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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诉于正案终审已定,但琼瑶诉于正案并未真正结束。2016年1月15日下午两点,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会议厅举行了《影视创作从依法保护原创开始》——编剧与法官座谈“琼瑶诉于正案”。
▲ 座谈会现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副会长艾克拜尔·米吉提、汪海林、余飞、宋方金等数十名编剧代表及律师、媒体代表出席了此次座谈会。(全部名单见文尾)
琼瑶拟成立“琼瑶文化基金”
培养和资助青年学生原创作品
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王浙滨作为第一个嘉宾发言。她表示:“琼瑶诉于正案被人民法院报列入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在知识产权界具有里程碑意义。78页的判决书,我读了两遍,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文理如此相融的判决书。”
▲琼瑶女士
会上,琼瑶通过律师宣读了她对法院判决结果的感谢:认定于正抄袭,使其赔礼道歉、《宫锁连城》禁播,并赔偿500万元的赔偿金。除此之外,她对内地的司法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满信心,并计划把赔偿金用于成立一个面向华语文化的“琼瑶文化基金”,以培养和资助青年学生的原创文化作品,扶持贫困学生等。
呼吁行业自律和对原创的保护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琼瑶诉于正案专家辅助人汪海林表示,在该案件的判决中,看到了法院对专业的高度尊重,由于编剧行业的“桥段”并没有相对准确的概念,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从技术角度解决社会科学的难题,可以减少法官对鉴定意见的误判。
▲ 琼瑶诉于正案案专家辅助人汪海林在会上发言
汪海林还透露,法律只是底线,基于行业的处罚则更能促进行业自律。中广联编工委正在探讨对于正的行业处罚。此案将成为影视圈的前车之鉴,同时呼吁电影促进法对剧本的保护。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余飞对琼瑶诉于正案从专业角度做出了详细的技术分析,他认为,“从剧本中的构成元素来讲,大到立意、创意、结构、人物、人物关系、大事件、情节、情节线(由人物与大事件、桥段、情节等元素构成的贯穿性线索),小到过场戏、细节、台词等等,只要有了接触的前提,如果有相似,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余飞在会上发言
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琼瑶诉于正案承办法官冯刚表示,通过此次座谈会,体现出编剧行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需求。北京市政协委员金莲淑也表示,将从政协方面推进对原创作品保护的力度。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宋方金、刘毅,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教授潘修平,律师郑小强,《文艺报》艺术评论部主任高小立,编剧王伊等与会人员还就行业自律和行业公约、编剧合同纠纷、电影产业促进法等话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展开交流和探讨。
▲ 琼瑶诉于正案审判长宋鱼水在会上发言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副主席、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琼瑶诉于正案审判长宋鱼水提出,行业惯例和法律的互动是非常有价值的。但同时表示,在文学与法律相互融合的环境下,一方面希望案件公开透明审理,另一方面不希望舆论干预司法。
判决践行了《尼泊尔公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就此案多次公开表达明确的态度,谴责于正、为琼瑶女士鸣不平,并掷地有声的表达保护原创,反对抄袭剽窃的观点。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在会上发言
他还表示,我们在欣赏一部电影和电视剧时,其实是在欣赏原著的“内容为王,创意制胜”。此案对影片禁止发行的判决,充分体现了《尼泊尔公约》提出的“原创老大,作者第一;谁发明,谁拥有”。琼瑶诉于正案是一次历史性的宣判,是原创和正义的胜利。
琼瑶诉于正案将汇编成书
最后,王兴东会长还表示,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将继续秉承“自律、维权、服务、管理”的理念,服务华语电影事业。他透露,中国电影文学学会计划将琼瑶诉于正案的全部过程,从琼瑶给广电总局写的那封信开始,到两级法院的判决书、答辩状等汇编成书,发给会员人手一册。
结语
琼瑶诉于正案的里程碑意义不仅在于原创的胜利、正义的胜利,同时警醒每一位创作者,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知法懂法的同时,创作更好的故事,推动华语电影事业的不断进步,共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
▲部分参会会员合影
参会人员名单:
宋鱼水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副主席、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琼瑶案审判长。
冯刚 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琼瑶案承办法官。
张玲玲 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员、琼瑶案合议庭成员。
金莲淑 全国女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律协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政协委员。
王浙滨 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艺术总监、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
王立岩 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个人会员、琼瑶维权案诉讼代理人。
潘修平 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海拓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璇洁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律师。
郑小强 律师、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兴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
艾克拜尔•米吉提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常务副会长。
汪海林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余飞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
宋方金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
刘毅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
杜红军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编剧帮创始人。
陈宝光 中国电影文学学学会理事。
王力扶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
王伊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
高小立 《文艺报》艺术评论部主任、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
倪学礼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理事 。
肖燕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名誉理事。
(如有遗漏,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