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八点左右,待产孕妇马茸茸从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妇产科的窗台跳下五楼,结束了自己和腹中胎儿的生命。在医院给出的声明中,马茸茸曾多次要求剖腹产,医院也曾“3次建议剖腹产”,但均被家属拒绝。而在马茸茸家属发表的声明中,在他们已同意剖腹产的前提下,医院仍然声称可以顺产,最后酿成悲剧。
陕西榆林孕妇坠楼事发病房/来源:华商报
对此,有很多种不同的声音:
以上截图来自新浪微博
南京大学法学院邱鹭风教授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如果情况属实,产妇家属有莫大道德瑕疵,该被谴责。但是医院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因为在产妇自身清醒的情况下,就该让产妇自己签字。人身权是专属权利,夫妻人格并不合一,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医院在这种情形下非要家属签字,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反而构成侵权。医院为了推卸可能的医患风险和责任,擅自做主给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设置所谓的监护人,是一种侵权行为。这叫做过犹不及,自以为是。”
(见现代快报《产妇坠楼悲剧中,剖腹产和法律责任六大权威答案来了》)
院方提供的监控视频
在这次讨论中,有一个平时不太被提及的词被摆上台面:手术自主权。《榆林产妇坠楼事件,谁握有剖宫产决定权?》提及了法律角度的解读:
多位法学人士均认为,从法律上讲,患者拥有决定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认为,产妇对是否进行剖宫产有决定权,医生负责提供信息,家属在产妇本人无法表达或者丧失意识的情况下才可代行权力……假如在产妇和家属都要求进行剖宫产、而医生判断不需要剖宫产的情况下,医院一定要有比较充分的医学理由,向产妇和家属交待清楚进行手术可能造成的危害。
现在,真相仍在调查中。但要在现实中行使患者自决权并非易事。在医闹愈演愈烈的当下,无数次的扯皮、冲突乃至对簿公堂,让医院选择了采取最保守的姿态,来应对患者的需求。
医生们不知道最佳治疗方案吗?当然不是。但随着医患双方的互不信任日益加剧,医生把它称作“没有办法的办法”。
丈夫延壮壮回应视频
目前,涉事主治医生被停职,警方也已介入调查,责任在谁、在哪一环出现了疏失,需要一份调查报告来解惑。
除此之外,不得不再问一个问题:哪怕顺产了,或者剖腹产成功了,马茸茸的人生就会变好吗?微博用户@睿的绘本育 问:“假设生的是个女孩呢?”马茸茸坠楼事件,也再度激起关于女性地位的讨论。
在《从产妇之死,看这个时代女性的生殖恐惧》中,侯虹斌这样说:
这个事件,引起了太多女性的恐慌。关键还不是怕疼,不是怕死;而是不知道生死关头,自己的命决定在谁的手里;更不知道,你那握在主动权的所谓“家属”,是不是根本不在乎你去死。这是何等的绝望。
在由马茸茸丈夫延壮壮签署的手术同意书上,有这么一句签字人的承诺:“情况已知,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哪怕意外可以被谅解,人祸呢?
在这场悲剧中,我们才发现,对于剖腹产、无痛分娩等减轻孕妇压力的措施,以及“手术自主权”,我们知之甚少。
关于剖腹产、无痛分娩和手术自主权
你需要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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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手术自主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如遇紧急情况,也可以在家属不签字情况下手术。
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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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剖腹产
为了降低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1876年,意大利医生Porro开始进行现代医学意义上的剖宫产(即人们常说的“剖腹产”)。随后的一个世纪中,西方医生一步步控制出血和感染、保留子宫、缩小刀口、缩短手术时间,1988年,以色列医生Stark提出“下腹壁横切口子宫下段剖宫产术”,剖腹产技术基本成熟。(郑惟,“剖宫产的历史发展及我国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变迁”,2010年)
1892年,中国广州博济医院的美国医生已经为中国产妇进行过剖腹产。
但在20世界50、60年代,中国的剖腹产率也仅有5%左右,手术所需的高昂费用和匮乏的医疗资源限制了剖腹产的推广。
而当时间进入21世纪,世界卫生组织在2010年的调查报告中却惊讶地发现,中国有着高达46%的剖腹产率,远高于15%的警戒线,位居世界第一。
与西方病例不同,英国医学杂志《柳叶刀》指出,中国25%的剖腹产手术不是出于医疗需要,而是社会因素。
其中的“中国特殊国情”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
产妇家属方面
1. 产妇及家属盲目相信剖腹比顺产安全
2. 剖腹产可以控制出生时间,使婴儿降生在“良辰吉日”
3. 产妇及家属担心顺产后性生活受影响
4. 一次剖腹产后,再次生产担心刀口撕裂而再次选择剖腹产
5. 产妇畏惧生产的剧烈疼痛
医院方面
1. 剖腹产作为一台手术,从时间利用和经济收益来说较为高效
2. 避免承担顺产分娩导致的医疗纠纷
3. 顺产率下降导致年轻医生对顺产方面的技能下降,更偏向选择剖腹产
(孟鹤玲,“剖宫产手术指征变迁的因素研究”,2012年)
于是,中国关于剖腹产率畸高也进行了一系列的纠偏措施:
1. 医院方面会在全部产妇中规定一定的顺产率并要求达标。如非医疗必需,医生会尽可能地劝说家属选择顺产。
2. 在顺产优势和剖腹产弊端的宣传攻势下,部分产妇和家属开始笃信顺产对孩子的好处。
3. 开放二胎生育之后,因为担心影响今后二胎生育的问题,很多产妇在头胎时也会优先考虑顺产。
然而,这种所谓的纠偏,带来的问题并不比“剖腹产率畸高”来的少。
《凤凰WEELY》曾撰文指出,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疼痛的忍耐率愈发下降。面对极端疼痛的极端表现,“医生面对这种状况当然是司空见惯,但对产妇家属来说则无法理性。
在发生在盐城建湖县医院一个极端的例子里,由于家属对医生告知胎儿在母腹中死亡的消息不能接受,双方争吵不已。产妇就在手术台上躺了七个小时,才把腹中的死婴从母体中取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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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痛分娩
1847年,分娩镇痛历史在《柳叶刀》上有了学术记载。1938年,美国的Graffagnino和Seyler进行腰部硬膜外阻滞完成了分娩镇痛。1961年,Bromage证明了分娩时产痛的脊髓传入通路,推动了腰部硬膜外镇痛技术的应用。目前,“无痛分娩”多采用“硬膜外麻醉”。
从此,西方开始临床应用产时镇痛,无痛分娩的比例高达80%以上。其中英国在1970年后,分娩镇痛率达98%。(徐先明,“剖宫产手术指征变迁的因素研究”,2016)
不过,将目光转向中国,丁香医生的作者李珊珊指出,“尽管相关技术 20 年前就已经成熟,但中国享受无痛分娩的产妇,比例不到 1%”。
另据中国妇产科网于2014年的统计,中国能够进行无痛分娩的医院只有248家。
然而,顺产究竟有多疼?丁香医生作者李珊珊在知乎收集了各种答案:断了十二根肋骨的疼痛、小腹曲线型爆炸疼、被人用大锤抡小腹,抡了八小时……在她亲历的一次分娩痛体验活动中,两位准爸爸中的一个坚持到 4级,另一个是7级。而分娩期间,产妇可能要面对的是持续数小时、甚至数天10 级疼痛,“跟捅你一刀的痛不太一样,没有什么疼痛点,就像是跟着你心跳的痛。”一位准爸爸这么说。
由于推行无痛分娩技术最大的益处是减少痛苦,而不是降低死亡率——这对中国社会来说,就变成了一件“不划算”的事,李珊珊写道。在部分偏远地区,除了传承香火,产妇的生命甚至不被家属考虑,更遑论她们的感受。
即使暂时搁置中国部分地区的社会文化对女性的严重歧视和物化,仅从政策来说,分娩镇痛的推广也远远没有到位。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前院长段涛曾对澎湃新闻分析过,由于分娩镇痛没有额外的收费标准,医院只能按照硬膜外麻醉的标准来收费,“分娩过程却需要麻醉师和医生耗费十几个小时。”
对医院来说,这造成了机构的入不敷出,麻醉师群体甚至出现了因为过于劳累而死亡率上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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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痛分娩的普及从来不是坦途
早年间,除了将女性当做生育工具,西方基督教和犹太教甚至认为产痛是原罪的一种,普利策奖图书《天空的另一半》中写道,“麻醉剂被研发出来后,几十年来不让分娩妇女使用,因为妇女受苦被认为理所应当”。
1853 年,英国女王维多利亚在生育第八子时选择了吸入氯仿来缓解产痛,女王的权威大大推进了无痛分娩的进程。
另外,在分娩镇痛技术出现不久,美国和英国的妇女便发起了社会运动——要求所有的女性都能享受到这种人性化的分娩方式,而非只是有钱人。
正如李银河说过的,“产妇分娩是否痛苦,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为产妇减轻痛苦,是对生命个体的尊重,也反映了一种生育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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