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鹏飞 / 秦朔朋友圈ID:qspyq2015
这是秦朔朋友圈的第2035篇原创首发文章
2018年6月1日,儿童节,证监会联合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文件出台的背景是货币基金行业持续数年的狂飙猛进,余额宝、现金宝、余利宝等等货币基金走进了普通人的生活,为大家带来欢乐和收益的同时也在壮大自身,整体规模从约7000亿到突破8万亿,这一过程仅用了5年时间。其中,天弘余额宝更是单只规模突破1.7万亿,成为名副其实的“国民基金”。
货币基金过去五年大幅增长得益于“三大法宝”:一是“T+0”赎回方式的创新提升了流动性体验;二是摊余成本法的运用降低了用户风险感受;三是与支付场景的结合提升了便利性,这点主要是利好天弘余额宝一只基金,因为它天然对接支付宝。
或许是物极必反,从2017年开始,货币基金问题不断,尤其是“宝宝们”的龙头老大——余额宝,“2017年8月持有额度从25万下降至10万”、“2018年初的限购”、“6月份实施T+0转出限额1万元”,一系列的限制背后都有监管的影子。
面对限制,余额宝的应对也很精彩,从接入其他货币基金到引导用户购买其他理财产品,尽量规避限制的不利影响。但是令人们没有想到的是,之前的限制都只是开胃菜,儿童节的《指导意见》才是主菜。
| 余额宝1年内六次调整
“监管大菜”共十道,最重要的有三:
一是设定单个自然日的“T+0赎回”提现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这条单独来看对余额宝影响不大,因为余额宝本来从6月6日起就要限制“T+0赎回”单日1万元,《指导意见》让大家回到同一起跑线,从这个角度讲甚至可以说对余额宝是利好。对其他“宝宝们”影响也有限,因为它们的用户相对来说对流动性要求没那么高(流动性要求高的用户基本上都买了余额宝,可以直接消费)。
二是规定除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基金管理人、非银行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及个人不得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任何方式为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资,任何机构不得使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资。自《指导意见》施行之日起,新开展的“T+0赎回”提现业务应当按照前述要求执行,自2018年12月1日起,对于存量的“T+0赎回”提现业务,相关机构应当按照前述要求完成规范整改。”
这道菜直指余额宝。余额宝全称“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198),是天弘基金公司直销的基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基金管理人,按照新规,基金管理人不得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任何方式为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资。余额宝现有“T+0赎回”业务资金主要来自银行授信资金,按照新规,最晚12月1日,这个模式必须整改完毕。余额宝要“消化”这道菜,可能有三个选择:(一)大幅降低余额宝“T+0赎回”额度,比如每日2000元,甚至直接取消“T+0赎回”;(二)大幅增加备付金比例,副作用是收益率大幅下降;(三)降低“T+0赎回”每日上限和增加备付金比例同时进行。问题是,三个选择都有弊端,或收益率流动性不可兼得,或收益率流动性看似兼得却又都不得。
除了以上三个选择,理论上还有一个选择,用网商银行代销余额宝,网商银行是商业银行,按照《指导意见》可以为自身代销的货币基金“T+0赎回”提供授信额度。但这个选择有两大难点:首先是技术上,网商银行代销天弘基金,则用户必须开设网商银行账户(目前余额宝对接的华安日日鑫等四只货基就采用这种模式,用户需要开设网商银行账户),为3亿用户开设网商银行账户对其他公司是问题,但对蚂蚁金服来说虽有难度但应该不是问题。这个难题不难,难的是每个用户必须将天弘余额宝先赎回至支付宝余额或银行卡,然后再重新申购网商银行代销的天弘余额宝。有点绕是吧,没错,这个市场教育和操作的难度太大。而且更难的还在后头,假设网商银行账户都开了,3亿用户先赎后买也都搞定了,以目前余额宝约1.7万亿的规模,每天约5%的赎回需求,需要850亿左右的授信额度,网商银行受资本金和商业银行单一客户授信限额的限制,也不可能给出这么大的授信额度。根据2017年年报“宇宙行”——工商银行净资本2.4万亿,最大单一授信客户额度1198.59亿元,网商银行资本金仅40亿元,垫资授信额度最大只能数亿元。当然理论上网商银行还可以增资,但也仅仅是理论上的可能,蚂蚁金服仅持有网商银行30%的股份,增资需要其他股东和监管的同意,而且至少需要千亿级别的增资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而动用上千亿元增资只为余额宝业务,马爸爸再有钱也不能这么花。
三是“不得向投资者提供以其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进行消费、转账等业务的增值服务。”
这道菜更是余额宝专属定制。消费场景结合货币基金最大得益者是余额宝,被禁止最大的影响自然也是龙头老大。可以理解,如果监管对此不做限制,那么前两条限制将被余额宝化解于无形,虽然不能“T+0赎回”,但消费不受影响,如此一来,《指导意见》倒成了利好余额宝,因为其他“宝宝们”没有消费场景无法化解此限制。
到这里大家可能一方面惊叹监管的专业,对所谓互联网金融的玩法门儿清,撒下的天罗地网密不透风,轻易化解那是不可能的。同时也可能会疑惑监管为什么要对“宝宝们”痛下杀手?
实际上,哪怕撇开货币基金规模飙升抬高社会无风险收益率对“去杠杆”大局的不利影响,货币基金“T+0赎回”创新蕴含的流动性风险和销售过程缺乏风险提示而酝酿的市场风险也“逼迫”监管无法再坐视不管。
货币基金自诞生以来发生过四次赎回潮,最近的一次是2016年,如果不是监管出手救助已经捅大篓子了。所以简单来说,就是“宝宝们”赚了是自己的,亏了是大家的(国家的),这样充满道德风险的商业模式监管再不管就是失职。
不开心的儿童节,监管大菜直指“宝宝们”发家的“三大法宝”之二:“T+0赎回”和对接消费场景。仅存的法宝“摊余成本法”,简单说,就是按照持有证券的预期收益将收益平摊到每一天,用户的感受是收益非常稳定,但实际上货币基金投资的证券并非全无风险,比如债券的价格每天都在变动。如果监管要求“宝宝们”采用“盯市法”代替“摊余成本法”,你的感受就是买了1万块“宝宝”,原来是每天1块多一点,之后将是今天1块1、明天1块8、后天8毛,甚至会发生单日亏损2毛的情况,风险感受将完全不同。而感受到风险,正是监管所希望看到的,也是应该的,正所谓“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作者:上海马上飞扬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CEO。曾在银行工作十年,在招商银行工作期间参与创建中资商业银行最早的CRM系统。三年前从浦发银行总行跨界到互联网创业,专注于金融科技方面的工作。
「 图片 | 视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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