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执行难是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的重点,更是全社会热切关心的话题。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各级人民法院关于“两到三年破解执行难”的工作纲要和实施细则,近日,宁波市鄞州法院出台《关于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机制的规定》和《关于执行文书签发和核稿的若干规定》( 权力清单)。两项规定的出台,不仅是提升法院工作质效的有力保障,也是破解执行难路上的努力探索和实践,更将为诸多合法权益者带来福音。
规定出台后
小编与市民们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
市民A:两项规定中有许多法言法语,普通群众看不懂怎么办?
小编:作为你们肚子里的“蛔虫”,小编特地总结了两项规定的四大亮点,大家看了这些亮点,就能亲身感知规定的实际意义噢。
亮点一: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以依法、便民、高效为原则。
通过对案件的科学筛选、人员的合理调配及节点的严格管控,达到执行案件快速反应,简单的案件快执快结、普通的案件精执细办的效果。
市民B:这简直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既能保证简单的执行案件快速处理,又能集中力量保证普通执行案件的执行质量,真是一举两得。
亮点二:认定“繁”“简”有妙招,规定主要对简易案件和普通案件作了明确区分。
简易案件主要是指执行金额小于省高院确定的小额诉讼标的限额且能合法传唤被执行人的给付执行非系列案件,立案后一个月内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查控到被执行人有资金可足额清偿债务的案件,可快速执行完毕的行为执行案件等其他案件。
普通案件主要是指简易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主要指在一个月内难以快速执结的案件。如存在被执行人财产无法足额清偿债务、需移送办理拒执、破产审查等情况。
市民C:规定对“繁”和“简”设置了明确的区分标准,判断起来更加清晰、方便、直接。
亮点三: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效用,科学进行案件流转。
所有执行案件统一由执行指挥中心从立案庭领取并签收,通过线上线下完成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
完成财产查询后,由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筛选、繁简分流。简易案件由执行指挥中心直接办结,普通案件交执行实施组办理。
执行实施组内实行随机分案与关联案件相对集中办理相结合的模式,对执行对象相同、被执行人相同或申请执行人为其他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案件相对集中办理。
市民D:繁简案件的流转像生产车间的流水线一样,科学灵活又符合实际,以后这么做,执行效率肯定会大大提升呀!
亮点四:执行文书签发和核稿有明确规定,权力也有清单。
确定了执行决定书、搜查令、公告、延长执限、司法建议、拍卖裁定书、分配方案由分管副院长或由分管副院长授权执行局局长签发外,其余文书由各科室负责人签发,其中所有通知书无需审批。员额法官可自行审批签发除分管副院长审批外所有材料。
市民E:执行文书签发和核稿的程序越来越简化,让我感到法院的办案质效将会进一步提升,为鄞州法院的该项规定点赞!
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长按二维码加入“浙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