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浙江高院的协调支持下,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首次跨省、跨部门、跨监区与我省监狱同步视频联线庭审,依法审理了三起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上述三起案件的被告王某、赵某、钱某、袁某均在位于我省的监狱服刑。其中被告王某、赵某关押于我省杭州市乔司监狱不同监区;被告钱某、袁某关押于我省金华监狱不同监区,若按照传统开庭审理方式不但费时费力,而且存在安全风险。
浙江高院接到安徽高院请求同步庭审视频联线协助的函后,高度重视,协调相关监狱、信息部门,给予人员力量和网络设备等物质技术方面的支持,并依托浙江法院设在乔司监狱和金华监狱内两个数字法庭与濉溪县法院科技法庭进行联线对接,保障三地远程视频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庭审过程全程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法官对案件事实与证据形成全面、充分的感性认识,达到预期效果。庭审结束时,书记员远程将庭审笔录传送到监狱,狱警打印后交由当事人签字,整个庭审便捷顺利。
据了解,浙江高院早在2014年就联合我省监狱管理局部署实施全省监狱数字法庭建设,并于2015年初实现全省所有21所监狱数字法庭全覆盖,涉及我省监狱内服刑罪犯的刑事、民商事、减刑假释案件均可远程开庭和提讯。
本次跨省、跨部门、跨监区的三地视频联线庭审的顺利开展,大大减轻了法官远途开庭的辛劳,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充分发挥了远程视频信息化网络平台的作用,提高了庭审信息化实战水平,为今后跨地域、跨部门等当事人不便到庭的案件,探索了一种新的审理模式。
文字丨孟焕良 宋朵云
浙江天平 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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