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开学在即,不少大学新生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而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来的还有跟个人信息相联的银行卡和电话卡。有的学生和家长觉得虽然方便缴学费,但这种做法是否也有侵犯个人隐私、强制消费之嫌?且听听他们怎么说。
叶祝颐:强推手机卡银行卡令教育公信贬值
在逐利思维泛滥的时代,银行和手机运营商利用高校平台向大学新生做广告,推销银行卡、手机卡,本无可厚非。但是选择什么银行卡和手机卡,这是学生的私事。学生自会根据个人喜好与相关服务、资费作出选择。任何人都不能强人所难。
尽管高校说学生可自愿选择开通银行卡、手机卡,但学生如果不使用高校发放的银行卡将无法缴纳学费;而手机卡是图书馆借书、宿舍门禁识别、食堂的必备工具,如果学生购置其他通讯公司手机,在一卡式刷卡系统中不能正常刷卡,将会造成工作、学习、生活等诸多不便。再加上大学新生和学校之间权利地位不对称。他们敢不“自愿”吗?如此自愿辩解,实在是滑稽得没有半点技术含量。可怕的是,自愿几乎成了一个烂菜筐,任何强奸民意、不能见阳光的收费摊派都可以往里面装。
给大学新生办理入校手续,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环境,方便新生学习、生活。本是高校的责任与义务,根本不算什么权力。退一步讲,即使迎接新生是一种权力,传道授业解惑的学校也应该具有起码的权力避嫌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证清白。可部分高校“活学活用”,把芝麻大的教育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联合运营商和银行玩统一配发银行卡和手机卡的把戏,而且多所高校同时违规,其错误影响不可小视。不仅与大学精神背道而驰,还容易让人产生权力寻租的联想。
自《行政许可法》颁布执行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已经有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程序要求,收费必须有可靠的法律依据,高校以自愿的名义强制大学新生消费指定的银行卡与手机卡,不仅是乱收费行为,而且涉嫌出售教育公信力。在我看来,高校挟权力以销银行卡、手机卡,主要还是大学新生与高校在权力、地位上不对称,学生有求于学校所致。如果不使用学校配备的银行卡和手机卡,就给学生学习、生活带来不便。学生上大学本来图的就是一个气氛,为了给学校留一个好印象,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初入象牙塔的他们即使心中一百个不乐意,也没有多少不“自愿”使用学校统一配发的银行卡、手机卡的选择?
其实,现实生活中,学校权力寻租的例子并不少见。在手握学生命运大权的强势学校面前,学生处于弱势地位,往往只能违心接受学校的霸王条款。本应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学校,以权力筹码强迫学生选择指定的金融和手机业务,学校与银行、运营商穿一条利益内裤,俨然是把学生当成了挣钱的道具,寻租的筹码。这实际上是学校权力错位与师德异化。高校显然不能不顾学生感受,为了一个“利”字,底线失守,把教育公信力如此廉价地卖掉。
清华大学老校长梅贻琦说过,“大学之谓,非大楼也。”现在大学房子越盖越豪华,但是教授越来越不像教授,大学精神不断沦落,大学校园弥漫铜臭味。令人感到忧虑。当然,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下,让高校主动放弃权力寻租的利益蛋糕并不现实。学生很无奈不难理解,但是政府部门与制度决不能无奈。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对此负有监管责任。一方面要压缩学校的权力空间,避免学校各自为政,利用种种先决条件搞权力寻租。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不能听任学校欺负学生的事情总是只违规、不违法。
江德斌:“通知书夹寄银行卡”太OUT了
在录取通知书里夹带银行卡、电话卡是老桥段了,一点新意都没有。虽然早在2011年,国家工信部印发通知,规定校园不能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业务宣传资料等,但不少高校仍明知故犯。皆因银行、运营商等与高校合作,视大学生群体为未来优质客户,想利用夹寄模式,提前圈占新生用户群,培养用户忠诚度,为将来的业务发展打下基础。
高校往往以方便管理为由,“必须使用这两张卡来缴纳学费的,其他的就是没法划转。”迫使学生不得不使用校方夹寄的银行卡、电话卡,从而确保两张卡都能完成用户转化率。可这一举措不仅违反了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亦侵犯了学生的个人隐私、消费自由权等,实属知法犯法行为,理应予以叫停和处罚。
银行卡和手机卡现在都已经实名制,必须由用户本人签订协议,高校在未获得学生同意授权的情况下,就越俎代庖与银行、电信运营商签约开卡的做法,与实名制规定不符合,应视为废卡。而且,银行、电信运营商与高校合作的卡,往往附加了一些额外限制条件,诸如信贷额度、消费额度、网络流量等,均采取一个标准,限制性太多,难以满足学生的差异化需求。
最关键的是,现在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也是移动支付大行其道的时代。这一批新生乃是网络原住民,从小就接触互联网,与网络毫无隔阂感。在初、高中阶段,绝大部分人就相继拥有了手机、淘宝、支付宝、微信等,会熟练使用各种软件,会网购、手机支付。对于他们而言,只要有高速、充足的网络流量就够了,完全不需要打电话、刷银行卡,所有的社交沟通都可以通过微信、QQ,购物、缴费可以用手机支付,就连生活费都是父母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而来。
8月份手机漫游费、长途费就全部取消了,用户到了异地后,手机号码也不必再更换了,可以继续使用下去。比如高校夹寄的手机卡,往往是本地校园卡,虽然资费低廉,但网络限制太多,完全不适用新生。在新生本就拥有手机号码的情况下,还会再用新的异地号码吗?更何况他们很少打电话,而是在用社交软件联系,运营商岂不是多此一举。银行卡也是同样的问题,新生不需要银行卡就能手机支付,钱也不放在银行卡上,又何必再额外开一个。
再者说,支付宝、微信支付已开通了缴学费的功能,新生缴纳学费用手机支付一样可以办到,还更加安全。由此可见,高校和银行、运营商并不了解这一代新生的特征,仍然延续前些年的营销思路。通知书夹寄银行卡、手机卡的做法,实在是太OUT了,根本不可能再达到圈占用户的目的。高校为何不能顺应时代发展,迎合新生代的消费模式,还停留在旧观念里,实在是令人费解。
童其君:违规夹寄银行卡是强加于人
数数手里的银行卡有多少张,就知道这个产业发展有多快。“快速”但不能“泛滥”。如今,商业支付、转账、理财、炒股,不少大额资金都可方便地通过网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多种渠道处理,为何部分高校录取通知书中还出现违规夹寄银行卡的情况?众所周知,中国人民银行建设了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清算系统,依托这3个系统,银行间跨行清算不存在技术上的问题。但是很不幸,当下在办理银行卡已成为机构及银行员工的一项沉重考核时,出现以上事件就不足为奇。试想如果办卡仅为银行的一项常规业务,这样的事情还会出现吗?
“必须使用这两张卡(银行卡和电话卡)来缴纳学费的,其他的就是没法划转。”,这一做法也特霸王了!谁也没有权利给大学新生办银行卡!公民身份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学校向商业机构提供学生身份信息,涉嫌民事侵权,银行和客户建立银行卡服务合同关系也是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到银行营业厅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如果要人代办的,必须是银行工作人员,但即使由银行工作人员代办,最后确认签字也必须是持卡人本人,否则都不能办理。高校在录取通知书里夹带银行卡,让人洞见的是一种带有威压的力量,是一种强加于人。因此,这种打着“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旗号的做法打动不了人,也方便不了人,这就难免给人一种闹剧之感。其实早在2011年,国家工信部印发通知,规定校园不能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业务宣传资料等,不少高校咋就明知故犯?根源究竟在哪儿?
无他,银行为了垄断某项服务也是重要原因。缴费办卡会给银行带来几种收益:开户办卡,客户需要留下相关信息,对银行来说推广业务就有针对性;银行和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协议,就会带来现金流,增加银行的收入。巨大的经济利益这就催生了所谓的配发银行卡、手机卡等问题,也正是因为利益,银行和高校不大可能“乖乖就范”。试想,为了缴纳学费使用,就违规夹寄银行卡,确实有点强人所难。为了缴纳学费办卡,给大学新生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但愿有关部门真正从方便大学新生出发,着眼现实需求,改进服务方式,多对接几家银行,多开辟一些渠道,这绝不是解决不了的难题。同时,对屡教不改的银行和高校,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不能光立规矩,还要明确违反了规矩该怎么罚,而且处罚力度还不能太轻。
文章摘自湖南教育新闻网评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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