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季涛
季涛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441,433
  • 关注人气:2,034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邮币卡电子盘会不会又是一场新赌局?

(2015-05-08 08:09:48)
标签:

股票

邮币卡

电子盘

季涛

分类: 收藏和拍卖热点问题探讨

    应《扬子晚报·扬子鉴藏》之邀而作,刊载于2015年5月8日。

    20147月以来,内地股市出现牛市上涨格局,而各地文交所的邮币卡电子盘涨势似乎比A股还要猛烈。比如,南京文交所邮币卡综合指数从20147月至 2015425日最高点时已飙涨超过10倍,邮资封片指数涨幅更是猛烈,仅用8个月时间便从开盘的130点突破上万点,一些挂牌品种价格更是从最初的几百元飙涨至数万元。这不由地使人想起了2011年初天津文交所将白庚延的画作炒出市场价几十倍、上百倍时的闹剧。

邮币卡电子盘会不会又是一场新赌局?

20131021,南京文交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上线,电子盘借鉴A股模式,将邮票、钱币、电话卡等原本分散于常规现货市场的各类收藏品,以实物挂牌模式,定价上市发行,投资者上网就可以进行交易。随后,各地文交所,南方文交所、上海文交所、华夏文交所等相继上线了邮币卡电子盘,迄今已有十余家。而南京文交所目前是国内市值最大的邮币卡电子盘交易市场。

南京文交所邮币卡电子盘的操作程序是这样的:假设卖家有一定量的邮票,希望进入电子盘进行交易,交易所首先要请专业人士对这些邮票进行鉴定,确认真伪后,再与卖家签订协议,随后以常规现货市场八折的价格确定申报价,这些邮票就纳入了网上电子盘系统进行T+0交易,买入的任何品种当天都可以随时卖出。当买家觉得有必要收藏这些邮票,可以把买到的邮票提货取走。

根据南京文交所428日发布的《市场价格采集表》,127个统计品种中,价格偏离比例(线上五日均价/现货基准价 -1)超过100%的品种高达83个。其中,三轮虎大版的北京、上海常规邮币卡市场现货价为1800元和1880元,现货基准价为2244.67元,而线上五日均价已高达40762.5元,价格偏离比例达1715.97%城市运动片国际农业片残运会片等价格偏离比例都超过1000%,而“青海湖片”的价格偏离比例达3161.73%,即五日均价为现货基准价的32倍以上,达74204.3元。

如此说来,邮币卡电子盘还能代表邮币卡的真实市场吗?这还是“价值发现”吗?为什么一直不温不火的邮币卡市场在采用电子盘后会出现这样的疯狂?

文交所将邮币卡电子盘仿照股票的运作模式进行交易,但电子盘与股票市场是不同的,买股票的人可以长期持有某企业的股票,并享受到企业的盈利分红;而邮币卡不能创造利润,无法像股票那样分红,也没有价值基本面的支持,因而邮币卡只能靠本身的价格增值吸引投资者,因此电子盘交易似乎更像商品期货。

很明显,当采用电子盘交易某一卖家提供的一定量某种邮票时,市场上还存在着大量一模一样的同类邮票,而买家当时并不一定准确掌握外界这种邮票的分布状况和相应数量。一旦电子盘将邮票炒出了“天价”,外界大量的低成本盘就会涌入,将很容易将“天价”“砸”到地板上。因此,这种供求信息的不充分透明极可能造成市场的大起大落。邮币卡电子盘与股市有明显不同,股市上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被充分展示和交易,其供求信息一目了然,买方需求都可以得到充分满足。

电子盘与拍卖场也不同,适合拍卖的是那些艺术品。艺术品因其为手工绘制或制作,每一件艺术品之间都有着差异,具有“孤品”特点,其内容品种和品质上的差异通过拍卖竞价上的不同予以了体现。拍卖过程能使艺术品的价值、供求关系都得到体现。但是,邮币卡多为工业制作,生产成本低,数量庞大,产品之间没有差别。因此,由于供求不平衡可能出现价格的涨落,但一般不应该出现成百上千倍的“天价”涨幅。

2011年初天津文交所曾经出现过的交易闹剧,首先在于将书画作品分成许多份额进行交易,而其交易价格与拍卖市场的价格相背离,而最终书画作品的兑现还必须通过拍卖来完成。这样的“怪圈”就使得电子交易的价格不会有价值发现的任何意义,仅仅是“击鼓传花”的游戏而已。

邮币卡电子盘不属于份额化,最终也可以由买家提货,不用再到拍卖行进行最终的兑现,比起天津文交所当年的交易方式有了改进。但如果电子盘的交易信息不能与常规的现货邮币卡市场相融通,电子盘的成交不反映价值体现而只有封闭状态下的供求满足,文交所品牌和交投结果就得不到邮币卡收藏市场的认可,其交易结果和指数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而邮币卡电子盘则极有可能沦为一个封闭状态下供投机炒作的赌局。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