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最好的司法形象就是为民

2014年7月4日 13:02 阅读 183

  镜头一:一面锦旗寄深情

  5月下旬的一天,临湘法院执行局局长陈仁祥收到一面鲜红的锦旗和一封喷绘做好的感谢信。 原来,湖北省蕲春县一起劳动仲裁执行案,执行申请人是湖北的,被执行人是临湘本地企业,执行员杨立雄承办此案后,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硬是把案件执行到位,当电话通知湖北的执行申请人来临湘领取执行款时,执行申请人千恩万谢,硬是塞给杨立雄一个2000元的红包表示感谢。杨立雄当即生气的说:“你这样做是打法院的脸,是看不起我们。”硬是把钱退还给了执行申请人。执行申请人感动得热泪盈眶,专程给法院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镜头二: 桃林深处有人家

  7月1日上午,临湘法院院长朱开颜又一次来到桃林镇坪上村,看到村头新起的红砖房,欣慰的笑了。原来,这座房子的主人就是法院帮扶的对象王景火。 今年62岁的王景火是桃林镇坪上村横垅组的特困户,曾经一家三口挤在一间二三十年代修建的小土砖房里。屋顶遇晴则晒,遇雨则漏,房屋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屋内摆设简陋,家中最值钱的莫过于一台老式电视机。老伴在年幼时双手烫伤导致残疾,加上中度精神障碍,只能在家做简单家务。大女儿于几年前远嫁到湖北,12岁的小儿子还在读小学。王景火每天不仅要照料老伴和儿子,更要起早贪黑在外打工维持生计。年过六旬的王景火承担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 2013年9月23日,朱开颜在“大走访”活动中了解到了王景火的困难。当即从口袋里掏出500元进行了慰问,并组织全院干警为王景火伸出爱的双手,捐款9650元。此后,朱开颜还多次联系当地党委、政府、民政部门为其排忧解难,争取了一定的扶助资金,通过多方筹措,终于帮其重建住房。

  镜头三:癌症病患者的感动

  3月3日上午8时16分,身患肝癌晚期的申请执行人谢曙明从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万曙辉手中接过刚执行款2万元,感激涕零,连声说谢谢。 事情起于2013年1月15日,从事墓碑雕刻业务的申请执行人谢曙明在被执行人戴某经营的的临湘市顺意石材厂进货时,因吊车起吊石材不慎,造成行车将左脚压伤,在岳阳市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01天,经该院判决,被告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9583元,扣减已支付的24890元,还应给付54693元。宣判后,被告没有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谢曙明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经营的厂址未经工商注册,开办起步不到一年时间,已连续发生三起安全事故,而且负债经营。2013年11月27日执行立案后,该院以涉民生案件执行为契机,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机械设备,并督促其履行义务,经反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在2014年3月2日,被执行人戴某送来了2万元执行款,并保证余款在三个月内付清。 该院院长朱开颜说:“如何提高司法形象,依我看,为民就是最好的司法形象。”一句话道破了临湘法院深受当地干群一致好评的真正原因。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