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我省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省高院出台如下意见:
切实增强保障打击
侵权假冒工作的责任担当意识
1、充分认识为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重要意义
全省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全面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各项司法保障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把支持和保障依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作为重要职责、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全力助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全面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水平,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2、切实增强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全省各级法院要紧密围绕各地党委、政府的具体部署,坚持立足审判职能,注重统筹兼顾,加强与执法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互动和工作对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促进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的形成,确保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3、大力提升保障打击侵权假冒
工作的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全省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以员额制改革为契机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积极探索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司法理念和裁判规则,加强业务培训和督查督办,不断提升有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4、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法院作为各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政策制定、执法协调、宣传教育、涉外交流等方面作用,加强机制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依法妥善审理
涉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相关案件
1、依法受理案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纠纷,要妥善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化解争议。要不断完善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优势,努力将相关纠纷解决在诉前和审前。
2、定期开展专项打击工作
坚持专项打击与日常审判相结合,强化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始终以关系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商品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完善以随机抽查案件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相关案件的监督检查。
3、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现阶段一些领域知识产权侵权与制假售假现象还比较突出等实际,要严厉打击以食品药品、烟草专卖品、农资、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商品为对象的违法犯罪以及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特别是源头犯罪,增强刑罚的威慑力。
4、统一刑事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
要注重协调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重点加强侵权假冒犯罪证据把握标准等问题专题调研,出台规范性文件,强化事实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要加强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犯罪等刑事案件法律适用调研,进一步加强对侵权假冒犯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梳理研究,并及时做出解答;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假冒的法律问题调研,针对网络犯罪的特殊性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
5、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
全省各级法院要及时更新民事审判理念,深入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基本司法政策;要精细化审理涉及法律适用和裁判规则创新的新类型疑难案件,强化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发挥判决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要注重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由党委主导,法院、政府职能部门业务指导,以知识产权专业调解委员会为依托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依法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成本。
6、有效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
全省各级法院要依法妥善审理相关行政案件,既要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行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法定职责,又要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7、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全省各级法院要注重完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特别加强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领域大要案审判的对下指导工作;要创新审判方式,积极推进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提升审判效率和专业水平。
8、建立健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全省各级法院要注重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积极营造加强打击
侵权假冒工作的良好法治环境
1、积极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健全与行政执法、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络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共同研究涉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形成打击行为的合力。
2、切实加强司法建议的法律指引作用
全省各级法院要密切关注、及时研判、深入调研各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司法建议和法律指导,帮助查堵漏洞,防范风险,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充分发挥司法宣传的引导作用
要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举办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方式,及时开展专项司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律保护意识。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解读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注重发挥好“两微一网”等自媒体平台作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浙江天平 原创发布
来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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