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给出的解读,9月1日新政实施后,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划分: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的免检优惠;2010年9月1日以后,但是在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在9月1日前参加第二次年检,所以不享受免检优惠。而新买的私家小型车有3种情形不享受免检政策:一是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二是发生过事故的车辆不享受免检。三是购车后长期未登记的不享受免检。市民黄先生对新政的实施表示欢迎,他说以前每两年检一次,而现在6年免检,这样比较方便车主。
据悉,在新政实施后,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只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船税法》等规定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处理完毕后,可以直接领取检验标志。省交管局提醒车主,虽然6年内免予检验,但应注意经常检查车况,定期进行检查保养,通过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故障隐患,及时维修,保障车辆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