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坛之劳动合同
在行动公益
作者:
北京在行动国际文化中心
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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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3日晚,工友中心开展了“法律讲坛之劳动合同”。
2017年1月13日晚,工友中心延续上周三“该不该签劳动合同”的辩论话题展开了今天“劳动合同”的主题活动。
首先,社工先介绍这次活动的意义以及接下来的活动安排,由“签订劳动合同纠纷案”与“未签劳动合同纠纷成功获赔案”两个案例引出今天的活动主题。社工把第一个案例告诉工友的时候,希望工友能够自由地谈论自己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其中一位黄工友说到先了解这个公司是不是真的困难到无法支付这个大学生的工资,对事不对人,如果公司真的出现资金困难,这个大学生也在这里工作了一年多,有了感情,处理的方法则有所不同。还有一位罗工友提到已经3个月没有给工资,老板肯定之前承诺过他什么时候给他工资,老板已经违约了,说明老板不可信,应该走劳动仲裁。其他工友也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与公司协商等。最后由社工总结以及告诉他们案例中李某是怎么成功解决的。
第一个案例讨论暂时结束,接下来我们开始了第二个案例的讨论,这个案例涉及到的案件关键点主要是没有签劳动合同,无故被辞退、超时工作、没有社会保险。工友法律意识欠缺,不知道什么途径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他们普遍都会自认倒霉。
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小编来告诉你:
1.证明之间的劳动关系(有原、被告的陈述,王某、衡某的证言,司马某书写的说明,仲裁决定书等证据,之间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2.工资证明(关于原告赵某的月平均工资,原告主张为每月2700元,证人王某、衡某的证言以及司马某书写的说明均证实工资发放方式为领款人签字后现金发放,故工资标准的证据由被告持有,被告未向法庭出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本院认定原告的月平均工资为2700元。
社工还简单的介绍了补偿金应该怎么补偿,未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以及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经过此次活动,工友对劳动合同有了新的认识。
最后,社工还给大家推荐了一份劳动合同的模板,让大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有哪些,平常在签劳动合同内容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
总体而言,这次活动增强了工友法律意识,增强了工友和工友之间的凝聚力,也提醒工友们在就业的过程中尽量多些警惕,正确的看待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