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穿梭在大街小巷、田间地头的那些白色的环境巡查车吗?他们是基层环保所的网格员,在各个网格进行日常环境巡查、环境信访调处、环境保护宣传,今年春节坚守一线的环保所的小伙伴们集体亮相省环保厅的网站(http://mp.weixin.qq.com/s/Qcn9sj9Np8WbT-69Fjz0qw)。
宿城基层环保所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他们辛勤付出保证了每个网格单元环境质量达标,从而推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一良好局面,是2017年宿城区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强基层环保所建设的重要成果。
今儿上午,小环从宿城“2017年全区环保系统工作总结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网格化环境监管会议”上获悉,今年,他们为了更好地发挥乡镇(街道)环保所职能作用,出台了《宿城区基层环保所建设工作方案》,10个乡镇、6个街道将按照“十有”标准分步建设标准化环保所。
宿城区基层环保所建设工作方案
1、队伍有人员。按照《宿城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宿区办发〔2016〕42号)要求,基层环保所至少配备4名巡查人员。
2、办公有阵地。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由环保分局统一配备必要的执法巡查车辆和设备。
3、经费有保障。属地要将环保所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初的财政预算,保障环保所工作正常开展。
4、管理有制度。建立健全环保所的环境保护及监管职责,进一步明晰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到制度清晰并上墙。
5、初访有结果。对属于环保部门职责问题,由环保所负责先期受理并核实,对情节轻微不构成环境违法行为的信访,自行化解处理。对构成环境违法的信访问题,及时向环保分局反映并做好对接工作,配合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对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问题,应及时引导群众向有管辖权的职能部门反映,或按本级政府规定程序转送同级主管部门。
6、巡查有记录。对辖区环境进行巡查,并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巡查记录,及时上报环境污染隐患、环境违法行为等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协助调处因环境保护问题引发的纠纷。
7、宣传有信息。宣传是基层环保所的主要职能之一,环保所应定期将工作信息向环保分局报送,环保分局将择优、整理、总结后向有关领导报送,并在媒体报道。
8、档案有管理。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档案与资料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归档工作,建立并完善监管台帐资料。
9、业务有联系。保质保量完成区环保分局、区263办、区大气办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正常参加环保分局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等,正常反馈工作动态和结果,正常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和村居干部学习环保工作各项法律法规。
10、考核有奖惩。乡镇(街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村居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将区对乡镇(街道)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对环保所及其工作人员工作评价的主要指标。
1、准备阶段(3月底前):出台基层环保所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标准,进行工作部署。
2、示范阶段(6月底):在乡镇自愿的前提下选取耿车镇、河滨街道、中扬镇、陈集镇等4家乡镇(街道)按标准建设,形成工作经验。
3、推广阶段(6月-9月):组织对耿车镇、河滨街道、中扬镇、陈集镇等4家示范环保所建设情况进行观摩学习,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其他各地全面开展环保所建设工作。
4、总结阶段(12月底前):环保分局对各乡镇(街道)基层环保所建设工作进行验收总结。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并在财力上给予适当支持。
2、明确工作职责。环保所负责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为: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完成其他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3、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环保分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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