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引导作用,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合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惠州市美术家协会、惠州市书法家协会举办“清风惠州”廉政楹联书法及花鸟、山水国画创作展,有关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协办单位: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惠州市美术家协会、惠州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全国廉政楹联书法及花鸟、山水国画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作品需突出“弘扬廉政文化,建设廉洁惠州”主题,围绕以下内容,注重廉政思想政治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1、围绕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
2、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关论述;
3、围绕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
4、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四风”的宣传;
5、围绕勤廉兼优正面典型和道德模范的宣传;
6、围绕“清廉修身、廉洁齐家”家风家训的宣传;
7、围绕惠州本地廉洁历史文化题材、人物的宣传。
(二)作品尺幅及要求
1、书法:以“廉政楹联”为创作内容,要求为竖式创作,规格不小于4平尺,不大于6尺整纸,附文字说明。欢迎廉政楹联原创作品。
2、国画:以“花鸟”、“山水”为创作内容,规格不小于4平尺,不大于6尺整纸,以竖幅为宜,组合作品不超过四幅。必要时可附文字说明。为统一展览效果,拒收版画、油画、农民画等类型作品。
3、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非原创作品将取消评选资格。若出现侵权纠纷,投稿者责任自负。作品不需装裱,作品背面右上角(或另附纸)请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勿用别名、笔名)、联系电话以及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注明“‘清风惠州’楹联书法国画创作展”。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截稿,以邮戳为准。
五、评审及待遇
由“清风惠州”廉政楹联书法及花鸟、山水国画创作展组委会邀请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书画作品进行分类评审。由组委会统一装裱入展作品,举办 “清风惠州”廉政楹联书法及花鸟、山水国画创作展。
本次入展作品名额为100件,其中廉政楹联书法作品50件,花鸟作品30件,山水作品20件,每件创作费1000元。入展作者均颁发精美作品集及证书。
凡参赛作品,需同时提交《“清风惠州”廉政楹联书法及花鸟、山水国画创作展参评表》(从惠州纪检监察网上下载)。作品一旦提交,即视为作者已承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本次活动不收参评费,主办方对所有作品享有完全处置权,所有作品均不退稿。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六、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大院惠州市行政中心3号楼101房;联系电话:0752-2892272;邮编:516003。统一以快递或现场交稿的方式投稿。为保证作品的安全送达,请通过EMS投寄。请勿快递到付。
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
惠州市美术家协会
惠州市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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