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违章停车
SAY NO!!!
西陵交警在行动
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西陵交警强力整治违停乱象,效果杠杠滴。
整治现场
均 瑶
福 绥 路
人 民 路
对“警车”,交警蜀黍也是一视同仁的哦~
二 马 路
交警蜀黍给你贴上“黄符纸”
下次可别再违停咯!
三峡大学菜市 场
自 立 路
红 星 路
四 新 路
珍 珠 路
以上只是冰山一角
违停乱象有多严重可见一斑了
勘划车位
很多驾驶员叫苦无位可停,不得不“被”违法。
蜀黍想说:莫慌!西陵交警正在为您想办法~
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因地制宜勘划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矛盾。西陵交警还是“蛮拼”滴!
整治成果
不违停 美市貌 消隐患
看看交警蜀黍们清理后的宜昌城市街道~
二 马 路
献 福 路
果 园 三 路
看到如此干净整洁的城市道路
你是不是也觉得神清气爽呢?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坚决抵制违违法停车
蜀黍告诉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发现违法停,欢举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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