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9时30分
央视《新闻1+1》栏目
聚焦磐安让行小伙罗先生的故事
与专家共同解读
斑马线让行,是礼!更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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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让我们再次关注这个话题
人和车的斑马线之争
根据公安部6月份发布数据
三年来共在斑马线上发生
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仍有1.4万起
造成3898人死亡
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占90%
远高于行人违章事故的比例
人和车如何和谐共处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数据
截止2017年6月底
中国的机动车保有量达3.04亿辆
其中汽车2.05亿辆
机动车驾驶人3.71亿人
其中汽车驾驶人3.28亿人
斑马线前
要礼让
更要法让!
斑马线
话题1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斑马线
话题2
法律释义
有人行横道
划设人行横道,对于行人来说,是限制其自由、便捷地以最短距离、最经济方式横过道路的一种措施,行人往往要绕行一段距离,才能从人行横道通过道路。
这是行人为保障车辆的通行履行的一种义务。
对于车辆来说,由于有了行人的自我约束,集中在人行横道处横过道路,才有了在道路其他路段的快捷、畅通。因此,当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如果遇上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理应停车让行,确保行人在付出义务后行使横过道路的权利。
行人被限制只能在斑马线通行,
因此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
无人行横道
为全方位规范机动车在整个道路交通网络中的通行,全面保障行人在道路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特别强调了机动车对行人横过道路的让行。
当机动车行经既没有交通信号,也未施划人行横道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行人所要遵守的“确认安全”指的是,一是不要斜穿或猛跑,要直行通过;二是要注意观察,目测左右来车的速度和距离,确有安全把握时再通过;三是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斑马线前让行
和遵守信号灯、不得酒后驾车一样
是法律规定!
记得给礼让的司机点个赞哟!
愿斑马线前让行
在所有司机心中根深蒂固
自觉维护这条法律
让斑马线前让行
不再成为暴力的对象
不再以生命为代价
不再让行人把应有的礼让
当成一种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