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去国有化”“去公有制”违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014年7月20日 20:10 阅读 78

核心提示:有人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要稀释国有经济成分,减少国有经济比重,最终“去国有化”“去公有制”。有人提出,国有经济在体制上不适合市场经济,只能从事提供公共服务,在竞争性领域要退出,“去国有企业”。这些主张和看法,是违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不符合我国实际,也是完全错误的。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行了30多年,始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重要内容。这次国有企业改革是在深水区推进的全面改革,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改革的复杂性前所未有,改革的难度前所未有。我们只有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把摸着石头过河与加强顶层设计结合起来,系统、整体、协同地推进改革,才能顺利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

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旦国有企业从最后的领域退出,必然使我国坠入彻底私有化、成为西方附庸的深渊。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必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篇大文章,也是一个备受关注和争议的重大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后,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对国有企业改革作了各种解读。有人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要稀释国有经济成分,减少国有经济比重,最终“去国有化”“去公有制”。有人提出,国有经济在体制上不适合市场经济,只能从事提供公共服务,在竞争性领域要退出,“去国有企业”。这些主张和看法,是违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不符合我国实际,也是完全错误的。

方向问题至关重要。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最终成败。这次国有企业改革,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国有企业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经济体制改革来说,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由这些重要论断我们能看出,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大家对"封闭僵化的老路"比较清楚,我这里多说说"改旗易帜的邪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关键是不能走"华盛顿共识"之路。1989年,世界银行和美国的经济学家在华盛顿研究解决拉美国家的债务危机时提出了所谓"华盛顿共识"十项改革政策,核心是"三化":一是私有化,国有企业私有化,调动私人消费和投资;二是自由化,贸易自由化、外资进出自由化、利率汇率自由化;三是市场化,放松政府管制,反对国家干预经济,政府去功能化。拉美同家正是因为实施了"华盛顿共识"改革,导致经济停滞、贫富分化、社会动荡,陷入了"中等收人陷阱"。

20多年前,苏联也实施了"华盛顿共识"的彻底私有化休克疗法改革,导致生产大幅度下滑,通货膨胀严重,失业率居高不下,人民生活水平大幅下降,最终解体。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公开宣称"俄罗斯人必须抛弃过去的帝国思维,俄罗斯已不再是世界大国,而只是非洲的上沃尔特。"上沃尔特即布基纳法索,位于非洲西部的一个内陆国,是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克林顿这一判定当然言过其实,但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俄罗斯的衰落和西方的傲慢。苏联原不同政见者索尔仁尼琴回到剧变后的俄罗斯,看到物是人非、满目疮痍、人民极度贫困、同家四分五裂,也追悔莫及,忏悔自己以前的浅薄和无知。

我们必须汲取苏联彻底私有化和过度市场化的教训,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总结过去30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正是因为我们坚持走自己的路,才保持了30多年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繁荣,也有了跻身世界前列的特高压、高铁、嫦娥探月等先进技术,为我国经济自主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了广阔空间。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旦国有企业从最后的领域退出,必然使我国坠入彻底私有化、成为西方附庸的深渊。改革的方向必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总原则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总目标。

衡量国有企业改革成败的标准和原则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

邓小平在1992年年初视察南方时提出,判断改革和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随着时代发展,我国面临着全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我认为,当前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符合以下标准和原则。

第一,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所以,必须大力提高国有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也就是说,在给定的资源投入和单位时间内实现更多的产出,在给定的产出数量内占用最少的资源和时间。国有企业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国内外公认的绩效。2003-2012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从10万亿元增长到43万亿元,年均增长16.8%;实现利润从4951亿元增长到2.5万亿元,年均增长20.1%;上缴税金从8361亿元增长到3.7万亿元,年均增长18%。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同有企业资产总额100万亿元,所有者权益34万亿元,分别是2003年的5.1倍和4.1倍。同时还必须看到,还有许多外部因素影响国有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中央企业办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市政等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个,每年补贴400多亿元。这些问题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历史原因造成的,国有企业背着沉重的包袱进行市场竞争,必须下决心加以解决。

第二,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非常重要,事关我国经济制度的颜色和本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有四项重要标志:一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公有制经济在社会总资产中保持数量优势;二是公有制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具有显著的控制力;三是公有制经济对整个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四是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自己,具有强大的内生活力。在企业经营性资产中,目前基本是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外资经济三分天下、各占其一。公有制经济已经不占数量优势,比重还在逐年降低,说明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从总体上开始摇晃,但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同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公有制经济依然发挥主导作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正处在所有制结构转换的十字路口,改革必须有利于巩固基本经济制度,而不是相反。

第三,有利于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邓小平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公有制占主体和共同富裕,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同家统计局披露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74。这表明收入差距处于较大水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影响贫富差距扩大的最关键因素,是财产占有的不平等。可以说,我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目标早已实现、超额完成,共同富裕目标还远远没有实现。国有企业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仅以社保基金收入看,截至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己划归杜保基金国有股权2119亿元,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人的43.1%。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到2020年将国有资本预算收益的30%划转公共财政,

充分体现了国有资本收益的全民分享、促进共同富裕功能。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巩固和促进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第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目前,我国经济规模已经是世界第二,但经济总量的内涵和质量却不能令人满意,甚至做衣服、鞋子也只能为西方跨国公司代工。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我国不能永远停留在产业链低端,必须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但是,往前看,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早已预设了产业阶梯、价值链层级跨越发展的阻力压力非常大;往后看,还有更多低成本国家经济追赶带来的压力,真是"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我们作为后来者,须发挥国有经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发挥国有大企业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中的优势,实施弯道超车和追赶战略。国有企业已经在嫦娥探月、高铁、移动通信、特高压等方面实现了重大技术进步,有力地提升了我国的综合国力,今后还需要进一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提升综合国力。

需要用上述四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标准和原则,只要是符合的,就要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大胆地干。

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

发展混合所有制与搞好国有企业是有机统一的,绝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要坚持在增量基础上发展混合所有制原则,绝不能搞国有经济大规模撤退、大规模减持,绝不能影响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随着改革的深化,一些制约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因素充分显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障碍。一是企业内部因素。相当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缓慢,公司治理还不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二是历史包袱。国有企业还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普遍存在着企业办社会问题。三是外部环境。外部配套改革还不到位,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不利影响。因此,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改革有过重要论述。他说"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国有企业加强是在深化改革中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而不是抱残守缺、不思进取、不思改革,确实要担当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在推动改革措施上加大力度。"这些论述为我们做好这篇大文章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我们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要求,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改革应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前进难题,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第一,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是指国有与非国有的相互融合,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下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对于关系国家安全的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涉及其他行业包括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有企业等,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实行优胜劣汰。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需要把握好方向原则。一要正确的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说得很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目的是探索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与搞好国有企业是有机统一的,不能割裂开来,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二要坚持在增量基础上发展的原则。除了不具有竞争优势的要有序退出外,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在增量资产上混合,以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更好地集聚社会资本发展规模经济,绝不能搞国有经济大规模撤退、大规模减持,绝不能影响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要坚决防止出现抛售优质国有资产浪潮。在具体实施中,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实行一企一策,分类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

第二,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改革。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价值。研究认为,企业价值是由资本、风险、管理、科技、简单劳动等五部分共同创造。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员工持股本质上是探索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更加尊重劳动,更加自觉实践马克思主义。这次员工持股改革,必须坚持增量改革原则,不能打存量资产的主意,不能把现有的国有资产量化在员工身上,不能把员工持股改革演变为瓜分国有资产风;必须坚持激励为主原则,防止"平均主义大锅饭",防止福利化不良倾向;必须坚持合理比例原则,防止激励过度和激励不足问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不歧视原则,根据不同的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的行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阶段特点,即使考虑到我国复杂的劳动关系,员工持股也要覆盖70%以上的职工;必须坚持促进科学决策原则,防止出现弱化科学决策问题;必须坚持规范管理原则,防止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第三,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需要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作为制度保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有: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使国有资本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第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对提高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管资产到以管资本为主,更加突出出资人代表性质,更强调和突出从出资人角度加强监管,主要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围绕管好资本、落实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具体经营活动。要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国资委的职能定位、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修订完善国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对国资委现在承担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规律办事,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把握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关键

一些人拿着西方的尺子丈量中国改革的步伐,要求中国快速发展的大脚必须适应西万鞋的尺寸,这只能是削足适履,最终误国误民。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做中国的事。

这次改革的难点是利益分化的桎梏,改革的障碍是思维定式的桎梏。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利益分化日益加剧,世界观、价值观日益多元,一些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式成为继续改革发展的障碍。比如,有的守着过去的经验故步自封,动辄这个老经验、那个老验方,远离火热的改革发展实际,其结果只能是刻舟求剑;有的患了严重的"洋教条控",血液里都渗透着洋八股,拿着西方的尺子丈量中国改革的步伐,要求中国快速发展的大脚必须适应西方鞋的尺寸,这只能是削足适履、邯郸学步,最终误国误民。这次国有企业改革,我们必须与时俱进,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做中国的事,破除陈旧的思维定式,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更加开放的胸襟推进改革。改革不能搞教条主义,不管是华尔街的洋教条,还是其他什么教条。改革也不能搞"一招灵""胜负手",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运动,不能做"夹生饭",不能"翻烧饼"。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确保不犯颠覆性错误。

第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

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非金融)资产总额91万亿元,所有者权益32万亿元,这是全国人民辛勤劳动积累的宝贵财富,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也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一个铜板都不容许流失。必须规范国有产权交易,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最大限度控制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消除寻租空间,防止国有有资产流失。

第二,正确掌握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进与退。世界银行《2030年的中国》报告提出,国有资本要逐步退出非公共产品提供领域,除少数国防企业外,其他都要退出,到2030年,国有经济比重降低到10%。有的学者提出,国有经济要退出石油、电信、

铁道、金融等重要行业,国有企业的存在是"与民争利"。这些说法违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错误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这其中多数都是竞争性领域。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没有什么行业不是充满竞争的。要求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其本质就是彻底私有化。"与民争利"更是荒谬。公有制企业资产属于全国人民,实施民主管理,造福人民福祉,本身就是最大的"民"。

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界定国有企业不同功能,明确投资方向,确定持股比例。第一种,

100%国有独资企业,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总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公益行业企业等,将继续保持国有独资。第二种,51%以上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自有企业所属子企业,部分重要战略性前瞻性产业国有企业,具有自身竞争优势的支柱产业企业等,可以国有绝对控股。第三种,50%以下国有相对控股企业,部分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企业,部分具有自身竞争优势的支柱产业企业等,可以国有相对控股。第四种,1%国有参股企业,国有企业不具有优势的产业,特别是在股权投资、风险投资行业,国有资本要做资本市场的天使投资者,努力以1%带动99%,支持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影响力。

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大力提高监管水平。目前各级国资委都在研究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我认为,结合各地实际,国有企业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公益类国有企业,监管考核的总要求是特许经营、政府采购、合理定价,政策性亏损由财政全额补贴,着重考核服务质量和成本控制。二是商业类国有企业,凡在竞争性领域以营利为目的国有企业,监管考核的总要求是,以市场化规则优化监管标准,着重考核经济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三是保障类国有企业,承担国民经济发展保障和国家安全责任的企业,监管考核的总要求是,完成服务国家战略目标任务情况,着重引入专项考核指标和企业竞争力。

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目的是提高监管考核的水平,搞好国有企业,不是国有经济进和退的依据。那种"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点只能导致彻底私有化,不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的要求,是完全错误的。地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高度重视、科学把握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进和退,原则必须是"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八个字,这一点尤其需要高度重视。

第三,科学把握反垄断问题。当前,社会上一些人对大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笼统贴上"垄断”的标签,这既有恶意误导,也有不明就里的认识误区,对我国经济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是非常有害的。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没有问题,但要科学厘清规模经济和垄断的关系。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同时规定"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可以看出,我们要反对的不是规模大的企业,而是反对利用市场地位操纵价格、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西方也是如此。

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要与时俱进提高对反垄断问题的认识。更加重视根据国际市场结构、竞争形态来分析判断垄断问题,更加重视从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角度来分析判断垄断问题,更加重视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角度来分析判断垄断问题,更加重视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角度来分析判断垄断问题。要更新观念,通过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资源配置,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

第四,正确认识加强反腐败与搞好国有企业的关系。近期,中石油等中央企业出现了腐败案件,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影响极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态度鲜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腐败案件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国有企业反腐败与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是一致的,从根本上说不矛盾。高举反腐重拳,堵住腐败后门,清理灰色侧门,敞开合规前门,最终也是为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也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制度必然导致严重腐败,这个结论是不正确的。企业腐败从本质上来说是职务犯罪。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发布的《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2013年463例企业家犯罪案件中,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110例,占24%,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件352例,占76%。国企、民企涉案有一个共性,就是过半数的案件发生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环节。如果管理不善,任何企业都可能出现腐败问题。国有企业出现腐败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严肃法纪加以解决。但是,不能因此就否定整个国有企业队伍,看问题要全面客观、坚持两点论,不能"把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更不能因此就得出国有企业必然腐败、国有企业必然搞不好的结论。事实上,国有企业涌现了一大批先进模范,在国家和社会遭遇危急险重的关键时刻,国有企业靠得住、拉得动、打得赢,是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的命门,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我们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监管,去掉国有企业的弊端,促进国有企业更加健康地发展。

各级总之,地方党委和政府都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在实践中正确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作者楚序平,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博士。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长期在国家机关从事政策研究工作。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即在国资委研究室、研究局从事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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