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热力公司了解到,2017-2018采暖季热价格执行滨价发【2016】89号文件规定(如有新文件出台按新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1.居民及学校(财政拨款):按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
2.商用、办公按建筑面积32元/平方米;
3.低保用户按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4.热计量用户,用热价格按照滨价发(2016)89号及《滨州市供热条例》执行。
【更多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106558000678/106597009】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徐明月
手机:
内容: (请简要填写,大众网记者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投稿邮箱:bzd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