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拾趣】汉初利用档案的故事——萧何次律令

2015年12月23日 15:30 阅读 450 新浪博客

秦二世元年,七月,陈胜、吴广首先在大泽乡举行起义。刘邦闻风也率领二、三千子弟在沛县响应。二年后刘邦西略地入关占领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只有萧何不为财色所动。他以一个策略家的远大胸怀,审时度势,意识到秦皇朝已经逃脱不了灭亡的命运,他明白一个朝代总有东西值得后来者借鉴和利用,理想的方法是从前朝的档案史料中寻找和挖掘。于是,他先入秦垂相、御史府,把律令、图书等全部收藏起来。

萧何所收藏的律令、图书数量繁浩,内容也相当丰富。其中一部分包括秦记,百家语,医药、占卜、农业等方面书籍,这些都是遭秦始皇焚书而幸存下来的古代文献,另一部分为秦始皇时代产生的档案文书,包括律令,礼仪、章程等秦朝一切规章制度和其它方面内容的资料。

这些档案及文献对汉政权的建立和巩固产生过重要作用。首先,萧何凭借档案史料使刘邦了解到天下地理形势,人口户籍,民情风俗,物产分布等各种基本情况,有力地推动了战争的胜利发展。

刘邦入关后,为笼络人心,尽废秦苛刻法令、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法律三章这只是一个策略性的口号,属于一时权宜之计。对于当时苦秦法已久的人民则是一件喜事,为刘邦统一全国起了积极的推进作用。随着汉王朝的建立,法律三章,越来越显出它的片面和不足。所以刘邦也说:“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命令萧何健全法律。萧何整理了以前收藏的秦朝律令,引用了其中适用的法律条文:一《盗律>,二《贼律》,三<</span>囚律》,四《捕律》,五《杂律>,六《具律》。又新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篇,为《九章律》。<</span>九章律》一直成为汉律主体,是司法审判的依据。但在审判案件时,皇帝常常下达新的旨意,当皇帝诏令和汉律矛盾时,则以诏令为准则。时间长了,诏令也就多了,萧何再把皇帝有关诏令档案整理汇集,成为汉律的补充。这就是萧何次律令的典故。

作者:徐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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