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根据《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的规定,下面控辩双方对七被告人的量刑发表意见。先由公诉人发表量刑建议。
公诉人:对本案七被告人依法从重处罚。
审判长:被害人李崇暖及诉讼代理人对被告人的量刑有什么意见?
王洪磊:认同公诉人的意见,从重处罚。
审判长:被害人杜永军及诉讼代理人对被告人的量刑有什么意见?
杜永军:由代理人发表意见。
杨在明:假定公诉方的放火罪的意见是成立的话,认为那么我们杜群山和崔连国应该排除在放火罪之外,如果像我们所主张的一开始的犯意,杜群山和崔连国是寻衅滋事的犯意的话,我们认为定性还是比较准确的,当然在整个实施的过程中犯意发生了转化,如果是转化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或者是故意伤害罪这样的定性的话,同样的道理,崔连国和杜群山仍然不能处于和王月福等五被告人相等的地位,不能成为这样的犯罪,因为他们仍然没有实施这样的行为。所以综合的量刑意见,我方认为可以按照寻衅滋事罪定为有期徒刑,而且是在十年以下比较合适。对于王月福等五被告人的量刑意见,我方等同于公诉人的意见。
审判长:被害人李德连及诉讼代理人对被告人的量刑有什么意见?
李德连:从重处罚。
刘勇进:认同李德连的意见。
审判长:被害人荆爱美及诉讼代理人对被告人的量刑有什么意见?
荆爱美:从重处理,他们一来是惯犯,二来没有认罪的表现。
金长胜:同荆爱美的意见。
审判长:被告人杜群山,你对自己量刑有什么意见?
杜群山:我刚才对王月福的事再补充一点,别说我没跟他说让他烧棚子,即便我说过让他烧棚子,他也没听我的,我明确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千万别闹出人命"。我和本案肯定有关系,我认罪,恳求法庭从轻处罚。
审判长:被告人杜群山的辩护人对被告人的量刑发表意见?
杜群山辩护人:杜群山的犯罪与王月福等人有一些交叉,但是他仅仅对他所提出的破坏帐篷这一点应承担罪责,应属于寻衅滋事或毁坏公私财物。
审判长:被告人崔连国,你对自己的量刑有什么意见?
崔连国:我认为我无罪,希望法庭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
审判长:被告人崔连国的辩护人对被告人的量刑发表意见?
崔连国辩护人:首先我对公诉人仍然坚持对崔连国做从重处罚的意见坚决反对,公诉人没有针对法律的概念做出任何深入的阐述,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分析只用高度概括分析等虚幻词汇进行辩论。我们认为崔连国坚决无罪,否则这样的判决不足以赢得社会的尊重。
审判长:被告人王月福,你对自己的量刑有什么意见?
王月福: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希望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审判长:被告人王月福的辩护人对被告人的量刑发表意见?
王月福辩护人:王月福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按照次要作用的幅度进行判决。
审判长:被告人李青,你对自己的量刑有什么意见?
李青:从轻处理。
审判长:被告人李青的辩护人对被告人的量刑发表意见?
李青辩护人:有期徒刑范围内。
审判长:被告人刘长伟,你对自己的量刑有什么意见?
刘长伟:从轻处罚。
审判长:被告人刘长伟的辩护人对被告人的量刑发表意见?
刘长伟辩护人:从轻处罚,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审判长:被告人李显光,你对自己的量刑有什么意见?
李显光:从轻处罚。
审判长:被告人李显光的辩护人对被告人的量刑发表意见?
李显光辩护人:有期徒刑范围内。
审判长:被告人柴培涛,你对自己的量刑有什么意见?
柴培涛:从轻处罚。
审判长:被告人柴培涛的辩护人对被告人的量刑发表意见?
柴培涛辩护人:柴培涛有自首情节,建议在十年以下量刑。
审判长:公诉人对刚才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发表的量刑意见有无要说的?
公诉人:坚持我方量刑意见,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