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一起组织聋哑人乞讨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开庭。由于被告人王志刚和于东东都是聋哑人,法庭特邀聋哑翻译协助庭审。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新京报讯 (记者 刘洋)在机场、车站常会看到有聋哑人拿着“爱心捐献”的卡乞讨,而他们可能并非自愿。今日上午,一起组织聋哑人乞讨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开庭。被告人王志刚、于东东被指以殴打、体罚、威胁等方式组织多名聋哑人乞讨。

  33岁的王志刚是内蒙古人,于东东今年30岁,黑龙江人。检方指控,王志刚自2012年至2013年9月间,先后笼络于东东及邓某(另案处理)等残疾人,以殴打、体罚、威胁等方式组织柴某、杨某、崔某等多名聋哑残疾人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航站楼内等地乞讨,从中牟取非法利益,后被控制归案。指控王志刚、于东东犯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庭审开始,两名被告人均不承认指控的事实,辩护人为其二人做无罪辩护。

  “我没有打人。”单独审讯中,王志国比划着手语说,自己是组织献爱心,不是组织犯罪,并否认自己殴打过乞讨的残疾人。对于残疾人们乞讨来的钱,他否认都揣进自己腰包,而是都给一名叫“小邓”的人了。

  于东东也否认自己打人,“平时交往只是朋友关系聚堆,没有强迫任何人,认识就自愿在一起。”

  被害人们的证言显示,他们分别是在近几年通过网络聊天认识的“大哥”王志刚,对方邀请自己来北京工作,到了后则被组织乞讨,有的人还被王邀请监督别人乞讨。他们住在于东东租的房子里,乞讨上来的钱上交,有时候能交上千、上万,甚至一个月有十万元收入,而他们则每人每天只有二三十元的饭费,分散出去到医院、机场、车站等地乞讨。

  但对于这些人的说法,王志刚和于东东均表示都不属实。

  记者了解到,截至被抓,另案的一起组织聋哑人“献爱心”案中,头目的银行卡内曾有100余万的存款,都是残疾人们用一年的时间乞讨而来,头目不仅拿钱,甚至出差都坐头等舱。

  由于被告人王志刚和于东东都是聋哑人,法庭特邀聋哑翻译帮助法庭核实他们的身份以及协助庭审。由于手语交流比较困难,很多问题需要手语一再核实并转达给法庭,庭审进行缓慢,截至记者发稿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