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短期商务目的的业务联络、会议、商谈、签署合同、售后服务、国际会议以及学会外,文化交流、地方交流、体育交流等(不伴随收入的活动)目的的短期访日,都可以申请短期商务等签证。
符合一定条件的话,也可以申请商务等的多次签证。多次有效地短期停留签证,一次的停留时间为15天、30天或90天,有效期限为1年、3年、5年和10年(一般为3年有效,同行家属为1年有效,停留时间为90天)。
另外,根据去年10月的签证放宽政策,关于发放签证的对象范围扩大到了过去3年内有因商务目的多次访日经历的人。例如,研究者、有律师或医师等资格证的所有者、上市企业子公司的常勤人员。
对于审查结果,也有可能发放在申请的有效期间、停留期间之外的签证,或不予发放多次签证。
有关商务签证申请详情参照,“短期商务等”:
http://www.cn.emb-japan.go.jp/consular/visa_tankishoyo.htm
“拥有中国国籍者申请多次有效日本入国签证的手续(商务目的/文化人士、学者等)”:
http://www.cn.emb-japan.go.jp/consular/visa_multi.htm
“日企推荐的中国人短期商务签证(单次/多次)”:
http://www.cn.emb-japan.go.jp/consular/visa_nikkei.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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