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啪”,随着一声法槌声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回响着谢红丹法官的声音,"这里是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现在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潘某某、蒋某某、林某、陈某涉嫌诈骗、赌博罪一案,现在开庭。"
(全体起立)
(谢红丹(后)审理案件)
该法庭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来自宁波市鄞州蓝青中学的50余名新初一年级学生不畏烈日,走进法院,感受庭审现场。作为亲历者,坐在法院现场旁听庭审,对他们而言,是一件新鲜和新奇的事情,毕竟以前都是电视上看到的开庭情况。
(全神贯注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称,今年2月11日,被告人潘某某、陈某、蒋某某、林某伙同他人经事先商量在宁波市鄞州区某商务酒店房间内,以设赌局诈赌的方式,利用特殊的作弊扑克牌跟被害人张某“斗牛”,骗取张某人民币33000元。
法庭上,被告人潘某某、陈某、蒋某某、林某对所犯罪均予以认可,并请求从轻判决。因案情相对较简单,该案当庭宣判。
(公诉人进行指控)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仍沉浸在庭审过程中,围着谢红丹法官,纷纷提问,“为什么给各个被告人判刑不一样,标准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法官一一耐心予以解答。
(学生提问)
学生们还参观了
诉讼服务中心
了解立案相关流程
并参观了法院大厅及图书馆
(参观智能导诉)
(参观自助立案设施)
(参观法院大厅建设)
“法院对我们来说,一直是个神圣和神秘的地方,今天我们能走进法院,现场旁听庭审,并且还能坐在审判席上,手持法槌,体验做法官的感觉,这都是我的人生第一次,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一定从自己做起,做到遵纪守法,并做好一个小小法治宣传员。”走出法院的时候,学生小梦很有感触的对法官说。
(学生们亲切留影)
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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