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症患者的夜晚》——姚瑶

2016年3月30日 10:58 阅读 160
Chapter1 明日

有些人,他属于你,可你从不觉得会拥有。

而有些人,他不属于你,可你从未想过有分离。

 

雪花一团一团落下来的时候,我正和大成坐在东江港脏兮兮的沙滩上,专心致志地吃冰激凌。我们都不说话,大海轰鸣的声音遥远又寂寞。不远处有重型轮船进港,在铅灰色的天空下,我说,大成,我很想哭。

起初我们没有察觉,后来一口咬下去,尝到香草奶油有了冬雪的味道,才发现彼此的身上,都覆盖了一层精致的雪。

“我们都坐在这里不动,第二天会不会变成雪人?”

“那你就是哭的雪人,我是笑的雪人。”

“……”

“码头那边好像很热闹。”

“哦。”

我不喜欢码头,也不喜欢轮船,那不是个好地方。那是通往世界的入口。一朵又一朵海浪轻而易举地分割了时空,让音信杳渺,容颜模糊。

我喜欢做一些与季节逆反的事情,比如冬天吃冰激凌,光腿穿雪地靴,去刺骨的海水里游泳,三伏天连吃一个星期火锅,空调开暖风把身体里的水分一点点蒸干。这些矫情又不可理喻的事情,都要和大成一起做。他总说我在过爸爸的季节,我绝不承认。甚至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多过同爸爸在一起的时间,对他的了解,多过对爸爸的了解,他是我最喜欢的男孩子,没有之一。

 

“你最崇拜的人是谁?”

“没有……”

“你最喜欢的人是谁?”

“妈妈。”

“还有呢?”

“还有……大成。”

一路长大,一路被不同老师用同一个问题困扰,我在他们面前对大成告白了无数次,只是他从来不知道。而我知道,在他们的心里都有一个标准答案,我最崇拜的人应该是爸爸,最喜欢的人也应该是爸爸,因为他是极地科考船工程师,被称为对祖国有贡献的科学家,他得过的先进比我见到他的次数还要多。

但是我不喜欢他,因为我和他不熟,你会喜欢一个和你不熟的人吗?每一次,他回到家,总要问我几岁了、上几年级,乐此不疲。我都是哼一声去找大成哭,问他,你爸爸也是这样吗?每一次他都说也是这样。但后来我知道,他是骗我的。

并且,人生中第一次觉得丢脸,也是因为,爸爸。

可能是一个月,也可能是一个季节过去,风的方向也改变了,衣服添一件,再减一件,邮递员会突然送来一捆信件,一百多封,全都写着妈妈和我的名字。

小时候,妈妈一封信一封信地,把它们当作睡前故事念给我听。而那些信里,也真的有很多很多故事,都是王子公主的童话,被写在信纸上,装在粗糙的牛皮纸信封里,关于白雪公主、小红帽、灰姑娘、蓝胡子。而后我信心满满地在公开课上讲述我听过的故事,英俊王子的灵魂被困于魔镜,落入恶毒王后手中,他爱上了善良的白雪公主。森林里的七个小矮人是被施了咒语的十字军骑士,最终他们将王后骗入林中木屋,白雪公主给她吃下有魔力的苹果,驱赶她邪恶的灵魂,也驱散她恶毒的魔咒,她变成了最善良的继母,所有人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不对,不对,不对!”全班哄堂大笑,连听课的老师也忍不住笑着拍手,语文老师面色尴尬,黑着脸让我坐下。自习课我躲在操场的角落偷偷哭,只有大成没有笑我,蹲在旁边看我哭。我哭了半节课还是停不下来,他说,你等我一下。跑开又再跑回来,手里拿了一本从阅览室借来的格林童话:“你看看这个,但是,我更喜欢你讲的故事。”

那天晚上,我一口气把格林童话看完,觉得自己被骗了,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和我听到的一样又不一样。我哭着去问妈妈,她只是笑,说:“傻瓜,那是你爸爸写的童话。他每天在船上,白天很忙、很累、很脏,晚上坐在甲板上想念我们,每晚写一个故事,然后投进船上的邮局。可是只有经过有陆地的地方,邮局才能把信寄出来。那是他写给你的,独一无二的童话。”

随同这些故事的,还有南半球星空的照片,字迹摇晃的日志,海上日出的铅笔速写,漫长的极昼与想念。他细致地描述了科考船上的音乐会、篮球赛、鲜有人去的世界尽头,描绘了科考船上一个独立又特别的社会。可是在隐约知道有种概念叫爱情的年纪里,我不明白一个一去就是大半年、杳无音信,有时休息不上十几天就要再度起航去为全人类做贡献的男人,到底能给妈妈怎样的爱情?

连童话故事的结局,都是王子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是吗?生活在一起。

他像历经艰险的奥德修斯,在海洋上遭遇最美的景致与最致命的危险,他是别人眼中的英雄,而英雄,只存在于遥远的史诗与《一千零一夜》的神话中。

 

所以邻居家的大成就好像是我们家里唯一的“男人”。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饭,一起睡午觉。我会在他的脸上画乌龟,往他微微张开的嘴巴里挤牙膏,或者偷偷给他换上我的袜子,让他的脚踝边挂着蕾丝花边去踢球被嘲笑。但他还是会和我一起睡午觉,妈妈打发我去买的油盐酱醋也都是他飞快地跑去买,我坐在巷子口吃冰棍喝奶茶。

我不明白老师们为什么都那么热衷让我写有关爸爸的作文,也总在班会课上让我分享,除了那些写给妈妈的信和编给我的故事,我根本不知道可以写什么。他有多高,手掌有多宽,喜欢喝什么酒,是不是懒得洗澡,我统统不知道。于是大成就一篇一篇帮我写,写得道貌岸然又大公无私,里面充满了“理想”“抱负”之类远大的词汇,总让老师们很满意。

而我总是在大成的自行车后座上,反复问他,你也崇拜我爸爸吗?你喜欢他吗?

喜欢。

为什么?我喜欢班长的爸爸,他是银行高管,每天可以开车接他回家,带他吃必胜客。我喜欢班花的爸爸,他是电视台主播,每天都可以在电视上看到。我也喜欢你的爸爸,是优哉游哉的公务员,到点儿下班,还会做好吃的大螃蟹!

可是你的爸爸,很爱你们。

这个对话总是一再被重复,就像每天放学经过的海河,一成不变,迎着夕阳,还有晃眼的倒影,细碎的光在小腿边漂流过去。每当大成这样说,我就会沉默,对这个形而上的结论嗤之以鼻,但是次日还要再让他说出来。

一直到高中,我们都在同一个班,我的物理极烂,在分科前一天,我和大成坐在海河边看人钓鱼,我哭了很长时间,第二天选择了学理科。可是大成只是笑,每次我哭的时候,他都拍着我的脑袋,笑得阳光灿烂。

有些人,他属于你,可你从不觉得会拥有。比如妈妈爱的那个男人。

而有些人,他不属于你,可你从未想过有分离。比如我喜欢的这个男孩。

 

天渐渐黑下来,我们背起书包,拍拍屁股站起来,冲着和沙滩一样脏兮兮的渤海湾伸了个懒腰,转身要回家。

其实看到爸爸在身后,我一点儿也不惊讶。

每一次回家来,他都会先来沙滩上走一走,静静地看看大海。有时他要从广州回来,有时是上海,还有些时候,船会沿着长江入海口逆流而上,去往内陆沿江地带。他总要再转飞机或者火车回家来。回到他第一次离开家的港口,抽一根烟。烟头被小心地掐灭,包在纸里,离开港口再扔掉。

妈妈做好一桌子饭菜等他进门,可是我很别扭,吃饭的时候有他,睡醒的时候有他,回家的时候还有他,是一种浑身的不自在。

这是第一次,他的科考船在天津港靠岸,他可以穿越热烈的围观人群,远离媒体记者,在早早初雪的冬日傍晚,安安静静地回家。

大成的脸上有识破我心思又不想说破的笑容,他掸了掸我头发上薄薄的一层雪花,费力地从沙子里拉起单车,礼貌地说了一声“叔叔好”,骑上车子,在越来越密集的雪花里离开了。

“我们去吃面。”爸爸笑了笑,把烟头包起来,揣进口袋。

我不知道该怎样解释自己阴暗的小心脏里跳动的那么多的复杂情绪,讨厌他,亲近他,好奇他,疏远他,但还是乖乖地跟着他,去了一家清真面馆。

“你妈妈是回族,以前总在这里吃面。现在牛肉比以前少了,只有这几片。”

“妈妈做饭了。”

“爸爸饭量大。刚才那个男孩子,是隔壁大成吗?一年一年你们都长得飞快,不天天看照片都怕认不出。你是不是喜欢他?”

我愣了一下,不留神醋就放多了。

爸爸笑了笑,胡子拉碴,鬓角还有掺杂的白发。他把我的碗挪到自己面前,把自己拌好的面给我。我想起每次我和大成一起吃馄饨,我都会把吃剩下的一碗烂馄饨皮推到他面前,大声说,哎呀,你吃东西真恶心!

“不要担心,我不会告诉你妈妈的。他对你好不好?不好爸爸去修理他。”

我不说话,低头吃面。和活了十五年只见过十五次、加起来相处的时间不超过一千个日夜的爸爸讨论“早恋”问题,是不是有点不合时宜?

“看来还没有捅破窗户纸。这年头的男孩子都不太主动,女孩子主动一点儿也没什么。如果觉得他好,就告诉他,以后可以一起去上大学。有些度自己把握一下就好,但是,把握自己喜欢的人和事情更重要。”

爸爸一点一点把话说出来的腔调,很像他写来的每一封信。小时候妈妈给我读,后来我会自己去看。一面看一面腹诽,再嫌弃地丢回去,可是好多句子,却记在了心里。

“只有海水,一天又一天、一夜又一夜的海水,即使会在这里永远睡去,也不会害怕。”

“真希望你们也在我身边,天空里有南十字星。”

“我远离地面和热闹人群太久,但是因为你们,我有勇气重返社会。”

“南极是无法被想象的。寒冷是无法被想象的。最美的风景,永远不在人的头脑里。”

吃完面,爸爸扔给我口香糖,而后若无其事地回了家。我借口作业多,钻回了房间,但是爸爸好像一直和妈妈吃饭聊天到很晚。如他所说,他很能吃,第二顿饭也吃得仿佛饿了好几天。隔着一扇门,我抱着膝盖坐在木地板上,像以前每一个他回家来的夜晚,在一盏台灯的幽微光芒里,听他讲述海洋的深情与绝望。

而这一次,他也一样,十五天之后,再度起航。他保证说,下一次再回来时一定争取休息半年。妈妈半开玩笑地说,等你休息了,女儿已经离开家,去读大学,去工作,去嫁人了。

可是我背靠冰凉的门,想的是,妈妈已经不是和他去清真面馆约会的少女、不是等待丈夫的少妇了,她正一天天老去。

我从没有看见她哭过,说起爸爸来,她总是眉开眼笑。我总是和大成猛烈抨击这种看起来道德又高尚的婚姻。大成依旧是笑,像隔了一层雾霾的太阳,笑得朦胧温暖,他说,那你想要什么样的爱情?

在身边。不离不弃。触手可及。没有陆地与海洋的距离,要看到一样的星空,感受一样的风,在同样的季节,穿一样多的衣服。

他还是笑,低下头,看海河的水,把冰激凌的包装纸撕开给我。

“喜欢就告诉他,和他考一样的大学,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爸爸临行前,突然弯腰凑在我耳边,说得郑重其事。

妈妈说,你们什么时候变得有悄悄话可讲了?爸爸只是眨眨眼。

那一天,码头如他回来时一样热闹,有人拉横幅欢送,有记者做现场连线,而我,还是和大成一起坐在沙滩上吃冰激凌。我什么也没有说。

从不识字的孩童,到不着调的少年,他是我的,我不需要像爸爸那样,使劲去表白。不是吗?

 

半年之后的高考,我们说好去北京,我们说好去留学。他说,我们一起去看看你爸爸看过的更广阔的世界。结果我却还是因为理科太差留在了天津,读一个勉强收理科生的新闻专业。

连高考都是大成骑车送我去考场,挥手再见,再去自己考点的。如果你要问我哪个男人更重要,显然我会把大成排在爸爸前面。

每周末我回家一次,如果有爸爸的信,妈妈会像孩子般雀跃。曾经我以为她会在对一个男人无用的等待中一点点老去,为此我躲在屋里哭,拖着浓重的鼻音给大成打电话,但是现在,我却忽而觉得,她没有老,却在一点点变小。

我知道爸爸到了澳大利亚,我知道破冰船要开始在极昼里艰苦作业,但是他却不知道我的高考成绩;不知道我在哪里读书;不知道我喜欢的男孩子去了北京也同样每周回来。

大成还是和我一起,大冬天里下海游泳,坐在海河边吃冰激凌,光着腿、穿背心,深夜里跑上十公里。他给我买车票,在北京站等我,带我去南锣鼓巷喝酒通宵,借同学的单车从西三环骑到“798”,在小胡同里一起抽烟,像爸爸一样,把烟蒂包好,丢进遇到的第一个垃圾桶。

可是大一下学期,当我在非线编辑室,为了剪片子靠咖啡和烟熬过第三个通宵时,大成给我打电话,说他要去美国交流。

那时候我脑袋里蹦出了一个小人,长着爸爸的脸,双手叉腰,瞪着我说,你还在等什么!

他说,对不起,不能在身边照顾你,等我回来,好好学习。我想成为像你爸爸那样的男人。

我不去送你。

嗯。

挂了电话,我一个人去了东江港,在燥热的暑气里,坐在满是垃圾的海边,放声大哭。要是我听了爸爸的话,从高中起就告诉他我们永远不分开,结果会不会不同?

这个夏天,大成去了大洋彼岸。有时我站在海边,视线越过苍茫大海,觉得自己可以看到美国东海岸。

这个夏天,爸爸再度回来了。这头发半白、军人出身的老工程师,有了长达一年的休假。

这个夏天,我在家过暑假,所以爸爸很快就发现了大成的消失,但是他什么也没说。他傍晚带我去海河钓鱼,周末全家去郊区烧烤,开车去承德避暑山庄,妈妈说不如直接去北京,爸爸摆了摆手,说,不好玩。

这种默默的体贴只会让我觉得可恶。所以再开学后,我不再每周都回家。因为时差,和大成聊天也没有那么多,他说学习很忙,语言关要恶补,活动很多。偶尔会收到他与同学一起去美国各地旅游的照片,还有盖着奇形怪状邮戳的明信片。

直到又一个学期结束,他破天荒给我打了一次国际长途,说,其实,国外很寂寞,没有文化认同感。留学生都开玩笑说“国内好脏好乱好热闹,国外好山好水好寂寞”。我没有抵抗住寂寞,我有了女朋友,我们一起住,这样每个晚上,才能觉得没有那么孤独。

原来怕孤独的人,不止我一个。原来你也是脆弱的,大成。

大成,我想哭。

我挂掉了电话,却没有哭。

后来,大成有女朋友的事穿过了大成家的门,飘进了我家的门。妈妈一直碎碎念,说,你看大成,再看你呢,让你爸给介绍个好的。

可是爸爸却放下自斟自饮的小酒杯,说:“我们全家一起去旅行吧。”

“好呀,去哪里?”妈妈还是那个欢呼雀跃的小姑娘,可是我觉得自己的心一下子就变得不再轻盈,也不再想做那些无聊而叛逆的事情了。

“都别问,我来安排。”

 

就这样,我竟然在开往南极的游轮上度过了十三天,这是第十四天。

“我以为你深恶痛绝南极,好不容易要旅行,竟然又来。”

“那是我最熟悉的海水,最熟悉的极昼,最孤独的日日夜夜,我想让你也看一看。虽然没有机会上科考船,但是游轮更舒服。”爸爸说着哈哈笑起来。

在海上的每一个夜晚,最清楚的两样东西,就是星光与心跳。

大口大口呼吸清冷的空气,我和爸爸一起躺在甲板上,一个一个地数南天星座,孔雀座、剑鱼座……爸爸伸出手去就知道明天是晴天还是多云,知道风从哪里吹来,知道可不可以看到企鹅。

可是我想念的男孩子,却和我不在一个半球,不在一个季节,看不到同一片星空,也不会再在我哭的时候,露出明眸皓齿的笑容。

爸爸说:“你看,那么多星星连成了那么多星座,可是它们每一颗之间都那么遥远,看不见彼此,感受不到彼此,也影响不到彼此。但是它们会被联系起来,成为有关系的两颗星星,这多奇妙。”

“所以呢……”我知道,这是老工程师要开始讲他的人生哲理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理所当然要陪在你身边,也没有人会永远等你……”

“所以我早就说,你和妈妈不是爱情。”

“但是……”

“我最讨厌转折……”

“但是,你总要相信,浩瀚星空,茫茫人海,总有一个人会一直等着你,而那个会一直等你的人,才是今生会在一起的人。比如爱人、家人。”

我躺在甲板上,闭上眼睛,随洋流轻轻摇晃。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我知道这是爸爸最喜欢的一句话,而我还有好多好多年的时间去懂得。

 

 

 

Chapter2神明

人生还长,我们都是用漫长的一生,在不断失去又不断寻找。

 

 

坐在静安寺门口的台阶上,我听到了钟声。抬头望一眼晴朗的天空,我想,神明就在那里看着我吧。因为这么看着我,所以我才会找到庄琮。因为我们之间,隔着那么深,那么宽的一片海。

 

在来静安寺的旅游大巴上,我的印度客人问我,你有信仰吗?

我想大多数人在确定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之前,都是随波逐流,以免自己显得愚蠢和落伍的。

信仰,也是一样。

在我所生活的小城里,人们普遍信仰天主教,周末教会做弥撒,逢节日有演出,能领到面包、糖果与橘子汁。虽然幼年的我并不明白圣咏里“那含泪播种的,必含笑获享收成”是什么意思,但我坚信那是真理,因为它会带来热闹、愉悦、欢聚与美食。

我很怕与别人不一样,怕被人群遗忘,因为我深知自己的乏味,所以恐惧他人的厌倦。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庄琮,还会这样吗?

第一次在网上看到她的相册时,有一张照片的注释是——就算我喜欢,一旦你喜欢,我不会再喜欢。

过了油菜花疯狂盛开的时节,南方的夏日就变得漫长而湿热。我就是在这样的季节里,第一次从翻出的影集中,看到了一身戎装的爷爷。

爸爸是中学地理老师,他拿来地图册,翻开到台湾岛的那一页,对我说,爷爷在这里。

“爷爷为什么不回来?”

“因为,爷爷已经忘记了以前的自己。”

现在我才觉得爸爸的回答矫情得要死,但那时,我睁大了眼睛,在窗外灼热的夕阳和寂静的水声里,听说了一个过去的故事。

爷爷跟随大部队登机撤向台湾,小战士飞奔回来告诉奶奶收拾行李随行,可是当奶奶带着大伯和家当赶往临时机场时,飞机已经消失在了响彻防空警报的天空里。

“为什么奶奶没有带上爸爸?”

“因为爸爸当时在奶奶的肚子里。”

“所以你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吗?”

“嗯。从来没有。”

后来我去北京上大学时,爸爸说,当年我们家在北京有四十九间房,可是奶奶听了奸商危言耸听,所以一哭二闹三上吊逼着大伯卖掉了房子。每说到此,他都要用力一拍大腿。

本来我对于自己奋斗一辈子也未必能在北京买个阳光普照的房子不怎么在意,但是自从知道这件事情,我就变得仇富以及耿耿于怀。

就是在那种不知该把北京当故里还是当他乡的情绪里,我第一次看到了庄琮的笑脸。

那也是我生平第一次收到远方寄来的信件。在西城区一间老旧的办公室,因为一个陌生电话,我匆匆赶去,填写了很多表格,领取了那封来自台北的信件。

坐在灰头土脸的胡同口,我拆开那封已经投递出半年之久的信,在掉落出来的照片上,我看到了爷爷老去的面庞。

明朗的小院里,一家人坐在榕树下,爷爷戴着宽边帽,穿着毛线背心,拄着拐杖,挺拔的鼻子两侧布满皱纹,眼窝深深凹陷。他的身边围绕着一双子女,还有一个我差点儿以为是自己的姑娘。

不长的信件是由那个姑娘书写的,她的名字叫作庄琮,而我叫庄瑾。我们有四分之一相同的血液,我们都长得像爷爷,在家谱里,我们都是玉字辈。她是我的姐姐。

她说,爷爷的部下因母亲重病,欲偷渡回福建,迫于军规,爷爷一枪打死了自己的部下,在照顾未亡人的三年之后,终于有了照片上的这一家人。这是奶奶离世后爷爷才开口说起的过去。

她说:“无从寻找当年的地址,我依照爷爷的依稀记忆,寄往了北平旧址。也许你们不会收到这封信件,可是他希望家人知道自己一切都好,儿孙满堂。”

我从钱包里翻出了爷爷年轻时的黑白照片,好像突然明白了小时候读余光中的诗里,小小的邮票、窄窄的船票、浅浅的海峡,为什么是一条那么久远的回家路。

 

我在电话里把信件读了一遍,爸爸沉默了很久很久。

也许对于太过平凡的我们,这些久远的故事,显得那样不真实。

那张全家福被我放在了床头,有时我会想,会不会有一天醒过来,我就躺在了台北的床上,与庄琮互换了身份?

她是什么样的女孩子呢?她的繁体字写得很清秀,笑起来露出洁白牙齿,比我笑得好看。她的小腿很瘦,她的指甲短短的……因为看过太多遍,所以我像个变态一样偏执地记住了那些细节。

在有了搜索引擎这种存在之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能不能在网络上找到她的蛛丝马迹,完成一场迟到了半个世纪的相认。

这时,距离我收到那封信件,已经是五年之后了。我大学毕业后,住在了简陋的半地下室,在旅行社找了地接导游的工作。

我抽到的第一根烟,是来自一个美国姑娘的万宝路。因为她抽烟的侧脸非常好看,所以我错信了所有女人抽烟的时候都会很美。后来我常常对着镜子看自己抽烟的样子,否定了这个假命题。

那天回去的路上,我在门口的报刊亭买了一包万宝路,坐在床上抽烟时,又看到了那张照片:“庄琮,你也抽烟吗?”

于是,我打开电脑,在搜索栏里,输入了“庄琮”两个字。

我烧完了手里的一根烟,把每一条搜索结果都翻过去,一无所获。

后来我就养成了习惯,每抽一次烟,就去网上搜索一下,直到又一个夏天过去,我突然在第一页,就看到了繁体的“琮”两个字。

这是一个高尔夫球俱乐部的圈子,她是活跃成员,所在地显示为台北。虽然她的头像有硕大墨镜遮脸,嘴唇鲜红,我还是知道,我终于,找到了她。

 

我翻看了她的每一张照片,有参加化装舞会的大烟熏,有去加拿大读书时候的外国男友,似乎是最近才迷上了高尔夫,她戴着帽子穿运动服笑起来的样子,和照片上,一模一样。

她说想变成独一无二的自己,所以每天都像狗熊一样一路掰着玉米棒子在奔跑。

她的日志都写得非常简洁,连简洁都不足以形容,我猜她大概很喜欢日本俳句,每一篇只有一句话。

“我喜欢吃莲雾的理由,是因为,它比较贵。”

“失眠了,台北有雨,明早我会告诉你,一共下了多少滴雨。”

“深夜旅馆有情侣吵架,睡不着的我,更精神了。”

“又失眠了,我。”

“请叫我少奶奶好吗?”

手里的烟兀自烧光,烧到食指,留下了小疤痕。我给她留言,对她说:“我是庄瑾,我们有同一个爷爷,我想和你联系,想让他知道家人都好。”

我留下了一切联系方式,等待她与我联系。可是后面的一周里,没有任何消息,我有点泄气,或许,她是把我当作骗子了吧。

周末带完团,我坐在护城河边吃甜筒,还在想庄琮的事情,突然就接到了她的电话,简直措手不及。

她说:“你是庄瑾吗?我是庄琮。你好。”

声音温柔,像麻薯团子一样糯糯的普通话。她说:“是庄瑾吗?”

“哦哦……我是……那个,我不是骗子。”

她在电话里笑起来:“我刚从印度回来,所以才看到你的留言……”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天的夕阳,被湮没在灰色的云层里,河水上,有粼粼的白光浮动。我们说了很久很久的话,说前因后果,说来龙去脉,说到挂断电话,才发现甜筒已经化了一手。

 

后来我就收到了她寄来的恒河沙,名为“金刚砂”,镌刻六字大明咒,我放在耳边轻轻摇晃,听见里面传来沙石摩擦的声响。

她在MSN上给我传了爷爷的照片。我们的奶奶都已去世。都带着一个关于生离死别的梦,睡在了远去的时代里。

一直到离开这世界,她们都有各自永远也不会知道的真相。

爷爷看起来更老了一些,微微驼背,坐在廊檐下,望着远方,目光浑浊而模糊。

她说自从奶奶过世后,爷爷常这样坐着,一坐就是一下午。哪里也不去,也不说话。每年只出一次远门,就是去陵园看望故友。他杀了很多人,每一个都是朋友。

“爷爷现在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大多数时候已经认不清人了。”

我突然想到小时候爸爸说,爷爷已经不记得从前的自己了。

一语成谶,命运早已把结局告诉给我们。

有时我又会闭上眼睛,想象如果我是爷爷,在垂垂老去之后,再回忆前半生的战火纷飞与辗转流离,会是怎样的心情。

所以庄琮问我有什么爱好时,我思索了一下说,嗯,冥想。总有一天能与神对话,知道一切想知道却不知道的事情吧。

她发了整整一行的“哈哈哈”过来,然后说:“为什么你这么相信有神的存在?”

为什么呢?我又很认真地思索了一下。

小时候,住在学校分给爸爸的宿舍里,三层小楼,没有灯,过了傍晚,楼道就变得昏暗。黑暗带来的恐惧,又被恐惧本身无端放大。

伴着如影随形的恐惧,每上一级台阶,我就会拍一下手,一边拍,一边走,仿佛一场仪式,后来有人说,拍手也是驱魔的方式,唤醒沉睡的神明,让自己勇敢一点点。

庄琮说,原来记住一些小细节,也可以很有意思。

我想她的世界大概很大。毕竟,高尔夫、赛车、爵士舞这些运动,离我就像西天一样遥远。

她说拿了我和家人的照片给爷爷看,爷爷看着就傻呵呵地笑,说阿琮啊,你怎么跑到画片里去了。

我不知道,他的心里有没有一刻回放出,离开的那一天,舷窗外掠过的匆匆白云。

 

我们约定,一定要见面,她说,我有一些耗费心神历时弥久的棘手事情需要处理,处理完,我争取去大陆。

而这一约,又是三载过去了。

我从地接导游变成领队,会带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客人从北京去往全国,走很长的路途。

离庄琮最近的一次是在鼓浪屿,很多夏令营的孩子对隔海相望的隐约岛屿挥手喊话,我的心,却静得只听见海风的呼啸。

好像听一首歌的时间就能抵达的地方,却只能站在远处,默默地相望。

世界在三载时光里,又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变化,比如爸爸终于可以往爷爷台北的家里打去电话,可是爷爷已经说不出完整的话来了。

庄琮每一次在网上匆匆和我说完话,都会说,我去看你,于是,就说到了去往静安寺的长途车上,印度客人们昏昏欲睡。她打给我说:“我在上海,你这几天可以来吗?我不能久留。”

我突然笑了:“我会去静安寺。”

“在那里等我。”

所以就这样要见面了吗?我有点措手不及,连忙打开车窗,对着反光镜看了看自己的脸,看有没有北漂青年的窘迫样子。

我会不会哭?会不会语无伦次?于是我找司机又借了纸巾塞进包里。

结果,我那包面巾纸派上了很大用场,却不是用来擦眼泪,而是擦庄琮五岁的儿子晕车吐了一嘴的牛奶。

场景是这样的,一辆吉普车停在我面前,车窗摇下,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从后座探出脑袋,对我挥手:“小姨!”

而下一秒,他就狂吐不止。

庄琮取下墨镜,尴尬地笑了笑,招手让我上车。

 

她用了橘色的唇彩和甲油,在方向盘上显得非常扎眼。

我偷偷地观察她,觉得她有如水温柔的外壳,包裹的却是网络上我所看到的一颗轰轰烈烈的心。是不是台湾人都只是看起来比较温柔呢?

她说我来变卖一些房产,然后带着孩子移民,去加拿大。我想走之前,去一下普陀。你可以同去吗?我求肚子里的孩子平安,你求姻缘。

我一时语塞。

如她所说,三年里,她唯一在做的事情,就是离婚。

在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去了印度,加入了一个禅修班,然后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下定决心放弃这段婚姻。

她说,有些命题是很可笑的。比如最初与他在一起时,是真的喜欢他,与他的家产没有任何关系,两个人一起开车环岛旅行,一起生活,也没有过多花销。可是最后要分开了,斤斤计较的,只有钱财,心中顾虑的,是如何生活,如何收支。

“三年的时间里,我们的战争并不是在清算可不可以将就,是不是还能在一起,还有没有足够的感情,而是,我的名下有几处不动产,你的存款应当分我多少。算啊算,当然,是我算计他,最后算得筋疲力尽。”庄琮说完就笑了,然后透过后视镜看了小不点一眼。

对于婚姻我没有经验,二十九岁的我依然单身一人,每一段感情的结束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

这个世界上的人再多,也没有人们为自己找的借口多。

可是庄琮说:“就算到六十岁,遇到喜欢的人,我还是会要和他结婚。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失败者,人生还长。”

人生还长,我们都是用漫长的一生,在不断失去又不断寻找。

我不能离开旅行团太久,明天我们要辗转周庄。可是我总觉得,下一个周末,我又能再看见她。

在去往普陀的渡口,她取下腕上的菩提子,戴在我裸露的手腕上。

我把爷爷年轻时候的相片从钱包里取出来,放进她的口袋。

我们一起站在渡口边抽了一根烟,谁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像我一样想起席慕蓉的诗句,而明日,明日又隔天涯。

然后,我抱起那个最让我意外的小家伙,亲了亲他温软的脸蛋,把他交还给庄琮。

庄琮戴上墨镜,拉着他的手,走上渡船。小家伙一直在喊:“小姨再见,再见。”

而我们都知道,再见,对于我们,是最难的事情。可是还好,对于他来说,一生还长,不是吗?

 

我轻轻抚摸手腕上的菩提子,每颗珠子上都刻了一个字,连起来是:一物一数,作一恒河。一恒河沙,一沙一界。一界之内,一尘一劫。一劫之内,所积尘数,尽充为劫。

我轻轻拍了一下手,夕阳正好,庄琮,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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