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在杭州召开。
会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对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出要求,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李少平指出,要认真总结推广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新经验,要进一步提高运用繁简分流机制促进法院科学发展的新认识,要不断创新全面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新举措:一是要认真做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组织、谋划和落实。二是要正确处理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中的“四对关系”,即依法审判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依职权分流和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关系、内部优化司法资源和外部购买社会服务的关系。三是要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支撑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能力。四是充分发挥示范法院的引领带动作用。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徐加爱出席会议并致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出席会议。
徐加爱对近年来浙江法院的各项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他说,为了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浙江法院在最高法院精心指导下,积极响应省委“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自我施压,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司法服务领域的全覆盖,深入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努力争取在本年度实现立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100%“最多跑一次”、50%“一次不用跑”的目标,并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利用信息化积极推进庭审记录改革,配套推进简式裁判文书改革,有效促进办案流程的提速增效,努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成效明显。
会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决定》,为80家示范法院颁发了牌匾,播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的专题视频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等8家示范法院代表作了经验交流。
近年来,浙江法院受理的案件量呈大幅增长态势。2014年、2015年分别收案113.8万件、134.4万件,名列全国第二;2016年收案149万件,今年1-5月收案65.66万件。为了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浙江法院不断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繁简分流机制,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打好破难“组合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大力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
浙江法院不断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以“大调解”为核心的三大机制建设,按照“纠纷解决分层递进”的思路,完善专职法官调解、特邀调解、引导调解“三调合一”的大调解格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分流矛盾纠纷。
深化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浙江高院与省司法厅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在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全省法院已实现人民调解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全覆盖。杭州江干区法院“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示范作用,做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示范一批”,成为指导人民调解的浙江品牌。
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纠纷化解分流功能。平阳县法院将民商事审判力量划分为简案组和繁案组,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家事、道交、金融等简案组,与诉调中心配合共同负责诉前调解、诉中调解与速裁,分流了8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当庭宣判率、文书当天送达率超过90%。衢州市衢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更是实现了三个80%的目标:化解了8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连续6个月保持在80%以上,调解自动履行率在80%以上。
建立未入额法官专职从事立案调解机制。使得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数量显著减少,让资深法官集中力量精审“繁案”“难案”,在做到适当调审分离的同时,也为司改后法院人力资源配置疏通了另一个渠道,让未入额法官有了用武之地。
探索新型网络在线调解机制。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建立“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网上统一管理分流纠纷处理,被中政委评为年度优秀创新项目。目前已有涉及各个行业、多地区的663家调解机构、3230名特邀调解员入驻平台,随时接受法院的指派开展调解工作,实现了调解资源的整合共享和优势互补,促进纠纷化解从事后处理为主向源头预防转变。该平台年底将完成2.0版升级并在全省法院系统上线运行。
大力推进智能化集约化的庭审改革
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2014年浙江法院依托覆盖所有审判法庭的2078个高清数字法庭,在全国率先探索以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书面笔录的改革;2016年又研发了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和“语音识别便携式一体机”,能够将庭审语音实时转化为文字笔录。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在庭审记录方式上实行繁简分流: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轻刑快审等简单案件,采取无书记员的庭审全程录音录像,配套制作简式裁判文书、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对于案情复杂或当事人众多的“繁案”,应用语音智能识别系统自动生成庭审笔录,形成“视频+音频+文字”的智能记录体系,实现了机器换人。目前,70%以上的开庭案件在没有书记员出庭的情况下完成了庭审记录,被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作为“善于运用改革办法破解难题的典型范例”向全国推广。浙江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庭审记录改革试点省。
推行多案连审。杭州萧山等基层法院对涉及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等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实现案件审判效率和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双提升。
探索示范性集约诉讼。对涉众型纠纷,选取一个或几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精细化审判,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后,再对等候处理的其他案件或同类纠纷进行统一处理。三门县法院自2013年来,审结各类涉众型案件3170件,平均审理天数30.47天,调撤率为89.53%,服判率为94.96%,走出了一条繁案精审的标准化、集约化的新路子。
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实现一网办案、一键赔付。在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先行试点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无缝对接处理道交纠纷,让各职能部门参与交通执法与事故处理中形成的数据能够“一次形成,综合利用”,为老百姓提供定责、鉴定、调解、诉讼、赔付在线一条龙服务,诉前调解率达95%,法院同期收案大幅下降50%,成效明显,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为运用大数据高效分流化解类型化案件的典型向全国推广。
首创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高效审理涉网纠纷。浙江是电子商务大省,亟需电子商务纠纷网上处理机制。2015年4月,浙江高院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中院作为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网络交易纠纷及其上诉案件。先后又有11家法院入驻网上法庭平台,截止目前,共处理纠纷2.3万件,平均开庭时间不足半小时,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
探索电子督促程序,快速处理网络金融纠纷。针对互联网小微金融纠纷全程在线留痕的特点,浙江法院大力推行电子督促程序,支付令的申请、证据提交、审查、生成等全部实行网上作业,法官审查平均用时只需30分钟,全流程不超过4小时,有效激活了督促程序的“司法减负”与“替代纠纷解决”功能。
据悉,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浙江法院分别办结案件111.9万件、127.2万件和145.4万件,均名列全国第二,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187件、218件和260.3件,均名列全国第一。今年1至5月办结54.8万件,名列全国第二。浙江法院以全国1/26的编制数办结了全国1/13以上的案件,圆满完成了审判执行任务。
浙江天平 原创发布
来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长按二维码加入“浙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