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寿南山1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近三年已7次被罚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7月2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姜飞)2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26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13号),通告称,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共20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其中,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通告称,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美康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腾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仙鹤中药饮片加工厂、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沪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齐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江西樟树葛玄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北辰美中药有限公司、湖北南星化工总厂中药饮片厂、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四川皓博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科伦天然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市益诚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6批次白矾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铵盐。

  据了解,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在立案调查工作中,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由当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对不合格产品真实性异议的通报后,要立即立案调查,追溯产品来源。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由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

  7月22日,南海网记者从通过对海南省食药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梳理发现,最近三年来,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因生产假药、劣药屡上黑榜,至少已经7次受到食药监部门处罚和曝光。其中包括生产销售劣中药饮片龙胆、地骨皮、通草、红花、白芍、穿山甲,假药大黄(水根)等。

责任编辑:邓丽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