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使人聪明?当心有陷阱!
近日媒体报道了一条消息。日本文部省通过对全国约14万名的青少年的调查,得出一个结论:读书读报的青少年学习好,学历高。这条看似简单的消息和结论背后实际上还有一个可以引申出来的结论:经常上网、看手机,或者说网络阅读越多的青少年,学习成绩较差,学历也相对较低。
这并不是一个全新结论,在网络媒体还没有兴旺发达的年代,类似的结论就已经有了,例如,爱看书的青少年比爱看电视的青少年学习成绩好、学历更高。两者作比较,涉及到媒体属性问题:青少年的学习成绩和学历与他经常接触的媒体商业化程度成反比。也就是说,青少年接触的媒体商业化程度越高,对学习学历的负作用越大。这是一个相对的比较结果,以前,电视的商业化程度最高,因此,对青少年学习的负面影响更大。如今,网络的商业化程度超过了电视,网络阅读的负面作用也取代了电视成为首位。
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图书、报刊也是商业化的。不同的是商业化形式和程度不同。传统媒体时代,图书、报刊都是要付费的。为了让读者能心甘情愿地付钱,付了钱还能觉得有所收获,写作者、出版者必须对读者负责,总是希望让读者付钱之后能够觉得物有所值。现在很多报纸也不需要付费,但米国最有影响的报纸还是要靠付费订阅和零售数来确定发行量,赠送的不算,发行量又与广告价位有关,使得报纸一定程度上还保留了过去的传统。
电视、网络阅读一般不需要付费,因此,读者、观众的反映和感受并不重要,基本可以说是被忽略了。即便有收视率、点击率这样的评价指标,它所反映的只是读者曾经“到此一游”,至于读者是否有所收获还是感到厌恶,它的评价体系不会反映。
商业化程度很高的媒体也不会是学雷锋的天使,它们也要赚钱。如何赚钱呢?它们只要用一些刺激人的内容吸引住读者、观众,就可以将读者、观众卖给广告商。电视时代的收视率是将观众撮堆批发,网络时代的个性抓取是精确地零售。越是不需要付费的媒体,商业化程度越高,就越不需要对读者观众是否有益的良性反馈,而只是需要读者观众被我拉来、骗来、咋来、吓来的围观,围观的人越多,它就能卖的越多,广告商支付的钱就越多。在商业化程度越高的媒体中,读者观众只是商业链条上承担实现利润功能的一个环节和工具,而不是有情有义有需要的、求知求真求收获的社会成员。
付费阅读情况下,阅读者如果觉得不值,停止付费就是很有威力的个人权利。免费阅读情况下,阅读者的个人权利几乎无从体现。因为免费者似乎因为免费便拥有了侵犯你的更大权利。你捍卫自己权利的唯一做法只能是:不看。就好比我家信箱和我的个人电子邮箱收到来路不明的邮件,总是被我直接扔进垃圾桶。
当心陷阱很多!
当然,这不能绝对化,但总的倾向是肯定的。由于这样一种明显的倾向性的存在,商业化程度较低的媒体更容易对读者观众负责,向读者观众提供更多有益的、有用的内容,或者使读者有更大的选择权利。而商业化程度越高的媒体就越容易给读者观众提供瞬间刺激、吸引人的零碎内容,甚至是令人麻醉、迷醉、上瘾的有害内容,目的只是为了将这些被它绑架来的读者观众卖掉!而被卖掉的读者观众,可能根本不知道,没感觉,继续陶醉在那些无聊内容中,真正属于被卖掉还帮着数钱的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