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监管机构签署执法合作协议 沪港通跨境监管合作制度完成

21世纪经济报道 徐亦姗 北京报道
2014-10-17 19:14

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共同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至此,内地与香港关于沪港通跨境监管合作的制度安排已完成。该备忘录的主要内容有以下7个方面:一是开展监管执法合作的目的、备忘录的效力。二是线索与...

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共同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至此,内地与香港关于沪港通跨境监管合作的制度安排已完成。

该备忘录的主要内容有以下7个方面:一是开展监管执法合作的目的、备忘录的效力。二是线索与调查信息通报机制。三是协助调查、联合调查的程序及有关安排。四是信息的使用,包括执法合作中有关信息的使用范围、信息保密有关要求。五是双方互为送达有关文书的安排。六是沪港通下协助执行有关安排。七是其他配套安排,包括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有关安排、信息发布的协调、磋商及定期联络机制、执法人员的实习、培训和交流等。

沪港通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为两地证监会在沪港通下的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沪港通正式启动后,两地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和通报机制,提高调查合作的有效性,严厉打击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及其他跨境违法违规行为。双方还将加强执法人员交流与培训,不断提高跨境执法合作水平,确保两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均得到全面遵守和执行,维护沪港通健康平稳运行。(编辑:李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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