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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迷惘》:我的美国式产权

(2014-09-18 10: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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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城市的迷惘》:我的美国式产权
《城市的迷惘》:我的美国式产权
《城市的迷惘》:我的美国式产权

《城市的迷惘》:我的美国式产权

《城市的迷惘》:我的美国式产权

《城市的迷惘》:我的美国式产权

【美式的产权】

2013年夏季,北京的人济山庄违建事件引起全国的关注。一位中医张必清,在一栋26层的高楼顶端购买了跃层式公寓后,费时六年在楼顶大兴土木,建造了山庄式的庄园。整个施工过程,让楼下邻居寝食不安,据说邻居换了三茬,有人被迫卖房回老家。在公愤的压力下,物业终于要求其自行拆除。张必清也表示会主动拆除。

此事虽然属于极端事件,但具有普遍意义。这位张必清当初的逻辑很简单:房子是我买的,买了后发现有诸多问题,我自然会进行改建,关他人何事?最后他越走越远。邻居来告,他就拿出一系列的私了方式。类似的事件,其实经常发生在中国城市居民的身边。中国的公寓楼里,装修几乎是没完没了的,对邻居多有打扰,只是没有走到这么极端而已。大家面对身边的诸多不便,无法可依,能忍就忍,最终全成了输家。人济山庄违建事件,其实折射出了中国公民在产权观念中的种种误区,以及相关法律的缺失。为此,我们必须澄清相关的权利概念,并及时制定有关的法律。否则,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将无从保障。

私有产权早已深深地渗入当今中国公民的意识中。中国人所拥有的最大私有产权,大概莫过于住房了。在自己家里关起门了想怎样就怎样的观念,在中国还是非常有市场的。一谈起房子的产权,大家动不动就举出“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美国:人家那里拥有房子,才算真正的拥有呀?好象美国人拥有了房子后,就享受着自己地盘里的不收约束的自由。

这种“产权渴望症”,在我身上也并非没有。我是1994年出国,那时还没有尝过“私有产权”的滋味,单位连张床位也不肯分,结婚几年只能寄住在父母家。在美求学教书十几年后,终于熬出头,跑到波士顿远郊买了栋大房子。有些朋友说我疯了:在波士顿市中心上班,为何跑那么远安家?我说:远郊便宜,房子和地都能大点,咱们一无所有的时间太长了,这次也多拥有点美国吧。更何况,这里还有全美顶尖的学区呢。城里哪儿找去?听说莫言拿了诺奖后在北京五环外买了200平米的公寓,花了360万。我的房子比他的还大不少,而且便宜多了。更重要的是,我有个被茂密的森林覆盖的院子,12500多平米。一次朋友站在窗口向后院张望,问我家里的边界在哪里。我骄傲地说:“凡是你望得到的地方,就全是我的。”我是不折不扣的地主!

有房有地,产权牢牢地在自己手里,心里踏实多了。多住几年后,不免想入非非,先是开了个菜园,后来又觉得缺个家庭健身房,琢磨着把和房子连成一体的车房改建成健身房,再花几千美元,就可以在院子里搭个简易车房了。正巧最近送女儿去佛蒙特州参加法语夏令营,回家在新罕布什尔州路边看到一个Amish手工家具店。我们对Amish手工家具的淳朴风格一向倾心,赶忙下来看,发现人家还帮助造车房,风格和我们家的房子特别协调。问了店主价格、样式、服务等等,眼看好梦成真了。临走时,店主叮嘱一句:别忘了问一下你们镇的规划部门,看他们容许你们建多大的车房。

我们欢天喜地回家,赶紧给镇里打电话询问规划要求。我们知道,在自家土地上哪怕建一个临时的棚子、在墙上开个窗户、装一套中央空调,都要经过镇里的规划部门批准。不过,在地广人稀的农村,这方面的尺度很松,申请往往是例行公事。这次电话一通,对方问明我们的地址后,当场找到我家的地图,给了初步答复:“建车房按说没事。但是,要离街23米远,离邻居的土地12米远。在这个范围内,你们可以建。但看地图,你们似乎空间有些紧张。”

我放下电话出门一丈量,果不其然。离街23米不成问题。但离邻居家边界12米,在加上车房本身至少也快10米,另一侧还要留十几米空间让车出来掉头转身,这就是三四十米的距离。一般郊区的房产都是狭长条块,窄面临街,两侧和邻居较近,但纵深很长。我家也是这样的格局。车房只能建在房子一侧才方便。但房子一侧找出四十米不触到邻居边界的空地确实很难。纵深到后院,倒是有大量空间。不过,那林子里大片属于“湿地”,不方便不说,按照环保规约恐怕也是不能碰的。我在院子里转来转去,最终算出来,按镇里的规划法,我还是有不少地方“发展”的。但是,我这个12500平方多米的“地主”,手里的所有权确实有点有名无实了。

为什么要抖落这些家庭琐事?因为这些事情最真实,也最有助于帮助我们理解“权利”的内涵。在我看来,中国人的权利意识中,有着巨大的误区,总觉得权利是一种自己所拥有的、排他性的东西。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关起门来教训孩子别人总管不着吧?但抱有这种观念的中国人到了美国,发现自己打孩子招来邻居报警、警察上门。私有财产是另一个例子。许多中国人觉得自己买房子买地,在自己的财产范围内,想建什么就建什么。几年前确实发生过知名人士胡乱扩建房产、侵犯公共空间的事情。一般老百姓也不含糊。大家固然没有美国的大院子,但装修上瘾。前年夏天回国探亲,发现家兄对门邻居装修,工程已经进行了几个星期,大敞着门,粉尘四溢,建筑材料全堆在楼道里,整个一层变成建筑工地。找物业说了几次也不管用。物业也找不出法律依据命之收敛。弟弟家居然也面临类似的困局:邻居粉刷,油漆味满楼道不散,数日不绝。小侄女已经过敏,几乎有家不能回。中国人的概念:我好不容易买了房子,装修一下碍谁的事了?

实际上,任何私人权利,都是镶嵌在公共秩序之内的。当初我买下这块房产,对着谷歌地图一对照发现:原来住在北京二环边上,这么大的面积够盖好几栋高楼的。我就是按照离街23米、离邻居12米的规矩,也能找出地方盖两栋楼的。这是我的产权呀。真能这样吗?当然不行。我们现在三口之家,房子是三卧两个半厕。镇里对几卧几厕都有控制。我加个卧室和厕所,改建成四口之家的住宅,大概不难。但是,如果我再加三四个厕所,改建成六七个人的住宅,大概就批不下来。想想看,我们这条小街,一共七户人家、两块自然保护区。大家要维持这样世外桃源的景观。盖栋楼,几十口居民迁入,这就成了闹市,邻居的生活格调就被破坏。谁会容许你这么作?

那么,我的私有产权究竟在哪里?怎么保护?答案是:我不仅拥有很大的地,而且在我地界外的12米之内也没有人能建任何东西。我们这条小街不会有人盖楼或连体式公寓。几年来我去隔壁的自然保护区散步,还从来没有碰到过一个人,仿佛是自家的后院。这样的环境,我也会一直拥有。一句话,我在自己领地中似乎权利受到了重重限制。但与此同时,我的权利也远远超出我家本来已经很大的地界。这,也许就是我和这个社会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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