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在共同迎接即将到来的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浙江高院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启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境内外新闻媒体及驻华机构代表、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法官代表参加了会议。
2017年,全省法院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制止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2200件,审结20969件,分别同比上升19.29%和13.45%;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1587件,审结1559件。收结案数量占全国总量的10%以上,位居全国第三。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共审结1733件,是去年的三倍。共新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258件,审结 271 件,对439人作出有罪判决并已生效,有力地震慑了涉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0件,同时审查执结了一批涉知识产权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根据最高法院批复并经省编办批准,2017年9月8日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对全省专利技术类案件和大标的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两家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有利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统一裁判标准,但在短期内也带来了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异地保全任务繁重等问题。为此,杭州知识产权法庭与嘉兴、湖州、金华、衢州、丽水中院就跨区域知识产权审判协作事宜达成共识,形成《跨区域知识产权审判协作会议纪要》,在全省法院“三大机制”跨域立案的基础上,建立了包括送达、保全、执行在内的全方位跨域协作机制。宁波知识产权法庭与相关中院也建立了类似的协作机制,有效地解决异地保全等问题。
湖州市长兴县、绍兴市新昌县均是浙江科技强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尤为强烈,浙江高院考虑到目前基层法院申请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较为困难的现状,指导两地通过设立司法保护服务中心的全新方式,为当地企业提供法制宣传、诉调对接、诉讼指导、法律咨询等诉讼外知识产权司法服务。
自2015年以来,浙江法院通过成立综合性第三方平台的方式升级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先后成立了义乌、宁波两家第三方平台,2017年4月温州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第三方平台也正式成立。
“这些平台与以往分散、独立的诉调对接模式有所不同,是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的背景下设立,以法院为枢纽,广泛吸收了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律协等多方主体的参与,所处理的知识产权纠纷能够涵盖各种类型,从而形成了‘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浙江高院副院长徐建新说,原有的符合当地案件特色的诉调对接模式仍在发挥作用。
2017年,全省通过各类多元化解机制处理的诉前及诉中知识产权纠纷共计8792件,调解成功5514件,成功率达62.72%,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充分发挥了专业调解的优势和作用。
宁波中院院长周招社介绍,该院与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合作共建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形成了以“诉调无缝对接、矛盾多元化解”为特色的“宁波模式”,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自2016年第三方平台设立以来,截止到2017年底,该平台目前已经聘任120余名调解员,调解成功1948件,调解率达68.62%。
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高院还对外公布了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详见本期第二条推送)。案例针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疑难和前沿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浙江高院通过涉及“索菲亚”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中,明确权利人有权根据自身的商标体系和诉讼策略选择最为有利的商标作为诉讼的权利基础,充分保障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温州两级法院通过电视剧《芈月传》剧本署名权详细分析了制片方能否在电视剧作品上对不同编剧冠以“总编剧”“原创编剧”等特定称谓以及制片方未在海报、片花上为编剧署名是否侵害其署名权的问题;西湖法院审结的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起诉炒信平台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认定组织炒信行为破坏电商平台的商业信用评价体系,损害消费者知情权,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余杭法院审结的全国首例权利人通过电商平台恶意投诉竞争对手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有助于净化电子商务领域的市场竞争环境。
会上,浙江高院下发了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的实施方案,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等五市将于5月1日起全面开展“三合一”工作。
文丨孟焕良
浙江天平 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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