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进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
引进创新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后,经评审确定,区镇两级财政组合分两年给予合计10-30万元创新工作经费资助。
引进创业人才在本区注册企业后,经评审确定,区镇两级财政组合分阶段给予合计30-6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
引进创新人才团队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后,经评审确定,区镇两级财政组合分两年给予合计30-60万元创新工作经费资助。
引进创业人才团队在本区注册企业后,经评审确定,区镇两级财政组合分阶段给予合计50-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
2、引进人才(团队)安家生活补贴
引进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后,经评审确定,区镇两级财政组合分三年给予合计8-15万元安家生活补贴。
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后,经评审确定,区镇两级财政组合分三年给予合计25-50万元安家生活补贴。
3、现有人才(团队)政府薪酬补贴
本区企事业单位中与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具备相同资格条件的现有高层次人才,经评审确定,视不同的单位性质,按一定比例人数,区镇两级财政组合分五年给予合计5-10万元政府薪酬补贴。
科研院所和高校中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就地转化,在本区注册符合产业导向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经评审确定,区镇两级财政组合分三年给予合计20-50万元政府薪酬补贴。
4、其他激励待遇
引进和现有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因自身需要, 购买本区商品住宅房居住的,可申请享受购房货币化补贴;在本区租赁房屋居住的,可申请享受租房补贴或申请入住本区的人才公寓。具体按照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引进和现有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到本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创新创业工作或提供智力支持的,可享受其他资助补贴,具体按照本区相关人才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5、配套服务支持
在区科创大厦设立专窗,“一站式”受理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各项服务需求。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嘉定分中心依照本市国内人才引进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政策,优先办理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的户籍引进和来华工作许可。
上海国际汽车城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通过“精英人才服务卡”提供医疗、家政、文化体育、旅游休闲、绿色出行等方面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