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令人失望

2015年7月4日 13:09 阅读 1552
 

 

今天(7月4日周六),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正式在中国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地址://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7/04/content_10002.htm

6月24日会议通过,7月1日签发,7月4日公布,应该算一周内没完成吧?看来效率还得提高。

下面看看具体的条文:

第 0 部分 引言

内容如下:

  • (什么是“互联网+”,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 (全球互联网与各领域融合情况)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

  • (我国提出“互联网+”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 (现状)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 (出台意见的目的)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第 1 部分:行动要求
(一)总体思路。
  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共享。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坚持融合创新。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
  坚持变革转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坚持引领跨越。巩固提升我国互联网发展优势,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为突破口,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安全有序。完善互联网融合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五大基本原则: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其中中间三个原则,兼顾了传统产业、互联网、融合创新三部分)

(三)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互联网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经济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更加凸显。
  ——社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公共服务更加多元,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公众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基础支撑进一步夯实提升。网络设施和产业基础得到有效巩固加强,应用支撑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固定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发展,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更加完备。人工智能等技术及其产业化能力显著增强。
  ——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包容。全社会对互联网融合创新的认识不断深入,互联网融合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相关标准规范、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两个阶段:2018年打好基础,“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2025年体现价值,“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第二部分:重点行动
对“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智慧能源、“互联网+”普惠金融、“互联网+”益民服务、“互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绿色生态、“互联网+”人工智能十一个领域明确了负责部门及具体内容。

第三部分:保障支持

从夯实发展基础、强化创新驱动、营造宽松环境、拓展海外合作、加强智力建设、加强引导支持、做好组织实施七个方面给予保障支持。

解读:

保障支持篇幅很长,强调各部委的服务作用,政府功能从领导型向服务型转移。

具体看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条款。

重点行动的顺序很有讲究,体现了国家的重视程度。四字标题,也体现了对各部分的定位。但这一顺序我并不认同,部分四字标题也不能很好所在领域的“互联网+”转变。

从成熟角度看,“互联网+”影响最大的是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老三流”,与物流有关的成熟领域有,电子商务、物流、人流(交通),与资金流相关的成熟领域有金融、网络支付,与信息相关的有政务、教育等。在这之后,才是互联网技术对工业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的促进,才是人工智能。所有“互联网+”最能见效、前期促动最大的领域也是,政务、金融、电子商务、物流、交通、教育。

具体到几个领域:

1、利用互联网资源,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国办发〔2015〕51号《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中“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有重叠,但范围更小,而且更不易于实施。产品信息追溯应该由易到难。

2、“互联网+”智能能源部分,与“互联网+”的关系有点太远,四条中,前三条内容大多只与“电的网络”有关,第四条指的是电网参与到“互联网”基础网络建设中(广电的有线网应该更快一些)

3、“互联网+”普惠金融部分,未能突出互联网对金融领域关键部门信用体系的促进作用及对安全带来的影响。

4、将政务、O2O、在线医疗、教育统一到“互联网+”益民服务下,未能考虑到互联网给这些领域带来的破坏性影响,以及对国家经济转型的重要意义。

5、“互联网+”高效物流,应该是传统物流人士想象的“物流企业”如何利用互联网。

6、“互联网+”电子商务,农村部分,放到农业部分更合适,电子商务落地(o2o)无论对城市,还是对农村,都还有非常多的领域可扩展。

7、“互联网+”便捷交通部分,只是交通管理部门在这么想。

8、保障支持第一部分“夯实发展基础”之“巩固网络基础”,就是国务院办公厅此前下发的《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的简化版。国务院办公厅此前下发的《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的简化版。

总的来看,我对这个指导意见有点失望,有一批专家认为“互联网+”就是互联网要颠覆传统产业,而我认为应该既包括互联网颠覆性创新,又包括互联网对传统产业进步的促进,可这个指导意见,大多是传统产业提出的互联网使用方案,连促进作用都未能全面考虑,更不用说颠覆了,也别说什么创新创业了。此外,很可能是最关键的部分之一“互联网+”对政务的促进作用在意见中,也并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看看交通部征求意见稿,再看看我当时的评价““互联网+”便捷交通部分,只是交通管理部门在这么想”,还记得当时很多评论是挺交通部、智能交通的,首汽出租甚至在高档人群聚居区推高质高价的网络叫车(占用出租车名额),还美其名曰“互联网+”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令人失望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大多是传统产业提出的互联网使用方案,连促进作用都未能全面考虑,更不用说颠覆了,也别说什么创新创业了。此外,很可能是最关键部分之一“互联网+”对政务的促进作用在意见中,也并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
付亮的竞争情报应用
付亮的竞争情报应用: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众多互联网公司和互联网专家,都说互联网要彻底颠覆传统产业,看看各部委汇总到国务院办公厅形成的“指导意见”,其实绝大多数条款都是传统产业如何互联网化,甚至包含阻挡互联网企业冒进的内容。例如其中的智能交通内容,滴滴快的、uber、神州空间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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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关注互联网、通信、新媒体领域竞争情报、危机公关、微传播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