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改革陷困局:应让市场说了算

2015年05月22日 22:59  华夏时报 微博 收藏本文     

  电信资费困局:请让市场说话

  傅蔚冈

  在总理直指电信资费过高之后,三大电信运营商终于陆续公布了降价方案,降价力度不可谓不大。以上海联通为例,自5月17日起,50M宽带资费从326元/月降至159.9元/月,100M宽带资费从556元/月降至219.9元/月,降价幅度超过50%。

  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尽管降价幅度很大,很多消费者却并不买账。段子手以“宽带降费提速,马达轰鸣,老百姓感觉没挪地方”来表示对降价的不满,而各个社交媒体也以各种形式来调侃此次降价。《人民邮电报》认为,“这些段子不乏恶搞成分,但其中透露出相关部门对网络降费提速并未统一认识,缺乏配套行动甚至互为掣肘的现实,以及消费者对降费提速过于饥渴的预期,与运营商背负的央企责任、上市公司和国资考核的重重压力形成了巨大错位,值得深思。”

  此前我曾在媒体上撰文表示,中国与其他经济水平相当的国家相比,电信资费价格并不是那么贵。据印度媒体2007年所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称,印度每月平均上网费为600卢比,约合人民币120元,占到印度人均月收入的20%——接近一个月的饭钱。那为什么发达国家的电信资费较为便宜?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人力资本比较便宜,而固定资产价格比较贵,网络使用费直接体现了固定资产的价格,而人力资本则是以个人收入来体现。因此,中国互联网使用费占收入水平的比例明显高于发达国家。

  如何让电信资费降下来,让消费者满意,这可能是目前最为重要的问题。工信部副部长尚冰在5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三年来我国手机流量资费水平下降了约60%,固定宽带资费水平下降了约30%。有媒体认为,这种降费幅度,放在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家运营商,都算得上“断崖式下降“了。那问题出在哪里?一个可能的症结在于,如果电信资费还是由政府主导,而不是因为市场竞争形成,那么消费者还是不会认账。今天电信资费因为总理不满意而降价,明天电信资费可能会因为其他非市场原因而涨回来,比如几年前电信行业主管部门还严格禁止三大电信运营商未经规定降价,理由是这样可能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在2014年《电信条例》修改之前,电信资费价格受到严格管制。该条例第24条规定:“电信资费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增值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市场竞争充分的电信业务,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电信资费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经征求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意见制定并公布施行。”那么,政府定价的原则是什么呢?第23条作了明确规定,那就是“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同时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电信业的发展和电信用户的承受能力等因素。”

  同时还必须注意的是,政府定价的电信业务资费标准,是“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征求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换句话说,在2014年之前,不夸张地说,电信资费价格是总理定的。不过在2014年《电信条例》修改之后,电信资费的定价原则发生了变化,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不见了,只剩下了市场调节价:“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统筹考虑生产经营成本、电信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第23条)而政府部门的立场也发生了变化,政府不再是价格的制定者,“国家依法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资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规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24条)

  问题来了,既然电信资费价格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了,那为什么还得总理出面解决电信资费价格贵、网速慢等问题?一个最为可能的因素就是,电信市场的竞争并不充分。那么,如何让竞争更加充分?无非是让消费者选择更加自由或者增加竞争者。

  消费者之间的选择难道不自由吗?很多人或许会发出这样的疑问。是的,在目前的电信市场,你既可以选择移动,也可以选择电信,还可以选择联通;如果你对这三家公司都不满意,或许还可以选择虚拟运营商。从表面上看,消费者的选择增加了很多,但是这些选择都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当消费者从这个网络投奔另外一个网络时,必须放弃原先的号码。在现代社会,频繁换号既不利于朋友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甚至还会带来某种风险,因为目前很多社交网络都是以手机号码注册,这意味着一旦号码变了就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更进一步说,电话号码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构成了一个人的社会资本,频繁换号甚至可能影响一个人的信用。也正是如此,要让消费者能更加自由地货比三家,最好的办法是允许携号转网。单单从技术而言,携号转网并不复杂,在很多国家早已实现。如果监管部门能够在此下功夫,那电信市场的竞争必然会更加激烈,各大运营商会想尽一切办法挽留用户,尤其是对那些在网时间久的用户。

  如何增加竞争者?中国手机市场的运营商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移动[微博]一家到后来中国联通加入,再到现在的中国电信[微博]三足鼎立,消费者的选择余地越来越大。但是和一些国家和地区相比,市场参与者还是太少。以中国香港为例,公开数据显示,香港市场上主要电信运营商多达17家,其中LTE运营商有5家,而香港的移动用户只有800万不到。工信部曾在2013年底和2014年初先后向两批共19家民营企业颁发了虚拟运营商牌照,并明确要求“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合作”。

  尽管虚拟运营商的出现会激发市场竞争,但这样的竞争还是不够。最大的挑战就是虚拟运营商该如何处理好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关系。因为虚拟运营商需要租用三大运营商的网络管道资源,价格或许受其牵制;而在零售业务上,虚拟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又属于竞争关系。用业内人士的话来说就是,“前者随时可能被后者卡住脖子”。也正因如此,一个更可行的办法是再发放电信运营商的牌照;另外,国家成立了中国铁塔公司负责铁塔等设施的建设运营,“网业分离”初见曙光,这为更多的运营商进入市场提供了基础设施的可能。

  或许,当市场上竞争者增加,消费者选择更加自由时,价格才会体现真正的市场价值,到那个时候,总理就不需要为此担心了。

  (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文章关键词: 电信资费改革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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