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老司机,最近罚单收够了吗?交警告诉你这些行为统统要被罚!
车辆停在路边,又被贴罚单了...
“车辆停在路边,又被贴罚单了”,“停在泊位里的车子为啥还被‘吃单’?”......
最近在芒市城区开车的老司机们心中充满了疑惑,平时停车的地方为什么最近总被贴罚单?而且一不小心又被罚?
据德宏州公安交警支队了解,由于芒市城区内的机动车数量在不断增长,城市越来越堵,违法停车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德宏公安交警部门为缓解道路拥堵情况,采取“晴天定点查缉,雨天巡逻防控”的勤务模式,加强对城区道路的管控。
车辆停在路边,又被贴罚单?
近期,德宏公安交警部门对芒市城区交通主干道,车流、人流密集的地方进行严格管控,除了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可以停车外,其他情况下都有可能被贴单,而且车辆停放时,不能超出泊位。据德宏公安交警介绍,出现车辆违停行为,普通路段处以50元罚款,不记分;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处以150元罚款,记3分。
停在泊位里的车子为啥还被“吃单”?
根据有关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临时泊位里停放的车辆必须依次按顺行方向停放,否则属于逆停,照样贴单子,罚款50元。
据了解,《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就明确规定,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查看发送手机信息、手持拨打电话、观看影像资料、吸烟、赤足、穿拖鞋)属于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德宏交警凡查到以上某一行为,处以100至150元罚款,记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