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工程

面向21世纪建设100所高等学校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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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Project 211或者211 Project)是指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
“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重点建设工作,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 [21]
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211工程”正式启动。
200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十五”期间加强“211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3年8月25日,“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了《“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18]
2011年12月30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表示,“211”工程和“985”工程的规模已经稳定,不再新设这两个工程的学校,同时为了注重学科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了“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予以支持。 [1-2]
2016年06月7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失效,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3-4]
2019年11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声明:已将“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统筹为“双一流”建设。 [5]
图集

基本信息

中文名
211工程
外文名
Project 211 [19]
211 Project [20]
启动时间
1995年11月
实施目标
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一批
高校数量
115所
项目层级
国家层面实施的工程

发展历程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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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过程

  • 1991年
4月9日,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纲要》明确提出:“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大学。加强一批重点学科点的建设,使其在科学技术水平上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同类学科的水平。”
211高校
7月27日,为落实国家的规划,国家教委向国务院正式上报了《关于重点建设好一批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的报告》。报告中提出:“建议由国家教委设置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该项目简称为‘211’计划。”12月31日,根据国务院总理李鹏对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的指示,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联衔,向铁映、家华、丙乾同志报送了《关于落实建设好一批重点大学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实施方案的报告》。两委一部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国家设置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简称为‘211’计划)。”
  • 1992年
3月25日,国家教委副主任朱开轩主持会议,研究并初步确定了重点建设100所左右高等学校的建设目标和遴选原则等。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同意“211工程”规划意见。
  • 1993年
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意见的通知》中提出:发展高等教育必须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的地位。在此基础上,国家教委会同国务院有关综合部门有计划地选择其中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列入国务院已原则批准的“211工程”计划(面向21世纪,在全国重点办好100所大学),分期滚动实施。对于列入“211工程”计划的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中央(包括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两级教育部门,要采取适当的特殊政策,进一步扩大这些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2月3日,国务委员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主持召开委党组会议,会议决定成立“211工程”协调小组和领导小组,下设“211工程”办公室,负责工程的日常工作。2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纲要”指出:“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
3月9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的通知》,成立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开始编发《“211工程”动态》简报,以便及时通报“211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供领导同志和有关方面参阅。
7月15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印发〈关于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这是国家教委为实施“211工程”所发布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若干意见”对“211工程”的定义、建设目标、实施办法、立项程序等做了明确阐述。
7月19日,国家教委副主任、“211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张孝文主持召开11个部委(国防科工委、铁道部、电子工业总公司、航空部、航天部、邮电部、农业部、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煤炭部、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对外经贸部)教育司局长参加的座谈会,部署开展“211工程”部门预审工作。
7月30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主管部门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开展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预审工作的程序等。
8月30日―9月3日,“211工程”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211工程”建设规划研讨会。会议讨论、修改了《“211工程”建设规划(讨论稿)》、拟报国务院的《关于实施“211工程”的请示报告》两个文件。
10月5日,“211工程”办公室向有关高校选聘部分有一定学术威望和较丰富管理工作经验、办事公正、身体状况较好的专家,参与“211工程”主管部门预审工作。咨询专家的主要任务是:参与有关主管部门对某一高校预审工作的全过程,对所审核的高等学校是否具备预备立项的基本条件、今后应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10月8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批准铁道部对西南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进行“211工程”部门预审,“211工程”部门预审工作正式开始。
11月13日―14日,为使《“211工程”建设规划》更加完善,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研讨会,对“建设规划”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12月20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在清华大学召开会议,开始筹划制定“211工程”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 1994年
3月31日,为做好“211工程”主管部门预审工作,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发出《“211工程”预审工作审核要点》、《“211工程”预审专家注意事项》,供有关主管部门在预审工作中参考。
7月3日,在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对“211工程”的表述为:“实施‘211工程’。面向21世纪,分期分批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使其到2000年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争取有若干所高等学校在21世纪初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学术水平”。“为实施‘211工程’,需要设立专项基金。这项经费中央和地方、部门要做统筹安排。1994年中央财政拨出3亿元专款,作为启动资金,以后逐年增加。省级政府和其他有关中央部门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出安排。”
7月9日―11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211工程”公共服务体系专家工作会,对“211工程”建设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方案等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7月30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211工程”预备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对预备立项的审批程序、主管部门申请预备立项的基本条件以及申请预备立项的报送材料提出了明确要求。
11月28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在北京召开“211工程”部分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研讨会。会议在前一阶段汇总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咨询意见的基础上,对农业、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自然科学的基础学科等三大领域下属部分二级领域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做了进一步研讨。
  • 1995年
6月6日,国务院对国家教委《关于审批〈“211工程”建设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和《关于报送〈1995年“211工程”中央专项经费安排和使用计划〉的报告》做出批复。批复中明确:为尽快启动“211工程”,1995年度安排“211工程”中央专项经费3.5亿元。其中,国家计委负责安排2.5亿元,财政部负责安排1亿元。请国家教委据此尽快商国家计委、财政部核定1995年“211工程”中央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并抓紧组织实施。按程序先送国家计委审定,再报国务院批准。
10月16日,根据“211工程”总体进度要求,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发出通知,部署开展1995年“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调研工作。自1995年10月至1996年2月,在由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部署立项(北大、清华除外)的高等学校中进行了调研。
10月17日,由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制定的《“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方案,报送国务院审批。
10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的通知》。《“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是“211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明确规定了“211工程”总体建设目标及任务、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九五”期间的建设规划任务、具体建设方式、工程建设资金以及建设程序与组织管理等。
12月4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主持会议,研究“211工程”有关问题。会议议定:“211工程”建设的基础和重点是重点学科;作为“211工程”建设中的高等学校,除接受国家给予的一定投入外,要寻求部门、地方、学校及社会多渠道的经费支持;在实施“211工程”的同时,要注意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特别是院校后勤体制改革。
同日,根据国家“211工程”的总体安排,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召开专家审核会议,分别聘请专家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和仪器设备配置审核两部分进行。“211工程”立项审核工作正式启动。 [6]

继往开来

  • 1996年
1月29日―2月9日,国家教委代表团访英,与英国教育部、英国文化委员会、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等就围绕“211工程”开展中英高等教育合作进行了广泛协商。至此,关于“211工程”的第一个国际合作项目启动。
3月22日,为加强“211工程”建设的统筹规划和领导,经国务院批准,成立“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国家教委。
5月10日,根据国家“211工程”的总体安排,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国家教委、冶金部、卫生部、机械部、煤炭部、地矿部、有色金属总公司、电子部和国防科工委等有关部门的有关高校编制“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月17日,国家教委副主任韦钰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作了关于“21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的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211工程”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九五”任务、目前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
8月12日,国家计委批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11工程”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 1997年
1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对“211工程”建设领导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1997]1号)。“通知”重申了“211工程”建设的主要目的,肯定了自1994年4月以来的“211工程”部门预审工作,同时指出了“211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月21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21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对资金开支范围、资金预算、划拨及决算,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月3日,国家教委财务司、财政部文教司联合发出《关于印发〈“211工程”计划管理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计划管理费的使用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11月20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发出《关于报送“‘211工程’建设基本信息数据库”的通知》,加强“211工程”信息工作,及时了解“211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
  • 1998年
1月26日,“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211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职责、建设资金、检查验收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5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地区主干网和重点学科信息服务体系两个项目建议书。
8月11日,“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发出《关于对有关高等学校开展“211工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对中期检查工作的目的、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检查结果以及时间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 2000年
1月18日,教育部“211工程”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报送1999年“‘211工程’建设基本信息数据库”的通知》(教重办[2000]1号),要求各校报送1999年“211工程”建设基本信息数据,建设“211工程”基本信息数据库。
4月1日―4日,为做好“211工程”二期建设的准备工作,教育部“211工程”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211工程”二期规划研讨会。
4月,《“211工程”中期报告》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该报告介绍了“211工程”的项目背景和概况、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的中期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12月16日,教育部“211工程”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提前报送“211工程”“九五”期间建设总结报告的通知》,根据《“211工程”“九五”期间建设项目验收办法》和《关于做好“211工程”“九五”期间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部署“211工程”验收工作。
  • 2001年
7月18日,“211工程”建设两大公共服务体系“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地区主干网和重点学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国内最大的高校图书馆联盟――“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分别通过国家验收。
10月25日,为做好“211工程”二期建设准备工作,“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召开“211工程”二期建设专家咨询会,有关专家讨论了“211工程”二期建设计划的主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中央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向和重点、“211工程”一期建设与二期建设的有机衔接、“211工程”二期重点建设学科的选择等问题。
  • 2002年
5月9日,“西部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工程”项目在北京启动。该项目计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设西部152所大学校园网网络基础建设设施,实现校园网和中国教育与科研网(CERNET)高速连网,并建设一批基于校园网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应用系统。
7月,《“211工程”“九五”总结报告》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该报告介绍了“211工程”的项目概况、项目执行与管理情况、项目建设成效、项目评价与展望,评价了“九五”期间“211工程”的建设成效,总结了“211工程”建设的有益经验,为实施“211工程”建设提供了参考。
9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计委、教育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十五”期间加强“211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国家决定“十五”期间加强“211工程”建设。建设任务包括重点学科、公共服务体系和学校整体建设。建设资金采取国家、部门、地方和高等学校共同筹集的方式解决,其中中央安排专项资金60亿元。“211工程”建设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从2002年起实施。
  • 2003年
6月3日,教育部“211工程”办公室召开“十五”“211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讨论修改了《“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修改稿)》。
8月25日,“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211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学科、公共服务体系、师资队伍和与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11工程”采取国家、主管部委或地方政府和学校三级管理的方式,以主管部委或地方政府的管理为主,学校的自我管理为基础。《办法》还就组织实施、管理职责、建设资金、检查验收、项目评价等做了规定。
8月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印发《“21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预算、支出、决算、监督检查等环节,加强对“211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布的《“21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7]12号)同时废止。
  • 2005年
2月18日,“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十五”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资源共享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工作进展计划等方面进行了审议,并研究了项目启动和建设的有关问题。
4月,“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十五”建设项目各子项目陆续启动,建设和研究工作逐步展开。
  • 2006年
1月24日,“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于2006年1月24日-25日在北京召开了“211工程”建设座谈会,讨论了“211工程”十年建设的主要经验,“211工程”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211工程”建设发展的主要任务等。
4月7日,“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于2006年4月7日在北京召开了“211工程”建设座谈会,讨论了“211工程”建设的基本经验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学校“十一五”“211工程”建设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拟重点解决的问题等。
4月21日,“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一五”“211工程”建设方案预研究工作的通知》(211部协办[2006]1号),部署有关学校开展“十一五”期间“211工程”建设预研究工作,从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建设任务、资金安排建议等方面,提出本校“十一五”“211工程”初步建设方案的建议。 [6]
  • 2008年
1月16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高等教育“211工程”建设工作汇报;会议同意全面推进“211工程”建设。会议同意进行“211工程”三期建设,一要继续瞄准学科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使更多的重点学科进入国际先进行列。二要突出创新人才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造就一批学术领军人物。三要加强高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社会共享。四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创造有利于发挥人才创造性、多出重大成果的条件。五要做好建设规划,加强项目论证和评审,强化稽查和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2011年
2011年12月30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表示,“211”工程和“985”工程的规模已经稳定,不再新设这两个工程的学校,同时为了注重学科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了“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予以支持。
  • 2015年
3月7日,时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211工程和985工程继续深入推进,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三个部门已取得共识,在高等教育方面就是要强化一流,对大学就是要扶强扶优,使它更好。 [7]

项目概览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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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以及一批重点学科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高等教育改革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成为立足中国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其中,一部分重点高等学校和一部分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学校和学科的先进水平,大部分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上取得较大成绩,适应地区和行业发展需要,总体处于中国国内先进水平,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8]

主要任务

“211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
  •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任务:
1、重点建设若干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上,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确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2、着重提高和改善一批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相关、重点学科比较集中、承担较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使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显著提高,一些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并在高等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要注重支持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密切相关院校和重点学科点的建设,加大国家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以体现“211工程”建设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
3、加强建设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建设密切相关的重点学科点,增强持续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相关领域高水平人才的能力。
4、完成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建设。主要包括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等建设内容。为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重点学科的建设提供有效的条件支撑。
  • “十五”期间“211工程”建设主要任务:
1、重点学科
――“十五”期间着力建设和发展800个左右“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其中,对“九五”期间已建设且需要加强发展的“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继续进行支持;另选择一批新的学科项目进行重点建设。
――重点学科建设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信息、生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学科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迫切需要的人文、社会科学,力争使其中部分学科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建成中国高等教育布局和结构比较合理的重点学科体系。
――充实和改善重点学科的教学和科研条件,加强学科梯队建设,提高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基地的现代化装备水平。
2、公共服务体系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高速地区主干网升级工程。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八大地区主干网升级,为“211工程”学校及全国高等学校日益增长的高速接入需求提供方便快捷的通道;同时加强36个主节点的接入能力、网络管理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和重点学科公共信息系统的服务能力,尽可能使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用光纤直接引接到其所在城市的主节点。
――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二期工程。
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的各项服务功能,加强引进数据库的建设和服务,建设中文全文数字资源、数据仓库、数字图书馆基地、联机编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省级文献信息服务中心,促进全国高校图书馆的自动化和网络化,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图书馆的整体信息化水平。支持“高等学校中英文图书数字化国际合作计划”的实施,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提供强有力的数字资源支持,推动图书数字化资源的共享。
――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体系。
为有利于重点学科的优质教育、设备、信息等资源的共享,结合重点学科建设及仪器设备的购置,建立分层次的仪器设备共享网络,并建立重点学科的信息、环境和名师名课等共享资源体系,形成高等学校优质资源共享机制。
3、“211工程”学校整体建设
围绕对重点学科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加强“211工程”学校的整体条件建设,推进和深化教育改革,较大幅度地提高师资队伍、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发挥“211工程”学校对整体高等教育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

建设管理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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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

“211工程”所需建设资金,采取国家、部门、地方和高等学校共同筹集的方式解决。按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设资金主要由学校所属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筹措安排,中央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工程建设起推动、指导和调控作用。
经费分配
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并安排好有关高等学校上水平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补助少数高等学校整体水平提高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

项目管理

1、成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协调小组,协调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小组下设“211工程”办公室,地点设在教育部。
“211工程”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各“211工程”学校成立项目法人组织和落实项目法人代表,有关省(区)主管部门成立“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中央、省(区)和学校三级管理体制。
2、“211工程”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和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进行立项审批。由教育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地方),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和财政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后,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下达立项批复。
3、为规范对“211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除严格执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外,根据“211工程”自身的特点,制订了《“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21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高校名单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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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名单

年份
总数
高校名称
1995年12月,第一批入选“211工程”的大学
15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1996年12月,首批增加12所
27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山大学
1997年12月,第二批为67所
9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昌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兰州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第四军医大学、新疆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2005年第二批
106
西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京体育大学
2005年末第三批
107
陕西师范大学
2008年,第四批
112
宁夏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石河子大学、西藏大学
备注:上面的表格包括后期被合并的高校在内 [9-10] [22]

分布名单

省区
数量
院校名称
北京
26
-
-
黑龙江
4
吉林
3
-
辽宁
4
天津
3
-
河北
1
-
-
-
山西
1
-
-
-
内蒙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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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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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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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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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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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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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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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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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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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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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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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4
广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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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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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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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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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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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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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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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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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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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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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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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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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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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系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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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5年版高校名单

建设成效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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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

“九五”期间,“211工程”在99所高校中实施建设,主要安排了602个重点学科和两个全国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十五”期间,“211工程”在107所大学中实施建设,主要安排了821个重点学科和三个全国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到2005年,中国共计75个学科进入了ESI的数据库中前1%,涉及到21所高校,而这些高校全部都是“211工程”的学校,而且主要集中在材料科学、化学、物理学、工程学和计算机学科,这些学科都是“211工程”的重点建设的学科。
根据ESI所提供的统计结果,清华大学材料学科在1995年到2005年期间发表的SCI论文总数为3677篇,排在世界大学的第二位,这个学科在世界排在第二位。
根据ESI数据统计结果,1995到2005年的“211工程”建设十年当中,北京大学化学学科在SCI发表的论文数是4526篇,列世界大学的第15位,论文引用数是23778位,排在世界大学的第103位。
中南大学发挥有色金属资源与材料领域长期积淀的学科特色,以先进的有色稀有金属与粉末有金材料,有色金属资源快速勘察与可持续发展等“211工程”建设项目为纽带,然后建成了在地质、采矿、选矿、冶金、材料、机械六大领域,以国家重点学科为支撑,完备的有色金属材料与资源学科创新体系。
清华大学就面向国家发展的战略需求,对信息能源、材料等学科进行了布局调整,推进学科群的建设。
南京大学采用学科特区的建设模式,这对某一些学科非常重要,由于高校内部的体制不一定整体上能够到位,可以在有局部建立一些学科布局,这吸取了中国经济建设像深圳特区的一些发展和经验。

公共服务

在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建成了有3万多公里的光纤网络,覆盖30多个省,联网的城市达到200多个,联网的教育结构达到1500个,用户超过了2000万人,在网上招聘高校招生等等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中国科研网络下一代的互联网研究也是走在了世界的前例,所以CERNET2是中国下一个互联网示范工程。 [12]

人才队伍

1995-2005年里,211工程学校总共引进的教师是43711人,2005年的教师当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数是51211人,是1995年的5.8倍,45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是1995年的2.8倍。
在人才培养方面,累计培养本科生有242万人,研究生达到了62.3万人,留学生达到了11.27万人,2005年的在校研究生人数是1995年的6.2倍。在“211工程”学校,研究生培养规模2005年是1995年的6.2倍。这些“211工程”学校承担了4/5的博士生培养,承担了2/3的研究生培养,1/2的留学生培养,1/3的本科生培养。
西部的“211工程”学校,总共引进人才5544人,新增两院院士4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由95年的1194人增加到了2005年的6112人,有361名青年学者入选教育部的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有94位获得国家优秀青年基金的资助。

教科成就

“211工程”学校承担了全国1/2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973”项目,1/3的“863”项目;2003-2013年,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一、二等奖的数量占全国的1/3。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了一大批有一定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
“211工程”学校承担了全国4/5的博士生、2/3的硕士生和1/2的留学生的培养任务,拥有85%的国家重点学科和96%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占有70%科研经费。
“十五”期间的科研经费当时达到1019.82亿元,是“八五”的1.3倍。“十五”期间发表的论文数是“八五”期间的7.9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物理学科,在国际上第一次成功的实现了量子博弈实验。
在复旦大学,利用国际上先进的技术,研制了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可形成二千余年中国疆域政区变化的所有地图。
中南大学的材料学科,通过建设以后,在高性能炭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方面获取了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
同济大学的桥梁工程,通过“211工程”建设,解决了众多特大型桥梁的抗风稳定性等等难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结合控制自动科学与自动化技术与重点学科项目的建设,通过空气动力学、流体力学、信息科学、材料学科等学科之间的深度的交叉,在网关集群网络构架体系,飞行器隐身技术研究,包括微型飞行器的仿生流体力学等领域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并取得一系列的研究成果。 [13]

社会影响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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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评价

湖南大学校长赵跃宇表示:211工程发挥了巨大的正面作用;不赞成把211工程与大学去行政化相关联,在大学内部应该区分行政与学术的边界,两者之间应该是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关系,而不应该把所有的行政和学术对立起来;重点工程退出进入机制不宜搞得太复杂。 [14]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对“只唯985、211就业院校歧视”表示:首先是用人单位认识上存在偏差,以为人才就是以学历、文凭为依据。其次,当下就业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的背景下,大学毕业生数量供大于求,导致用人单位希望优中选优、好中选好,这些因素导致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采取违反就业机会平等的做法,侵犯了非“985”“211”高校毕业生享有的平等就业的权利。“国家早已三令五申,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严禁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就性别、户籍、学历、院校等条件进行限制。倡导人才选拔应当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文凭、不唯资历,英雄不问出处,只要有真才实学、真本事,是不是有‘985’‘211’高校文凭并不重要。” [15]

就业门槛

早在2013年,教育部就下发通知,规定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然而,高校毕业生就业时的院校门槛问题却并未因此得到解决。
一方面,很多非教育部管辖范围的用人单位仍然坚持用“985”“211”高校作为明文规定的招聘门槛。这种情况在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聘时屡见不鲜,有的甚至学历“查三代”,让一些从普通本科考入重点院校的毕业生感到愤愤不平。另一方面,更加普遍的是,很多用人单位虽然没有在招聘通知上明文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仍旧差别对待,有的甚至在内部的简历筛选程序中就自动设置淘汰非“985”“211”高校的毕业生。

废除传闻

APEC会议期间,一则网络传闻称,国家将废除“985工程”、“211工程”,且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已提交相关综合改革方案。一时间,这一消息在坊间引发诸多猜测。
废除传闻
2014年11月13日,教育部通过新闻办官方微博在回应中称,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加快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决策。国家先后实施了“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等重点项目,有效推动了中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坚持中国特色,强调战略引领,突出绩效原则,鼓励改革创新,避免重复交叉,提高集成效益,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不存在废除“211工程”、“985工程”的情况。 [16]
2016年6月7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失效,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19年11月28日,教育部官网在回复关于985、211名单的咨询中称,“985工程”1998年启动,支持39所高校结合国家创新体系进行重点建设。“211工程”1993年启动,先后共有112所高校纳入建设范围,全部高校均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现已将“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统筹为“双一流”建设。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