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兆平
1945年生,福建省福清市人。1982年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毕业,留校,为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大学学报》主编、福建省文学学会文艺理论研究会会长、福建省美学学会副会长等。已出版《闻一多美学思想论稿》(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中国现代三大文学思潮新论》(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浪漫主义在中国的四种范式》(广西师大出版社2011)、《南华文存》(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等11部学术专著,在《新华文摘》、《文学评论》、台湾《联合文学》等海内外刊物上发表近200篇学术论文。日本九洲大学、香港岭南大学、台湾《联合报》系等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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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平和我相识已久,弹指挥间,竟达40余年。我们初识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闽东滨海的一座小城,如他所说,“在最缺乏诗意的日子里”,我们却因为诗而一见如故。当时,他在霞浦一中任教,我带学生到霞浦“开门办学”,到海岛写“民兵斗争故事”。原本是碰不上头的,可霞浦文化馆有一个油印的诗刊引起我的注意,在物质和精神都极其贫困的岁月,一个小县城居然还有那么多作者争着在上面亮相,当然,作品多是当时主流意识形态的图解,但在那思想异化得几近真空的语境中,我们却为诗而聚首,为诗而痴恋,为语言和文字的魔术而着迷。现在回想起来,在那“假大空”具有唯一合法性的时候,哪怕只是极浅薄的一句浪漫语言,也会令人神眩目迷许久。当然,如今我们多少都有点“悔其少作”之感,但岁月的流逝正如李商隐的诗境:“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无情的时光,让我们疏离了天真,转成了“回望”,“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越是遥远的过去,越会引起深沉的怀恋。
改革开放拓展出新的历史时期,兆平走向了“学院之途”。他在厦门大学,我在福建师大,在学术领域里,我们仍像写诗时期那样遥遥相望,息息相通。在高校,呆得时间一长,断不了笔耕砚田,著书立说,我俩也都成了当年做梦都不敢想的教授。把我们联系在一起的,已经不是诗歌创作,而是哲学、美学和文学理论。兆平虽然长期写着学院式的文章,但写诗时期那种以创新为第一要则、力戒僵滞因袭的激情仍在。从表面上看,他是福清汉子,义气用事,面对横逆,那种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豪情,很使我神往。而我虽为一介文弱书生,但在文字上,却是任性得可以,横冲直撞,闯了红灯,用一位当权的学人的话来说,是“踩了地雷”,幸有项南保护,躲过一劫。他虽未像我那样陷于一段不短的文化逆境,却也一时中弹挂彩,终因历史大势之不可逆而脱身。吃了亏的他,略有所悟,转向对中国现代文学文献的悉心钻研,孜孜不倦,披砂拣金,一步一个脚印,逐渐形成了自己一套的结论与判断,而他对我诗学体系深度论析的一些文章则可以说是我的理论后盾。
有一种说法,诗歌属于青年人,而散文则属于老年人。这可能有部分道理。至少兆平的散文就是证明。这本散文集中的“校园忆昔”——缅怀师长,多感恩之意;“阅世纪情”——从幼至老,写人生之悟,是生命的体验的精华。至于“行走留踪”——游历四海;“文苑赏英”——谈艺衡文,表面上,并不具有自传式的经历,但“我”在其中,作者的至情至性在其中,写作主体的感悟与情思洋溢于文中,呈示了资深学人的深沉。
二十多年前,我和兆平曾在香港岭南学院同居一套房间达三个月之久,当时他偶尔也写点散文,香港的报刊篇幅限制很严,兆平写得并不认真,信笔抒情,引用古典诗词,不脱年青时代浪漫之气,谈不上艺术追求。而眼下的这些篇章,却令我刮目相看。最具震撼力的是他怀念恩师郑朝宗一文。郑先生在我心目中本来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读了兆平的文章才知道,先生留学英伦,一九四九年后,经与特务斗争,才得以毅然返国。一二九运动时期,在清华大学读书的先生,曾当过学生会主席,显然是一位热血青年。回国初期享受了“五顶红帽子”的尊崇,而反右期间,“以言语获咎”,一夜之间竟变成一顶“白帽子”。
在此之后漫长的20年中,先生动辄得咎,忍辱负重,历尽人间磨难,尝遍世态炎凉。对知识分子而言,精神上的摧残,尤为酷烈。先生辞世前的一年,偶尔会发生意识迷惑现象,有时竟会问及:“中文系运动搞完了没有?”闻此言,我无法抑制眼眶中的泪水。在先生的追悼会上,我从悼词中方得知先生在1935年“一二·九运动”时,担任过清华大学学生会主席,在烽火连绵,民族危亡之际,能胜任此职定为群体中的佼佼者。遥想当年先生意气奋发、挥斥方遒之英姿,与今对照,判若两人。当然,历史是不会为个体承担些什么的,但对历史的是非功过,我们这一代人应做出判断。
这样的文章不但有文献价值,而且在语言形象的塑造上,也显示出兆平的艺术功力,尤其把先生文革后“意识迷惑”状态与抗战时“挥斥方遒之英姿”着意并列,两相对照,其酿造的悲剧之感,令人久久难以释怀。对于恩师的感情是文章的意脉,但是,文中的感情却显得收敛。情感高潮处,几乎都是叙述,但正是这种叙述的从容,不事渲染和形容,把自我感情和导师的生平及精神历程交融起来,文章就显得厚重、隽永,趋于沉潜、老到。
当然,他知道叙述和抒情并非绝对不相容,关键是把叙述的深沉和抒情的精致结合起来。在这方面他的追求是很有匠心的。就是即景之作,也往往能够深化至生命体验的微妙之处,作细腻、精致的辨析。哪怕是瞬间的感知,也能触及对于人的理解:
在生命体验感应中留下的似梦非梦的心痕。苔上之痕是细的,细到若不辨认,即可忽略之;履下之印是轻的,轻到稍不留神,则随风逝去。因为个体生命本身就是渺小的、脆弱的,哲学家帕斯卡尔曾把人比喻为芦苇,因为宇宙只要以一缕烟气、一滴水便可以让他消失;但他又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
这样的文字,就不是一般的青春时代的情趣,而是智慧的趣味。
当然,兆平的趣味不限于此。他的内心是充溢诗性激情的,但生活中的他却又是严肃的,言谈之间很少开玩笑。不过,在这本散文集中,我发现,他的文字偶尔也会流露出一种自发的谐趣。读《那年、那月、那猪……》,我不禁莞尔了。
这位老兄安排我去伺候的“二师兄”居然是一头专门配种用的大公猪,也就是说,我不但要闻臭味,还要闻骚味了。不过后来慢慢就体会到“骚味”的好处,因为我们这头种猪家族血统可能不错,是国外进口的良种,除了各连队母猪发情时用上之外,周围乡村养猪户也有不少定单。这样,我和“营长”老兄也就经常随着它在田间道上逛游了,往往是他在前边牵,我在后边拿根细竹条赶,到了老乡家,还能喝上好茶,抽上好烟,再看上一出好戏。但这位“二师兄”也太生猛了些,有时回到猪圈会累得躺下,我和“营长”老兄就会去伙房要几粒生鸡蛋,打散在米酒里,用斜角的竹筒给它灌下去,补补元气吧。团部一位宣传干事看着好玩,顺手就来了这张相。
这里的“二师兄”“定单”“生猛”“补补元气”显而易见是语义的错位,构成的趣味显然不是抒情的诗意,而是谐趣,是幽默。该文的第三则故事还值得一提,新婚的大学生夫妇,小两口农场相聚竟是在猪舍中度过,“有道是,草帘分洞天,猪舍度春宵。其乐融融矣。”这是一种苦中作乐,是一种含泪的笑,内含直逼“黑色幽默”之趣。虽然,兆平散文的功力主要不在谐趣,但是,这一点却使他的散文增色。
兆平最吸引我的,还不仅仅是情趣和谐趣,而且是另一种趣味:
望着新西兰之绿,自然想到处于生态危机前沿的中国。许多人常把中国生态的恶化,归罪于人口的爆炸,这是原因之一,但我觉得仍属于现象层面上的追究,因为东瀛岛国在人口数量与土地面积的比例上,不见得比我们低,关键的是国人对自然生态缺乏一种宗教性的敬畏之心。是的,中国古代哲学就有“天人合一”的观念,强调生存主体的人与环境客体的物之间的和谐统一,但它对上天,或曰自然,仍缺乏真正的尊重,缺乏内在的诚挚。此“天人合一”的理念,或是深藏于道家玄虚的法理之中,或转化为儒家的“天授君权”的合体,终点仍落于“人”。而在对大自然改造的劳动实践中,更异化为“人定胜天”之举,神话寓言中不是多有“愚公移山”、“精卫填海”之举吗?
这种趣味,显然既不是情趣,也不是谐趣,而是超越了二者的“智趣”!正是这种“智趣”,把文章向文化批评的高度提升了。视觉的美不过是个触发点,他不满足于像一般散文家那样对中国生态破坏发出某种感叹,而是由此联想到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批判了。这就是学者的修养,学者心灵的深度展示了。怪不得林丹娅对我说,俞兆平的文章越写越好了。用我的理论来阐释,兆平近期文章之所以好,缘于他从审美诗化抒情向文化审智的散文历史演进的潮流中获得了启示与自由。
(原载2018年2月18日《福建日报·武夷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