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基于彼此吸引的爱恋、彼此珍视的情感以及共同生活的向往而结成的人身关系,应该是自然而美好的。然而,剧变转型的社会给婚姻带来了巨大的考验,家庭凝聚力下降、社会聚合力弱化、社会交往的扩大、婚姻观的转变与开放,现代人的婚姻关乎的已不是简单的情感纽带,越来越看重的是由婚姻派生出的财产关系。
缘尽于此、劳燕分飞之际,房子归谁?财产如何分割?怎样最大化保障我的利益?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准备缔结和解除婚姻关系的男女真正看重的大事。
黑猫上线的这段时间,大家咨询最多的也是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其中尤以房产分割问题最广泛也最为迫切,基于此,黑猫律师“白话普法”栏目将推出《婚姻与房产——理智与情感》专题系列,共分五辑,以典型案例、通俗解释给大家条分缕析、出谋划策,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
专题内容
《婚前购置房产的认定与分割》
《婚前支付首付而婚后取得产证的房产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的认定与风险规避》
《婚前购房婚后还贷增值如何计算》
《婚前房产婚后出售再购房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婚前购置房产的认定与分割》
“不买房就不结婚”“没有房子就不好找对象”等等已经绑架了无数青年男女,似乎只有房子才是安全感与归宿的终极保证,而一纸证书变得没有任何承诺价值与现实意义。无奈,在房子已经不是需求而是宗教的现实面前,婚前购置房产成为是否步入婚姻甚至是否谈恋爱的必备条件。
那么,婚前购置房产有哪些方式?不同的方式导致分手或离婚时如何认定与分割?黑猫以案说法,为大家阐释法理、提供建议。
1
关键词:共同购买
2015年9月,情投意合的安迪小姐与奇点先生在黄浦区以900万价格买了一套房子。首期支付的三成房款中,奇点出了200万,安迪出了100万,剩余房款以贷款形式支付,贷款一直由奇点偿还;你侬我侬的恋爱中,两人想的是白头到老,故房地产权证上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年末,拿到新房后,两人又共同出资50万元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家具家电,搬进了向往已久的新家。由于霸道又贴心的包总的介入等种种原因,安迪与奇点并未走入婚姻殿堂而于2016年2月分手,两人分手时,房子已经增值100万。房子如何分割的问题摆在两人面前?
认定:
由于房子系由安迪与奇点共同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子属于二人共同财产没有疑义,但此处的共同财产为一般共有,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内涵是大不一样的,在分割上也大有不同。
法理分析
婚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基本上由法律加以强制性规范,个人意志和自由受到严格限制。而非婚同居却恰好相反,同居行为在当事人之间并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同居者可以自由地对同居关系、同居内容等进行完全自主的约定,从而获得比婚姻关系更大的自由,这充分体现了个体的意志。
然而,在没有约定的时候,由于同居者之间并不能产生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能自动适用婚姻上的共有财产制,现行法律也没有针对非婚同居财产状态有专门的规定,而只能按照一般的共有财产制来处理,即同居期间个人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由双方共同所有;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的需要购置和积累的财产由双方共同所有。
因此,安迪与奇点在对房子份额没有事先约定(订立房产份额协议、房产证上标注各自份额等)的情况下,对房子的分割应当首先进行协商,如存在举证困难的情况(经常存在),协商分割是最为有效便捷且不伤和气的方式。协商不成的,由于双方并不存在共同共有房产的基础(已分手),故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要求分割共有房产,法院一般以共有物分割为案由进行处理,以分割时价值(双方一致确认的价值或第三方评估的价值)参照双方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分割。
我们把这个案例继续引申一下:
2
关键词:仅登记一人名字
在情景1下,假设房产仅仅登记奇点一个人的名字,双方也未搬进该房屋居住,其他条件不变
认定:
根据法理分析可知,房产仅由奇点一人出资购买且登记其一人名字,该房产也并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购置,故该房产属奇点个人财产,此处应当没有疑义。
3
关键词:房产证尚未办出
在情景1下,假设安迪与奇点仅仅共同签了购房合同,但房产证尚未办出,而此时双方分手,房产分割又当如何?
认定:
份额分割上参考情景1,但无论是协商一致(即一方受让全部房子、退还另一方房款)还是诉讼分割,由于房产证尚未办出,都无法进行实际分割,除与开发商协商变更购房合同或转让给第三人外,只能等到产证做出时再行分割。
4
关键词:孩子
在情景2下,安迪与奇点并未分手,而且安迪为奇点生下一子小奇点,而后,奇点由于意外去世。那么,安迪与小奇点是否有权继承该套房产呢?
认定:
该房产属于奇点个人财产,安迪与奇点为同居关系并未缔结婚姻,故安迪并非法定继承人,在奇点无遗嘱的情况下安迪无权分割该房产;但小奇点属奇点的法定继承人,在奇点无遗嘱的情况下小奇点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对该房产的法定继承。
财产关系作为非婚同居的重要内容,法律调整也应该以尊重个人财产价值为主——既不剥夺非婚同居者的财产,也不赋予其取得额外财产的权利,将财产分配方式交由同居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去约定。且,如曾经情深意浓的情侣能够和平分手、协商处理还算是好的也是最为有效便捷的,而大多数情侣分手后往往水火不容,很难坐到一块协商。因为房价一直在涨,愿意出让产权的一方怎么计算购房款,也很难达成协议。
因此,解决同居期间联名购买房产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在购房时,双方就对出资比例以及房屋的权属进行明确约定,最好进行公证,这样做可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虽说在两人感情好时,这么做似乎有点难以启齿,不过与因为权益不清而招致的尴尬和伤害相比较,两个人理智地进行约定还是必要的。这里所说的约定,不是口头上的约定,而是白纸黑字立字为据,这样才可避免出现纠纷时无法拿出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