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基金會CRPD中心多功能場地免費借用
Sign in to Google to save your progress. Learn more
為促進大眾對身心障礙權利公約(CRPD)的認識及身心障礙議題之交流,伊甸基金會CRPD實務研究中心規劃開放式多功能活動空間,免費提供給所有機關及團體舉辦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或身障相關主題的研討會、沙龍講座、工作坊或聚會活動,歡迎登記借用。
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一段55號3樓 (伊甸基金會-CRPD實務研究中心;距離捷運木柵線萬芳社區站步行10分鐘、市公車萬芳活動中心站步行1~3分鐘、市公車萬芳社區站步行7分鐘)              
空間使用案例:分組活動約 20~30人
空間使用案例:講座活動約40人
空間使用案例:小型課程、會議約10~20人
場地附屬設施:無障礙廁所、哺乳室、茶水間、無線網路
場地設備:電動升降螢幕、壁掛式液晶投影機一座、手持無線麥克風3支、無線小蜜蜂1組、白板、聽打設備(投影機+ 活動式布幕)、電動昇降桌3張
伊甸CRPD實務研究中心場地使用規則
壹、目的
期待有更多身心障礙者、一般民眾、團體討論身心障礙權利公約與身心障礙者相關議題,伊甸基金會提供免費的無障礙場地-CRPD實務研究中心,邀請大家來使用場地並進行相關活動。中心場地可因應不同活動需求,進行場地佈置。

貳、使用規定
一、 場地開放使用時間:
(一)以伊甸CRPD實務研究中心開放使用時間:
      週一到週六早上9:00-晚上9:00;
      週日早上9:00-下午5:00
      每週以一場次為上限,以先提出之使用者優先使用。
(二)以不妨礙本中心活動進行為原則,並以本中心自辦活動為優先使用。
(三)場地預約日期:
1.辦理身心障礙權利公約(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議題相關活動者,可自使用日的 3 個月前開始預約。
2.辦理身心障礙社團、社群之聚會與讀書會者,可自使用日的 2 個月前開始預約。

二、 場地使用對象:
(一)正式立案之非營利身心障礙服務、福利之機構或團體。
(二)正式立案之非營利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
(三)學校或其他公務機關。
(四)由身心障礙者自組之社團或社群。
(五)由一般民眾自組之社團或社群。

三、 場地使用用途:
(一)活動、課程之主題以身心障礙權利公約(CRPD)、身心障礙議題為主。
(二)身心障礙社團、社群之聚會與讀書會。

四、 場地使用原則及相關規定:
(一) 若貴單位同意伊甸使用活動記錄於推廣CRPD相關業務,中心人員將協助製作活動記錄。
(二) 使用單位擬佈置場地,應先徵得本中心工作人員同意,使用完畢後應將場地恢復原狀,並負責清潔維護。
(三) 欲使用場地者需於活動預定日前至少 7 天向本中心提出申請,使用單位需填妥場地使用申請表並檢附活動/課程計畫或 DM,或其他敘明使用目的及活動內容之書面資料,以利本中心評估,若於活動進行中發現與原申請使用之目的不符或違反使用規定,本中心有權停止借/使用。
(四) 使用單位於活動當天使用前需向本中心工作人員告知使用時間,並於活動結束後依『場地恢復檢核表』確實檢查恢復場地並經本中心工作人員協助簽名確認後,方可離開。
(五) 若有發生非可歸責於本中心之意外事故,應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請各使用單位自行投保意外險。

五、 罰則:
(一) 如有違反上開原則及規定,本中心得不出借場地。
(二) 使用單位於使用期間,若有損壞公物、器材設備、污損環境或未回復場地原狀者,應賠償修復或清潔等費用。
(三) 使用單位若無確實依『場地恢復檢核表』檢查恢復場地並經工作人員協助簽名確認達 3 次者,本中心將取消使用資格,停止使用 2 個月。
(四) 使用單位或個人未經許可不得將場地使用權轉讓他人或辦理其他活動,如有違反則自使用日一年內不得使用。

參、場地申請流程
一、請填妥「場地使用申請表」、及提供活動計畫、DM 或其他敘明使用目及活動內容之書面資料,透過網路登記申請、Email、傳真、郵寄、或親送至本中心。
(一) 網路登記申請:填寫本表單
(二) Email 申 請:crpd@eden365.onmicrosoft.com
(三) 傳 真 申 請:(02)2239-9397
(四) 郵 寄 申 請:台北市文山區萬和街6號4樓 專業發展研究室收
(五) 現 場 申 請: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一段55號3樓 專業發展研究室
二、本中心於收到申請後 3 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單位,確認預約事宜。
三、場地使用完畢後需交還器材,並與本中心工作人員共同確認場地恢復原貌後於「場地恢復檢核表」上簽名,始完成歸還


是否同意遵守伊甸CRPD實務研究中心場地使用規則 *
Next
Clear form
Never submit passwords through Google Forms.
This content is neither created nor endorsed by Google. Report Abuse - Terms of Service - Privacy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