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导读
1月26日
1、2017年度厦门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1月31日
2、移动互联网B2C第三方支付手续费用补助/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3、餐饮企业首次纳统奖励/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4、家政补短板/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5、服务标准体系认证奖励/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6、职业技能比赛奖励/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7、支持流通现代化建设/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8、职业技能培训奖励/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9、支持商贸消费服务促进/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10、2017年扶持港口集装箱业务发展扶持
壹
2017年度厦门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截止时间
1月26日(星期五)
2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2880万元)以下、10万美元(含)(折合人民币66万元)以上;本年度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当年度进出口额不得为0;上年度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如进出口额未达10万美元,本年度进出口额须达10万美元(含)以上;我市企业通过一达通形成的出口数据,可计入本企业进出口额。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外展会不受上述进出口额条件限制,但须向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申请身份认定(咨询电话:2855873)。组展机构不受进出口额条件限制。
(二)近五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四)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已开展相关业务;
(五)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属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资金)扶持范围;
(二)单个项目支出金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含)。
3
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办公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经济综合服务区B区32号窗口(云顶北路842号)
办公电话:7703504 传真:7703534
对外时间:9:00-12:00,13:00-17:00
贰
移动互联网B2C第三方支付手续费用补助/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截止时间
1月31日(星期三)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按企业2017年度发生的第三方支付手续费用的50%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单家企业拟补助金额1万元以下的,不予补助。
二、申报条件
1. 在统计部门统计中,2017年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且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的餐饮企业。
2. 在统计部门统计中,2017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且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的家庭服务、洗染、沐浴、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
3.按时在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
4.采用移动互联网B2C第三方支付方式。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姜传林
电话:2855875
邮箱:xmswjfmc@163.com
叁
餐饮企业首次纳统奖励/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截止时间
1月31日(星期三)
2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2017年首次在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的餐饮企业,其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
二、奖励方式
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姜传林
电话:2855875
邮箱:xmswjfmc@163.com
肆
家政补短板/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截止时间
1月31日(星期三)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获得省级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的厦门家政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家政服务示范站奖励(兑现类项目)
1、获得福建省 “省级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的厦门企业。
2、要求企业安装“人证合一实时在线认证平台”,并将企业员工制及中介制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信息录入“厦门市家庭服务人员信息系统” 和“省家政诚信服务管理平台”。
(二)家政企业网络销售奖励(兑现类项目)
1、在统计部门统计中,2017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其中网络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家政企业。
2、按时在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据。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姜传林
电话:2855875
邮箱:xmswjfmc@163.com
伍
服务标准体系认证奖励/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截止时间
1月31日(星期三)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企业通过国际服务标准认证体系,每个认证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企业通过国家服务标准体系,每个认证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厦门市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洗染、家电维修、家庭服务、人像摄影等居民生活服务企业。
2、通过国际或国家服务标准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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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姜传林
电话:2855875
邮箱:xmswjfmc@163.com
陆
职业技能比赛奖励/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截止时间
1月31日(星期三)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参加国家级比赛,给予行业协会3万元的组织奖;参加省级比赛,给予2万元的组织奖;参加市级比赛,给予1万元的组织奖。
二、申报条件
1、由行业协会(餐饮、家政、美容美发、婚庆、摄影、沐浴、洗染等)组织厦门企业参加的职业技能比赛。
2、行业协会事先向市商务局报备,并列入市商务局职业技能比赛计划表。
3、在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优胜名次,起到城市品牌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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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姜传林
电话:2855875
邮箱:xmswjfmc@163.com
柒
支持流通现代化建设/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截止时间
1月31日(星期三)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培训示范站2017年度培训200人次以上的住家家政员,奖励10万元,每增加100人次给予5万元的奖励。封顶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住家家政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提升培训(兑现类项目)
(1)经市商务局认定的住家家政员培训示范站,认定条件详见附件2。
(2)培训示范站应针对在厦稳定就业的住家家庭服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和技能提升培训。
(3)培训示范站将培训后的住家家政员信息录入“厦门市家庭服务人员信息系统”,在统计住家家政员培训总人数时,已享受过财政扶持政策的家政员不能重复统计。
(二)家政员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兑现类项目)
(1)行业协会对厦门市家政员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培训后的家政员信息录入“厦门市家庭服务人员信息系统”。
(2)行业协会应提前1个月将培训场所、师资情况、培训内容和课时向市商务局报备。
(三)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员培训(兑现类项目)
(1)行业协会对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2)行业协会应提前1个月将培训场所、师资情况、培训内容和课时向市商务局报备。
(3)培训的项目未曾享受过财政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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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姜传林
电话:2855875
邮箱:xmswjfmc@163.com
捌
职业技能培训奖励/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截止时间
1月31日(星期三)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经评审后,按照项目2017年度有效投入给予不超过3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二、申报条件
1、支持2017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住宿、家庭服务业、洗染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家电维修服务业、人像摄影业等生活服务业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互联网+生活服务项目。
2、2017年度有效投入不低于200万元,有效投入包括:建设改造、软件购置等费用,不得含土地、房屋、车辆购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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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姜传林
电话:2855875
邮箱:xmswjfmc@163.com
玖
支持商贸消费服务促进/2017年度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
截止时间
1月31日(星期三)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符合商贸消费服务促进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给予不超过30万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
1、2017年度举办的有关餐饮、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的消费促进活动,影响大、效果好,能切实拉动消费增长。每年奖励不超过12场的消费促进活动。
2、在申报通知发布前已举办的活动在通知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向市商务局报备,尚未开展的活动在活动举办前一个月向市商务局报备,列入2017年扶持项目库,参加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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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姜传林
电话:2855875
邮箱:xmswjfmc@163.com
拾
2017年扶持港口集装箱业务发展扶持
截止时间
1月31日(星期三)
2
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述
对2017年度经厦门港中转的集装箱海铁联运、内支线中转、码头中转箱、国际中转箱等港口集装箱业务进行扶持,对内支线中转业务运量增量、集装箱吞吐量重大贡献等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航运企业、码头经营人、海铁联运货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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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港口局港航处
联系人:林连
电话:3525051
邮箱:linlian28@sina.com
传真:3525046
来源: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