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的大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新世界的大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值此戊戌新年来临之际,我代表本专栏祝各位读者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阖家欢乐!感谢大家对我们专栏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里也能同我们一起,以文本学的方法,继续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


一点说明

由于本文的诸多分析依赖于主体は彼女なのか?——《黑格尔现象学的结构》&&《笔记本中的札记》一文,因此建议大家先看一下那篇文章。不过我这里还是会把相关的一些段落贴进来以便参考。

一、《提纲》的文本及思想来源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出自马克思的《1844-1847年记事笔记本》第53-57页。关于标题,马克思的原稿只有“ad Feuerbach”一语。恩格斯在出版时将标题改为“Marx über Feuerbach”。我们所熟知的这一标题是苏联的马列主义研究院根据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序言加的。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被恩格斯称为“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可以说它是马克思主义形成的开山之作。在这篇作品中,马克思正式实现了其第二次转变,确立了新唯物主义,或者说,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当然,本文还是一个“萌芽”,并没有产生一个思想系统,也没有详细的理论论说,这一工作要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实现。

对于《提纲》的思想来源,以陶伯特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提纲》的思想是《神圣家族》中唯物主义思想的延续。张一兵认为《提纲》的思想根源于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我在《结构》&《札记》一文中已经排除了陶伯特的观点,因为我说明,作为《提纲》的先导的《笔记本中的札记》一文的思想并非是对《神圣家族》中相关段落的简单反复,而是进行了反思与重构。虽然我们在《提纲》中依然能看到《神圣家族》的相关内容,但毫无疑问,《提纲》和《神圣家族》的唯物主义具有巨大的异质性,并且它还有对《神圣家族》相关思想的批判。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的逐条解读中看到。

对于张一兵教授的观点,我认为经济学的研究确实是《提纲》思想的一大来源,但只是归向经济学则显得片面。通过我对《笔记本中的札记》的解读,我以为《提纲》思想的直接来源可能是历史学,特别是对法国大革命的研究,这也契合《札记》所对应的《神圣家族》的片段。我也将在逐条解读部分论述我的看法。

二、《提纲》的逐条解读

更新注:引文采用的基底是经恩格斯编辑后的出版版,也是大家最熟悉的版本,但它同马克思的原稿有一定差异。对恩格斯增加的内容,我以<>标记。对恩格斯修改的内容,我用斜体标注,并在其后给出马克思的原稿,用中括号“【】”括起。对恩格斯删去的内容,我以中括号标出马克思的原稿。对恩格斯未强调而马克思强调的,我都改为强调。对恩格斯强调而马克思未强调的,我以笔者注标明。

对解读中引用恩格斯语句的地方,都已经做了调整,所有的解读将以马克思的原稿为基底来解读。对恩格斯修改的部分,大家可以自行同马克思的原文对比。这就告诉我们文本学研究必须以文献学为基础,因此《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讨论将从其文献情况和版本考异开始。

(一)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的。【所以,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gegenständliche〕活动。所以,他在“基督教的本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活动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所以,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关于这一条,很多人在解读时都关注到了“当作实践去理解”及相关内容,这确实是传统诠释中所特别关注的。张一兵教授在此有一些不同意见,即单纯关注用实践来替代直观并不正确。因为其实在马克思之前,赫斯就已经把实践概念引入他的唯物主义之中了。同时张教授认为马克思的实践规定应当指向社会物质活动,指向经济学中的“工业”。我在这里有一些不同观点。无疑,如果我们只是单纯考虑实践,抽象的实践,把吃饭睡觉开窗户都看成“实践”、“感性活动”,那马克思在这里就肯定没有超越赫斯了。张教授在批判抽象实践方面是正确的,但指向“工业”则显依据不足。我觉得张教授在这里和在解读《札记》时出了类似的问题,即过于重视批判“实践人道主义”,而马克思似乎并没有把类似观点作为主要批判目标,因此这种“构境差”导致了解读的一些偏向。

其实这里我们可以回想起《黑格尔现象学的结构》的最后一句——

(4)你扬弃想象中的对象、作为意识对象的对象,就等于真正的对象的扬弃,等于和思维有差别的感性的行动、实践以及现实的活动。(还需要发挥。)

扬弃想象中的对象,就是去扬弃现实中的作为想象对象的实在基础的对象,这种扬弃活动就是实践。在《札记》中,马克思其实已经发现,革命就是对象的扬弃活动,也就是实践、现实的活动。因此我依此认为,《提纲》第一条的实践指向是革命,这也契合了马克思给出的定语——“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我们可以再回顾一下《札记》第四条对应的《神圣家族》的段落:

尽管恐怖主义竭力要使资产阶级社会为古代政治生活制度牺牲,革命还是把资产阶级社会从封建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并正式承认了这个社会。在执政内阁时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浪潮迅速高涨起来。于是出现了创办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热潮、发财致富的渴望、新的资产阶级生活的喧嚣忙乱,在这里,这种生活的享受初次表现出自己的放肆、轻佻、无礼和狂乱;法兰西的土地得到了真正的开发,土地的封建结构已经被革命的巨锤打得粉碎,现在无数新的所有者以第一次出现的狂热对这块土地进行了全面的耕作,解放了的工业也第一次活跃起来;——这就是刚刚诞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的某些表现。资产阶级社会真正的代表是资产阶级。于是资产阶级开始了自己的统治。人权已经不再仅仅是一种理论了。

可以说这里的描述的的确确就是一种“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了。

综上我们可以对第一条做一个总结。马克思在这里延续了《黑格尔现象学的结构》及《笔记本中的札记》中对辩证法自我区别的活动及对唯物化辩证运动形式的思考,并且确立了两个观点——一是自我区别的活动,辩证运动的唯物化形式即是现实的实践活动,特别是革命。二是现实的事物并不是感性的直观,而是现实的实践活动的产物。人权作为一种意识来自于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而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理解这种社会现实,就要理解资产阶级的革命(经济的即工业革命+政治的社会的革命即法国大革命)。费尔巴哈不能把现实看作是活动,活动的产物,因而无法理解社会的本质。

(二)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ändliche〕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Frage der Theorie),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praktische Frage)。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现实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提一下,这一段的翻译上,张一兵教授认为“客观的”应当翻译为“对象性的”,“理论的问题”、“实践的问题”的“问题”应当翻译为“追问”。

这一段除了说实践是检验思维真理性的标准之外,涉及到此岸和彼岸的对立问题,这里我不甚理解,同好的解读我也不太同意,因而只好妄谈几句。

我觉得这里可以理解为,具体之事物是抽象之事物通过实践(如果是自然的事物则是通过自然运动)实现的样态,比如社会的人是社会关系运动的产物。我们直观的是具体的此岸的现象,而抽象的本质则处于彼岸。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时代,抽象的本质确实是不可知的“自在之物”。而在人类生产力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后,人类就可以通过物质生产活动、科学实验实现对“自在之物”的认知和改造了。而社会领域也通过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反映了人类对社会这一抽象事物的认识和改造。这一观点,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有说明,这里限于篇幅及相关性问题不再引出原文。综上,这里存在两点认识,一是现象与本质的同一性,二是唯物的说,人可以通过各种实践活动自觉地实现对抽象本质的认知并改造之。

(三)
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高出于社会之上(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一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革命的实践

这一部分和《神圣家族》的相关段落可以联系起来看。

并不需要多大的聪明就可以看出,关于人性本善和人们智力平等,关于经验、习惯、教育的万能,关于外部环境对人的影响,关于工业的重大意义,关于享乐的合理性等等的唯物主义学说,同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既然人是从感性世界和感性世界中的经验中汲取自己的一切知识、感觉等等,那就必须这样安排周围的世界,使人在其中能认识和领会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使他能认识到自己是人。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既然从唯物主义意义上来说人是不自由的,就是说,既然人不是由于有逃避某种事物的消极力量,而是由于有表现本身的真正个性的积极力量才得到自由,那就不应当惩罚个别人的犯罪行为,而应当消灭犯罪行为的反社会的根源,并使每个人都有必要的社会活动场所来显露他的重要的生命力。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既然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那他就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的真正的天性,而对于他的天性的力量的判断,也不应当以单个个人的力量为准绳,而应当以整个社会的力量为准绳。

可以看到,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对类似的唯物主义观点还是在基本支持的立场下进行了一定的改造。而在《提纲》中,马克思则对这种唯物主义观点持批判态度了。

法国唯物主义只考虑了人是环境的产物,却没考虑环境也是人创造的。从辩证法来说,法国唯物主义就只有抽象到具体,没有具体到抽象了,而且即使同是抽象到具体,法国唯物主义也并没有看到其中的发展性。人与环境的对立是一个螺旋式的上升活动,人在实践中创造了自己的生存环境,而这种生存环境又制约并创造了历史的人,这样的历史的人又继续通过实践来改造环境。看不到人创造环境,特别是人民群众通过生产和斗争活动创造环境,那当然就只能寄希望于少数精英、天才了。

(四)
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的、想像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致力于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他没有注意到,在做完这一工作之后,主要的事情还没有做哩。>因为【但是】,世俗的基础使自己和自己本身分离,并使自己转入云霄,成为一个独立王国,这一事实,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排除这种矛盾的方法>【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在世俗家庭中发现了神圣家族的秘密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受到批判,并在实践中受到革命改造【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

如果以恩格斯的编辑版来看,这段可以说阐明了历史唯物主义分析的方法论,讲得非常好,完全可以结合《资本论》第二版跋的论述来看。就教科书所述之“历史唯物主义”而言,它只能达到费尔巴哈的深度,即能明白一定的意识来自于一定的物质基础。但正如恩格斯所说,“主要的事情还没有做哩”!说明这一缘由并不解决问题,关键是说明这样的物质的、世俗的基础如何产生了一定的意识,或者说上层建筑。

后面的方法叙述很精彩,我们可以从这里一窥《资本论》的分析模式。要说明物质基础如何产生一定的上层建筑,就要从这种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出发,并且就是要从这种矛盾来理解这一基础。很容易想到马克思是如何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他正是从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切入,从而说明了资本主义拜物教的根源。恩格斯补充说,批判某一事物,就是以革命之实践排除其矛盾。《资本论》中共产主义对资本主义之革命也恰恰是瞄准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可以说,本条所阐述的这一模式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和改造事物的根本的方法论。

虽然这一部分中,恩格斯对马克思的原稿做了不少编辑,但总体思想偏差不是很大。主要是排除矛盾的方法,以马克思的原文来看,还不能得到。

(五)
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诉诸感性的直观【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

这一条的指向和第一条类似,可以看作是《提纲》第一部分的一个总结。

(六)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费尔巴哈不是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所以他不得不:
(1)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并假定出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
(2)所以,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

前面说第一部分,那么就是说从第六条开始,我区分为《提纲》的第二部分,其标志就是出现了一个新的概念——“社会”。第六条到第十条都是围绕社会来讨论的。

“社会”这个概念,在《1844手稿》的第三手稿中就有,当时研读时便有同志提出那里的“社会”是一个超越“类”的概念,我认为这一说法当时是为时过早。现在我们看到这里,就可以说,《1844手稿》中的“社会”是“类”,而《提纲》中的“类”是“社会”。在《1844手稿》中,马克思的“社会”概念还是一个抽象物,还不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现实交往构成的,而是通过自然的“需要”等等联系起来。而在《提纲》中,马克思批判地指出,费尔巴哈的“类”只是在他的想象中“自然地”联结起来的,而现实的社会则是通过人与人的各种交往活动历史地形成的。而费尔巴哈指向的“类本质”也不应当是人先验的构想,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所处的历史现实环境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才是现实的人所共有的“类”的“类本质”,而现实的人则是这种社会关系总和的运动产物。

通过否定费尔巴哈的“类本质”,马克思事实上否定了所有先验设定的世界“本原”,否定了形而上学的逻辑本体论。自文艺复兴以来的资产阶级之意识形态设置的诸如“天赋人权”等等概念,其根本上都是资产阶级自身阶级利益的体现。资产阶级试图将自己的种种主张归为自然的、人性的来说明资产阶级社会的合法性和永恒性。而马克思以其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说明,任何的思想观念总归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物(可以看《提纲》第七条),籍此解构了资产阶级关于本原的诸学说。因此,海德格尔也指认,马克思真正结束了一切形而上学本体论。

其实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也不能说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观点没有给马克思提供思想支援,马克思对社会的认识也是有颠倒费尔巴哈观点的意思,正如他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一样。

(七)
所以,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笔者注:马克思未强调),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

本条是接续上一条。当消除了人本主义,实际上是唯心主义的“类本质”并将其颠倒回“社会关系的总和”后,就可以发现费尔巴哈在宗教问题上的不彻底性了。任何社会意识终归是一定的社会存在的产物。

(八)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第八条和第二条有着内在一致性,社会生活作为抽象一般既不是无法把握的,也不是只能通过思辨来想象的,它是人的实践的产物。因此,理解社会生活及社会生活产生的诸意识形态,都可以通过把握人的实践,通过实证的社会科学(对于马克思来说,主要是政治经济学)来取得理解。

我们要注意的一点是,理解抽象的一般是要通过把握作为抽象的自我区别的具体样态,即种种社会现象来实现的。以辩证法环节而言,我们是通过作为抽象的产物的否定之否定的具体来理解,而不是通过直接肯定的具体来理解。这就是说,经验的活动并不能取得真理,它只能取得经验。经验的活动也无法能动地改造世界,它只能无目的无预期地改造世界。在现代自然科学研究范式出现之前,人们不能把握到自然世界的规律,只能经验地知道一定的因果关系。过去的手工艺人在制作工艺品时,农民在耕作时,就是根据祖祖辈辈的经验来进行的。这种经验的方式显然是非科学的,它并不能知道生产过程的原理、各种精准的条件,只能大概地了解我用什么手法,能有什么结果。而想取得突破,也只能通过试错,偶然的发现等等。我们现在通过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的实验,了解了制作工艺品、种植农作物中产品、作物其反应、运动生长的规律,就可以能动地规划生产过程,从而取得过去几千年都取得不了的生产成果。因此,那种把经验的活动视作把握世界规律的方式的观点与马克思主义并无共同之处,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认识世界的正确方式,就是科学

(九)
直观的(笔者注:马克思未强调)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
(十)
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笔者注:马克思未强调)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

当我们把立脚点从感性的直接肯定转到具体的否定之否定之后,当我们确立现实的事物是实践活动的产物之后,我们就可以得到九和十的结论。只通过直观,顶多也只能看到非社会的一个个的“自然的”人,其实是虚假的只存在于想象的人。无论是自私、爱还是理性的人,都只不过是意识形态者给出的一个个“解释”。而“原子化”的人组成的那个社会,也只存在于直观之中。只有立足于社会的人,把人看作实践活动的产物,才能历史地现实地理解人,理解种种社会事物。因此,马克思总结说——

(十一)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可见,马克思的这句话,绝不是简单的基于“物质决定意识”这样的结论,而是基于社会现实事物的历史性,基于事物是一定历史环境运动的产物提出的。所谓的解释世界,并不是指对世界的理论描述,而是指脱离现实的种种想象。无论是自由、爱还是自觉的劳动,都不过是对世界的解释而已。无论是资产阶级革命中对古代国家的“误解”,还是当时的社会主义者、共产主义者希冀实现的那个乌托邦,都是不从现实出发,不科学把握社会规律下的幻想。只有真真切切地了解了社会运动的规律,把握社会运动的内在矛盾,才能理解改变世界的切入点,能动地改造世界。以一个自然的例子而言,“水变油”就是解释世界,因为水里没有碳原子,用什么化学反应也变不出油,这只是人的一个设想。但电解水生成氢气就不同,我们通过化学的实验研究,了解了这种反应的可行性与困难点,就可以有针对性地能动地实现这种生产,这就是改变世界。

三、《提纲》与马克思的第二次转变

通过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进行的思想实验,马克思实现了从方法论的无意识、不自觉到有意识、自觉。其实我们在《神圣家族》中就可以发现,马克思早就已经有了新唯物主义的很多思想要件,也有一些具有新思想的观点和看法。但由于方法论的不自觉,他还不能以这些要件为基础产生系统的科学的理论。自从《提纲》中有了科学的方法论,马克思就开始基于此,构建并阐述他关于社会历史的革命性理论,并深入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与内在矛盾,以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为突破口,说明了共产主义实现的现实必然性,从而创立了科学共产主义。

马克思创立新理论这一过程的第一个重要产物,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这部同恩格斯合作的大作中,他们说明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性规律,我们称之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我们在之后将研读这部作品,并讨论其中涉及的理论问题。由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存稿不完整,编辑信息不足,其编排,特别是“费尔巴哈”部分存在多种方式,而编排的多种方式也反映出对“费尔巴哈”部分的多种理解。我们知道,“费尔巴哈”部分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集中阐述其新理论的部分,其编排不可谓不重要。所以我们在研读时也会讨论此部分的编排问题,并尝试对多种版本进行一定的比较阅读。

参考文献

《回到马克思》第三版,张一兵,2014年1月,江苏人民出版社


感谢参与本次研读的 @陈白一 @新醅待雪 @山里一泼猴 @羊肉南瓜饭 @纪木林森 @夏孜孜不倦 @空心菜 诸君,感谢审阅本文的 @黛亞

编辑于 2018-02-26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