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连载:曹县基督教案(六)誓让法治见晴天

2014年9月22日 22:52 新浪博客

誓让法治见晴天

自从2014年8月15日晚离开菏泽后,在返京的列车上我即安排我的当事人小L分别向曹县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被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荷泽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数日后,曹县公安局法制科的李飞警官和荷泽市公安局分别签收了我当事人小L的快递。

至今想来可笑的是,当我们9月16日那天冒雨再次来到曹县公安局询问李飞准备何时公开政府信息时,伟大的李飞竟然说不知情,回去查查再说,而且他表示不知道什么是信息公开。这一句“不知道”还真应验了我第一次去曹县公安局要求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时,该局信访科科长答复我的那句话:“我们公安局是特殊机关,没有信息公开职能!”而那一份邮寄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则被转到了菏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我当事人小L于2014年8月22日收到该委一份补正通知,内容如下:

 

 

我当即安排小L将我写的说明情况和再次补充的录音光盘和证人证言等证据一并于2014年8月25日快递回菏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此后无回复。

2014年9月2日,在距离小L2014年6月27日被曹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后三个月的行政诉讼时效即将期满而行政复议又迟迟无音讯之际,我又分别向荷泽市中院和曹县人民法院快递了小L的行政诉讼起诉书,要求立案。曹县法院和荷泽中院分别于9月4日和9月5日签收。而其他先期寄送起诉书的律师们则没我这么运气好,大家纷纷抱怨快递被拒收、被退回!

2014年9月14日,是个爽爽的周日,承办曹县基督教案的律师们再也不愿如此傻等下去了,大家相约周一前往荷泽市中院和荷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交涉立案问题。

2014年9月15日上午,到达荷泽的我、胡林政、陈南石、萧云阳还有常玮平五人前往荷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余仁财、刘明二人则前往荷泽市中院,因为他们二人的当事人家属曾经接到过行政拘留通知书,所以他们没有提行政复议申请,直接向法院交涉立案。

我们一行五律师和当事人来到荷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接待处是一间十来平方米的房间,从中间用柜台隔开,柜台后面对面放着两张桌子,两名工作人员分别坐在桌子后面,一个年轻一点,像是个刚毕业不久的学生,另一个年龄大些,有四十多岁。我们说明来意后,不料工作人员竟然说行政复议因为你们不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视为你们放弃!陈南石当即暴跳如雷,嚷道:我们放弃还跑几千里地来找你?!我们放弃还给你们补寄材料?!那个年龄大的工作人员说你们交的那个证人证言不能算证据!此句言毕,我们觉得真得给他好好上上法律基础课!什么是证据?证人证言是不是证据?受理行政复议对证据是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如果你的家人遇到了这种情况,非法拘留还不给行政处罚决定书你们怎么办?你们的基本良知正义在哪里?那个年轻点的工作人员竟脱口而出道:“我的家人永远不会遇到这种情况!”

看!这就是我们的国家公务员,看,这就是21世纪培养的大学生!看,这就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的接班人!这还不为过,胡林政律师在询问他邮寄的材料时被告之找不到了!询问两名工作人员的姓名他们不仅拒绝提供,还叫嚣着:“告我去!你告我去呀,欢迎你告我!”面对荷泽行政复议委员会这样的、简直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官僚作风,我们真的很绝望,我们的国家有这样一群人花着纳税人的钱却不办正事,我们很痛心,很痛心!

中午我们回到宾馆,余仁财和刘明也回来了,说办事很不顺利,菏泽中院不立案,人也躲了起来,他们只好又转道去了菏泽市检察院,负责接待的是个胖姑娘,还没和她说几句,她就吵了起来,结果一上午也没什么结果。我们也各自说了一下去荷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情况,同样没结果,大家商议下午继续去荷泽市检察院控告复议委员会这两名工作人员。

吃过午饭,我们一行七人来到荷泽市检察院控申处,余仁财一进门,保安和负责接待的胖姑娘就认出他来了,胖姑娘隔着柜台大玻璃还在质问余仁财上午不是来过了?我们和柜台里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保安拿来表格说让我们先填表,于是我们几个律师或蹲或坐,就在茶几上书写起来。

我第一个填完表,拿着表走到接待窗口,那个胖姑娘坐里面,她见我走过来戒备心很强,不接我递进去的表,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站在大厅里的余仁财,问我:“你是不是和他一起来的?”我说:“我和他不是一个事,我是和他一起来的。”她又问余仁财:“你们是一起来的?”余仁财也解释:“我和她不是一件事。”胖姑娘显然是不相信,拿着我的表扫了一眼就问:“你就是小L?”我说:“不是,我是小L的律师,我们上午去荷泽市行政复议委-----。”胖姑娘不耐烦地说:“你不用说!”于是我沉默,她继续看表。一会儿,她说:“你是代理人,把证件拿来。”我问:“什么证件。”她说:“律师证和委托书。”我拿出律师证,翻开贴在柜台的玻璃上给她看,然后放下去拿委托书,她没好气地说:“不行,拿进来看。”我说:“那你把证件让我看一下。”她一下子就火了,嚷道:“你没事找事吧?你上我这办事来了,你看我证件?!”我还击道:“什么叫没事找事?我是来办事的,不是来找你吵架的!”

争吵就此开始,柜台里面的一男一女两名检察官纷纷劝胖姑娘,主动过来接替她继续接待我,这胖姑娘硬是拦着不让,还把我填的表收进她的抽屉里,赌气占着座位看书,就是不许别人接待我。柜台外同来的男律师们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她。后来,那名女检将胖姑娘劝开,接待了我。

我们几个人都办完事后,常玮平说这样不行,这胖姑娘太过分了,咱们得去找纪检监察投诉,于是我们几个人冒着雨来到检察院大门口。荷泽已经连着下了几天雨了,门卫帮我们打了几个电话也联系不上人,后来一个自称是监察处副处长的女士恰好到门卫处办事,说下午监察的人都开会出去了,有什么事到控申处去解决。在她的陪同下,我们回到了控申处,监察处的女副处长先进里面找检察官们谈话,一会儿,刚才劝架的那名男检察官出来了,礼貌地说,自己以前也是律师,知道律师办事的难处,他替胖姑娘向我们道歉,她年轻,不要和她计较。我们几个质问为什么胖姑娘自己不道歉?男检察官不语。这时女副处长又到里面去了,我们等了一下不见她出来,正准备走,女副处长回来了,说控申处由刘主任负责,有什么事情和他谈,并介绍我们几个律师到柜台窗口,说完女副处长走了。常玮平主动坐到柜台外和刘主任谈,这刘主任是个四五十岁的男人,穿着个白衬衣,他要常玮平的律师证,常玮平递给了他。他看过后又接着要身份证,常玮平说现正站他身后的这个刚才代为道歉的男检察官刚才看过证件的,这刘主任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说现在是他办事,还要看。他的态度已经明显告知我们他不是要谈道歉问题了,我们火了,收回证件,愤然离去!

第二天上午,我们一行七律师加上赶来曹县的王海军律师共八人和当事人一同去曹县公安局,结果前面已述,我们伟大的曹县公安局法制科李飞警官口口声声称:依法依规办事,却生生不知道他已经签收的我当事人小L邮寄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怎么一回事儿!

下午,我们八律师又分别去了曹县法院和曹县检察院。说来奇怪啊,这次曹县法院和曹县检察院负责接待的人员脾气都特别好,除了不立案这个老问题没解决外,我愿意给他们评全国优秀工作者,当然,没理由不立案也不出书面裁定这个法律问题不解决,态度再好也是违法,违法优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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