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客运驾驶人禁止参加春运
对于驾驶证未审验、未换证、应降级注销或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记录列入“黑名单”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有酒驾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以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六类驾驶人”,一律禁止参加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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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排查客运企业基础信息
对全市客运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摸底排查工作。相关企业、车辆、驾驶人的清单及有关基础信息要单独建档保存备查。
(二)做好春运安全培训工作
联合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深入客运企业,与企业法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与车辆驾驶人签订承诺书。
(三)开展企业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车辆安全性能检查
各大队要协调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所有的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场站进行检查,对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反动态监管制度的车辆,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春运资格。
(四)开展客运班线隐患排查
坚决落实“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停运或采取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和“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等制度。确保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切实提升客运企业卫星动态监管水平
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时通过卫星动态监控平台加强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纠正“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坚决执行“客运班车夜间(22时至5时)禁止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80%”、“危化品运输车18时至次日6时高速公路限制通行”等管理制度。
(六)强化客运站驻警制度
在全市11处二级以上客运站派驻警力驻站,逐车进行检查登记。严格落实“六必查”制度,即“承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做到逢车必查、出入登记,坚决杜绝超员车辆、病车出站。
沈阳公安交警提示:
春运期间,沈阳公安交警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28处执法站进行执法管控,加大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客运包车、农村面包车以及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烟花爆竹车辆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出站、出城、高速出入口等重点部位管控力度,坚决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按章行驶。
排查禁止参加春运驾驶人信息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驾驶人 | 身份证(驾驶证)号 | 准驾车型 | 禁止参加春运原因 |
1 | 沈阳市奉龙客运有限公司 | 毕永军 | 2101041968xxxxxx18 | A1、A2 | 在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 |
2 | 沈阳市金龙客运有限公司 | 赵洪旭 | 2101121967xxxxxx10 | A1、A2 | 在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 |
3 | 沈阳龙达客运有限公司 | 单永强 | 2101041968xxxxxx34 | A1、A2 | 在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