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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部、省交管局的部署,为了保证广大群众在选取车辆号牌时公开、公平、公正,自6月29日起,我市车管所将启用全国统一选号系统。
全国统一选号系统启用后,将进一步规范对机动车号牌选取的管理,实现机动车号牌选取的“三个统一”:统一启用全国号牌选号系统;统一号池维护管理,号池全部由计算机随机投放、自动增补;统一号牌资源监管,号牌号码资源由省级公安交管部门统一监管,我市车管所根据号池内的号码资源,按照要求向省交管局申请增设号段。届时,号池内可共选取的小型非营运汽车号码资源将不少于5万个;其他车型号牌可选号码资源不少于1000个。
同时,号牌生产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联网,实时记录监控号牌制作流程,可实现号牌生产全过程监管。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下达号牌制作任务,实现了机动车登记和号牌制作一一对应。发放的号牌必须签注生产序列标识,实现号牌唯一性和可溯源性,以利于提升查处和打击涉牌违法行为信息化、精准化能力和水平。
为向社会提供更便捷、更公正的号牌发放服务,自29日起,市车管所实行以下号牌服务管理新措施:
全面推行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在业务办理场所安装互联网电脑,拓宽群众选号渠道,惠利于民。
扩大随机选号范围,由目前“30选1”扩大为“50选1”,以更好保障群众选择权。同时,启用新的牌号规则,即号牌上“冀T”之后第一位和第三位为字母、其他位数为数字(第一位字母为A-M,第三位字母为A-Z),使选号范围更大。
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将现行的必须使用原机动车两年以上可以保留该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以申请保留原车号码,同时将现行的保留原号申请时限由自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