新理念,开展工业互联网行业协同平台项目建设,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原料采购、产品设计、销售服务等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上下游企业间高效协同和资源配置优化,并对行业关联企业加快两化融合进程起到一定的带动作用。
2.申报条件
(1)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2)企业已具备一定的互联网协同经营基础,如已建设供应链上下游协作管理系统等相关类型的应用系统。
(3)项目实施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3.申报材料
(1)福建省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工业互联网行业协同平台项目建设计划书(含企业互联网协同经营理念、现有的互联网协同经营基础、项目实施方案、投资概况、预期效益、行业带动作用分析等)。
(三)两化融合公共平台补助
1.支持方向
(1)为工业企业提供云服务、大数据、以及两化融合相关共性技术支撑的公共技术平台。
(2)为工业企业两化融合提供评估咨询、市场拓展、宣传推广、供需对接、人才培训等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2.申报条件
(1)2013年以来已为(包括正在提供服务)10家以上本省工业企业提供两化融合相关服务;
(2)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具备较好的服务基础和服务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效益。
3.申报材料
(1)福建省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列出2013年以来为10家以上本省工业企业服务的案例情况介绍(包括平台基础、服务能力、被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模式、服务效果、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奖励
1.支持方向
(1)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
(2)为本省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提供贯标咨询的服务机构。
2.申报材料
(1)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奖励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2)通过国家级评定的文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
(3)申请服务机构奖励的需提供贯标企业与咨询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申请评定企业奖励的不用提供)。
二、其他要求
(一)申报对象不含厦门。
(二)除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奖励可重复申报外,单个企业在两化融合类项目中只能选取一个方向申报,申报多个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两化融合类项目的企业,必须在福建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fjpg.cspiii.com)注册并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打印评估结果,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相关通知和所需申报表格请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fjetc.gov.cn)“财政资金”栏目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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