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养老用地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

2017-03-09 12:52:03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殷云 麦婉华 韩静 责任编辑:李煦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北京3月9日电(记者 殷云 麦婉华 韩静)3月8日上午,广东代表团分组审查预算报告,在中国老龄化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如何实现“老有所养”成为了重要命题。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华昱集团总裁麦庆泉代表在发言中认为,政府应该增加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全面促进养老机构发展,对于民办养老机构要在用地及人员补贴、运营补贴上有所倾斜。

  据了解,养老机构发展面临“三难”,分别是找地难、经营难、提升难。在“找地”方面,近年来,政府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机构建设,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管是政府拿出场地进行公建民营,还是企业或社会组织自己找地民建民营,选址难、地价贵是困扰养老机构发展的核心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王筱虹如此认为,在经营方面,民办养老机构存在投入大、回本周期长、提升质量难等困境。特别是在提升方面,一边是老人无支付能力,但又有服务需求,一边是机构有服务能力但成本控制无法降低价格,无法形成良性循环提升品质。“一些民营的养老院,护理人员的队伍不稳定,人员经常流失,而且很多都不是专业的人才。规模较大、比较成熟的养老院都存在这样的问题。”王筱虹说。

  就上述问题,麦庆泉建议,将各级党政机关清理关停的一批“楼堂馆所”改造为养老院;其次,严格落实住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相关管理规定;然后还要拿出一批养老设施用地,切实保障民办社会力量投入养老领域建设的场地保障。“在保障用地的同时,要特别注意,严禁直接或变相变更养老用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包含养老公寓、养老社区等的开发建设,让养老用地真正用于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麦庆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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